北京市教育委員會2016年部門預算説明
一、基本情況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部門預算包括市教委機關行政(含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和所屬59個預算單位經費(市屬高等學校25個,中等職業學校11個,直屬事業單位23個)。
市教委行政編制206名(不含市教育工委及紀檢、監察按規定派駐人員)。
截止2015年底,市教委所屬預算單位職工總數54103人(含在職人員30687人,離退休人員23416人),學生人數366266人(包括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專科生、留學生、中等教育學生等)。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和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主要職責詳見附件。
二、2016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根據年初預算批復,2016年部門收入總預算2618051.341352萬元,比2015年降低3.31%。其中:
財政撥款收入1917318.839478萬元,比2015年減少129042.140607萬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項目需相關政策進一步明確,年初未批復。
專戶管理的事業收入188252.8732萬元,比2015年增加5575.7354萬元,主要原因是根據《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教育部關於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的意見》(財教〔2013〕19號)要求,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收費全面並軌,學費收入增加。
使用結餘資金和事業基金等安排下年度預算93117.486144萬元,比2015年增加55388.767924萬元,主要原因是由於養老機制改革、基本建設自籌安排的經費。
事業收入(不含專戶管理的事業收入)167273.8596萬元,比2015年增加17057.401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20102.89425萬元,比2015年減少3024.6708萬元;附屬單位上繳收入11661萬元,比2015年增加2440.2萬元;其他收入18577.961178萬元,比2015年減少1320.775352萬元;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201746.427502萬元,比2015年減少36560.004901萬元。
2016年部門支出總預算2618051.341352萬元,比2015年降低3.31%,其中:
基本支出1695708.793372萬元,比2015年增加244668.524696萬元,主要原因:一是完善各級各類教育定額標準,提高基本經費保障水準;二是落實我市物業費、採暖費以及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等政策性因素,人員經費有所增加;三是2015年單位承擔的基本養老保險資金結轉到2016年繼續使用。
項目支出902209.24873萬元,比2015年減少331109.746232萬元,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項目需相關政策進一步明確;二是充分盤活存量資金,2016年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項目資金減少。
事業單位經營支出20083.29925萬元,比2015年減少3044.2658萬元;
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50萬元,與2015年持平。
三、主要支出情況
按照支出內容,2016年預算主要包括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基本支出主要是為保障預算單位人員經費、正常運轉經費以及教育教學、科研等基本業務活動經費和醫療保障經費。項目支出主要用於教師隊伍建設、人才培養品質建設、科技創新服務能力建設、大學生就業創業、改善辦學保障條件、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國際合作與交流、學生資助、北京市與中央共建、直屬單位業務發展、基礎教育市級統籌、民辦教育發展促進等。
按功能分類,包括教育支出、科學技術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農林水支出。教育支出是用於教育管理事務支出、普通教育支出、職業教育支出、成人教育支出、廣播電視教育支出、特殊教育支出、進修及培訓支出、教育費附加安排的支出、其他教育支出。科學技術支出是用於農業創新團隊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是用於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支出。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是用於醫療保障的支出。農林水支出是用於農業科技轉化與推廣服務的支出。
四、部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政府採購預算總額225833.439617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70370.911289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70214.790631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85247.73769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