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決算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市衛生計生委是負責本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主要包括: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衛生和計劃生育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負責協調推進落實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公立醫院改革的相關任務;統籌規劃和協調北京地區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資源配置,擬訂並組織實施區域衛生和計劃生育規劃。
2、負責本市疾病預防控制工作;擬訂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負責傳染病疫情資訊的報送、分析和預警工作。
3、負責本市衛生應急體系建設和管理;制定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風險評估計劃,組織和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4、負責制定職責範圍內的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環境衛生管理規範、標準和政策措施,組織開展相關監測、調查、評估和監督,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依法制定並公佈本市食品安全標準,負責組織管理食品生産企業制定的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得備案工作;根據職責分工,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相關工作;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和健康促進行動。
5、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市基層衛生、婦幼衛生、老年衛生、精神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全市基層衛生、婦幼衛生、老年衛生、精神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基本公共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均等化,完善基層運作新機制和鄉村醫生管理制度。
6、負責本市醫療衛生行業監督管理;制定醫療機構及其醫療、康復、護理服務和醫療技術、醫療品質、醫療安全以及採供血機構管理的規範、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以及醫務人員執業管理規定;建立醫療、康復、公共衛生、計劃生育等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承擔鼓勵社會力量提供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的相關工作;推動公民無償獻血工作。
7、負責建立本市公益性為導向的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和評價運作機制,建設和諧醫患關係;參與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制定。
8、負責本市貫徹實施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工作,執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擬訂本市藥品推薦使用目錄,組織實施基本藥物和醫療機構藥械的集中採購工作,統籌協調大型醫用設備配置。
9、依法對本市公共衛生、醫療方面的安全工作承擔監督管理責任;擬訂醫療衛生機構有關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
10、負責貫徹落實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組織實施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組織監測本市計劃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佈計劃生育安全預警預報資訊建議;制定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制定優生優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實施計劃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劃,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11、組織建立本市計劃生育利益導向、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和促進計劃生育家庭發展等機制;負責協調推進有關部門、群眾團體履行計劃生育工作相關職責,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政策的斜街機制,提出穩定低生育水準的政策措施。
12、負責本市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與管理,制定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制度並組織落實,推動建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資訊共用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13、組織擬訂本市衛生和計劃生育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統籌首都衛生發展科研專項資金管理和醫療衛生科技成果推廣、應用工作;組織實施計劃生育科學研究,指導避孕節育的技術推廣和科學普及工作。
14、負責對衛生和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監督落實計劃生育一票否決制。
15、組織擬訂本市衛生和計劃生育人才發展規劃,組織協調並落實本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衛生和計劃生育專業人才培養,建立完善規範化培訓制度並指導實施。
16、負責本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愛國衛生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依法組織實施統計調查,參與北京市人口綜合資訊平臺建設;組織開展相關國際交流合作與援外工作,開展與港澳臺的交流與合作。
17、負責本市保健對象、醫療關係在本市的中央單位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市、區縣各部門幹部醫療保健的管理工作;參與組織落實在本市舉辦的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任務。
18、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北京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是負責本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下屬43個預算單位。分別為:北京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機關、北京市衛生局老幹部服務中心、北京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中心、北京市計劃生育藥具站、北京市計劃生育協會、北京市肝病研究所、北京市農村改水領導辦公室、北京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北京市衛生監督所、首都醫科大學(衛生局)、北京市衛生宣傳中心、北京婦幼保健院、北京衛生職業學院、北京市衛生會計核算服務中心、北京市公共衛生資訊中心、北京市社區衛生服務管理中心、北京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服務管理中心、首都兒科研究所、北京市耳鼻咽喉科研究所、北京市眼科研究所、北京市結核病胸部腫瘤研究所、北京市心肺血管疾病研究所、北京市中醫研究所、北京市兒科研究所、北京市創傷骨科研究所、北京市臨床醫學研究所、北京市預防醫學研究中心、北京市腫瘤防治研究所、北京市神經外科研究所、北京市公共衛生熱線(12320)服務中心、北京熱帶醫學研究所、北京市老年病醫療研究中心、北京市呼吸疾病研究所、北京急救中心、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北京結核病控制研究所、北京市紅十字血液中心、中華醫學會北京分會、北京市體檢中心、北京市衛生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中共北京市衛生局黨校、北京市精神衛生保健所、北京市醫藥集中採購服務中心。
二、2016年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6年度收入總計461,340.23萬元,其中:本年收入424,233.55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1,782.87萬元,年初結轉和結餘35,323.81萬元。在本年收入中,財政撥款收入299,974.28萬元,佔收入合計的70.71%;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99,573.96萬元,佔收入合計的23.47%;經營收入446.82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11%;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24,238.49萬元,佔收入合計的5.71%。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計415,020.2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99,100.33萬元,佔支出合計的47.97%;項目支出215,473.07萬元,佔支出合計的51.92%;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446.82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11%;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2016年結餘分配6,713.18萬元,年末結轉和結餘39,606.84萬元。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96,510.11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教育支出40,416.9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3.63%;科學技術支出82,811.7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7.9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61.5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9%;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73,019.9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58.35%。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類)2016年度決算40,416.93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1018.43萬元,增長2.58%。其中:
“普通教育”(款)2016年度決算12,032.07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0.51萬元,下降0.004%。主要原因:2016年項目執行完畢後産生的凈結餘。
“職業教育”(款)2016年度決算22,083.03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211.73萬元,增長0.96%。主要原因:支出中包含上年結轉的中央轉移支付項目。
“進修及培訓”(款)2016年度決算5,669.62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775.02萬元,增長15.83%。主要原因:落實“二孩”政策、北京市院前醫療急救條例等公共衛生政策,加強對相關人員的培訓,同時為進一步提升基層醫療服務能力,加強對基層社區、鄉村醫生等基層醫務人員的進修和培訓。
“教育費附加安排的支出”(款)2016年度決算434.10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165.9萬元,降低27.65%。主要原因:中職免學費項目由於符合條件的實際人數小於預算估計人數導致項目資金結餘。
2、“科學技術支出”(類)2016年度決算82,811.76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12,068.08萬元,增長17.06%。其中:
“應用研究”(款)2016年度決算72,177.51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9,301.25萬元,增長14.79%。主要原因:支出中包含上年結轉和當年追加的科研平臺建設及科研專項設備購置經費支出。
“科技條件與服務”(款)2016年度決算293.66萬元,年初無此款項預算。主要原因:支出中含上年結轉的中央轉移支付科技條件與服務項目。
科學技術普及”(款)2016年度決算250.51萬元,年初無此款項預算。主要原因:支出中含下屬單位上年結轉的住房補貼款。
“其他科學技術支出”(款)2016年度決算10,090.07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2,222.65萬元,增長28.25%。主要原因:支出中包含年中追加首發項目以及三個科研院所公益發展改革試點項目。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16年度決算261.50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41.03萬元,下降13.56%。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2016年度決算261.50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41.03萬元,下降13.56%。主要原因是:落實國家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費的政策。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2016年度決算173,019.92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13,361.33萬元,增長8.37%。其中: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管理事務”(款)2016年度決算41,690.97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190.64萬元,下降0.46%。主要原因:一是工作完成後産生的凈結餘資金;二是壓縮行政事業單位運作成本,減少日常管理事務支出。
“公立醫院”(款)2016年度決算5,832.00萬元,年初無此款項預算。主要原因是:年中中央財政追加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資金。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款)2016年度決算81.14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5.45萬元,下降6.29%。主要為工作完成後的凈結餘資金。
“公共衛生”(款)2016年度決算105,451.35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8,916.69萬元,增長9.24%。主要原因:一是根據工作需要,增加艾滋病免費抗病毒治療藥品等公共衛生專項經費;三是中央追加免疫規劃、艾滋病防治、慢性病等重大公共衛生專項經費。
“計劃生育事務”(款)2016年度決算7,260.72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27.1萬元,增長0.37%。主要原因:落實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政策,增加相關單位養老保險、職業年金經費。
“其他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款)2016年度決算12,703.79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1,218.37萬元,下降8.75%。主要原因:一是政府採購或業務工作完成後産生的凈結餘資金;二是厲行節儉,根據實際情況,壓縮部分工作成本,合理降低支出;三是本年度未出現突發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為更好發揮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將年初安排的機動經費調整用於其他重點衛生計生工作事項。
四、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無此項支出。
五、2016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情況説明
2016年本部門使用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07,955.81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説明
“三公經費”是指本部門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包括所屬2個行政單位、1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40個財政補助事業單位。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654.38萬元,比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710.86萬元減少56.48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6年決算數178.53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251.43萬元減少72.90萬元。主要原因:努力壓縮整合出國團組和培訓天數,提高出訪效率,減少出國經費;2016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對口支援非洲幾內亞醫療隊、衛生人才隊伍建設、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交流與調研、衛生行業醫療品質管理交流、京港衛生工作洽談會以及其他國際交流合作等方面,2016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23個、80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2.23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6年決算數13.70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18.68萬元減少4.98萬元。主要原因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壓縮接待規模和支出標準。2016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衛生計生全行業管理、醫改工作考察座談、醫學科研技術交流、京港協作、外國專家來京培訓等接待工作。公務接待352批次,公務接待4,187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6年決算數462.15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440.75萬元增加21.4萬元。公務車購置增加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資金對國Ⅰ和國Ⅱ老舊機動車進行更新;除去購置費用,公務車運維費用實際為370.97萬元,比預算降低69.78萬元,主要原因是:落實市政府“三公經費”有關要求,嚴格控制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6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131.67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39.43萬元,公務用車保險62.74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37.13萬元。公車維修費超支的主要原因是:我委車輛老化嚴重,維修費用增加。2016年公務用車保有量176輛,車均運作維護費2.1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6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1056.96萬元,比上年971.06萬元增加85.9萬元。主要原因:一是隨着物價上漲,辦公用房物業管理等成本上漲;二是差旅費、會議費標準調整;三是對部分達到報廢年限的辦公設備進行更新購置。
機關運作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6年北京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政府採購支出總額111,184.81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80,552.74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5,783.20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24,848.87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65,930.40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59.3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26,671.86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23.99%。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331,283.37萬元,其中:汽車496輛(財政撥款供養汽車176輛,非財政資金供養汽車320輛),22,821.39萬元;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372台(套),84,840.19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無此項收支。
第四部分 2016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2017年,北京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對2016年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140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30.17%,涉及金額117623.85萬元。2017年,我委選取1個項目進行了普通程式評價,選取了預算金額在200萬元以上的139個項目進行簡易程式評價,截至5月底已全部完成140個項目的評價工作。同時,我委計劃於6月啟動針對在2014-2016年實施的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中得分85分以下的16個單位再次實施整體支出績效評價,預計於8月底産出評價結果。我委已完成自評工作的140個項目自評得分結果較好。其中:普通程式績效評價項目評價得分為89.06分,評定等級為“良好”;139個簡易自評項目中,平均得分94.49分。
二、全市血液集中化核酸檢測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血液中心是北京市最大的採供血機構。為有效預防輸血相關傳染病的發生,降低輸血傳播疾病的風險,根據《衛生部辦公廳關於開展2010年血站核酸檢測試點工作的通知》(衛辦醫政函〔2010〕226號)、《關於做好血站核酸檢測工作的通知》(國衛辦醫發〔2015〕11號)、《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2010年血站核酸檢測項目管理方案〉的通知》(衛辦醫政函〔2010〕1118號)、《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於印發全面推進血站核酸檢測工作實施方案(2015-2015年)的通知》(衛計生發〔2013〕22號)的工作要求,血液中心作為原衛生部指定的第一批血站核酸檢測試點單位,自2010年開始對獻血者實施血液核酸檢測,自2013年起受市衛生計生委委託,承擔全市血液集中化核酸檢測任務。
(二)評價結論
根據績效評價工作組資料審核結果和專家組項目決策、項目管理和項目績效三個維度出具的綜合評價結果,全市血液集中化核酸檢測項目綜合評價得分89.06分,其中項目決策平均得分13.26分,項目管理平均得分26.10分,項目績效平均得分49.70分,績效級別評價結論為“良好”。
(三)存在問題
1、項目績效目標的明確性和合理性有待提高
血液中心設定的項目績效目標為“完成2016年至2017年全北京市獻血者及其捐獻血液的集中化核酸檢測任務”,並針對性地制定了較為量化的産出指標,但預期産出數量指標26.3萬人份缺少明確的測算依據。部分績效指標不夠明確,無法完全體現財政資金使用的經濟性、效果性,如經濟效益指標未提供充分的支撐數據;服務滿意度指標未能量化不同服務對象的滿意情況;可持續性指標體現不夠充分,如配套試劑和設備、人員保障情況等未在指標中列出。
2、項目管理制度規範性和執行有效性有待改善
項目組織機構健全,分工明確,但合同管理制度、日常監督管理制度、項目風險管理制度、內控制度等管理制度不夠完善;項目實施過程未制定明確有針對性的實施方案,簽訂的單一來源採購合同缺少對於風險防控措施的支撐性材料;缺少各部門、各工作小組日常監督檢查的留痕資料。
(四)建議
1、加強績效目標管理,細化、量化績效指標,可以採用零感染率、獻血者滿意率、醫療機構滿意率、獻血者回訪告知率、採血量增長率等指標,以充分體現項目績效;加強日常績效數據資料的收集管理,採取針對性的措施,規範滿意度調查方式方法,積極組織對服務對象的調查,獲取利益相關方的反饋資訊。
2、制定科學合理的前期規劃,明確預算申報的測算依據;建立健全的制度體系,結合當年度工作管理需求制定針對性的實施方案,完善項目管理辦法和項目經費使用規範,持續改進項目管理水準;加強合同管理和付款的財務監督,嚴格按照付款時間、付款方式進行結算,規避合同風險;完善實施過程監督檢查管理,做好日常監管資料留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