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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歸國華僑聯合會2016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7-08-24 10:00    來源:北京市歸國華僑聯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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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決算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北京市歸國華僑聯合會(簡稱北京市僑聯),是中國共産黨領導下的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廣大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的橋梁和紐帶,是團結服務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的群眾組織,僑聯工作已經成為黨和國家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僑聯組織的立會宗旨是“以人為本,為僑服務”,具有群眾性、民間性、涉外性、統戰性的四個基本特徵。新時期僑聯工作的時代主題是“緊緊圍繞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創新發展的工作方針是“堅持國內海外工作並重、老僑新僑工作並重,積極拓展海外工作和新僑工作”,目標任務是“充分發揮凝聚僑心、匯聚僑智、發揮僑力、維護僑益的獨特作用,最大限度把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團結起來,最大限度把他們的積極性調動起來,最大限度把他們促進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獨特優勢發揮出來,形成海內外中華兒女為共圓中國夢團結奮鬥的磅礡力量”。新時期僑聯組織主要履行參政議政、維護僑益、海外聯誼、群眾工作四項基本職能,重點在服務經濟發展、依法維護僑益、拓展海外聯誼、積極參政議政、弘揚中華文化、參與社會建設等六個方面發揮作用。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北京市歸國華僑聯合會本級及下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北京市華僑服務中心,共2家。

  二、2016年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6年度收入總計1728.86萬元,其中:本年收入1535.25萬元,年初結轉和結餘193.61萬元。在本年收入中,財政撥款收入1472.61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5.92%;其他收入62.65萬元,佔收入合計的4.08%。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466.1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994.95萬元,佔支出合計的67.86%;項目支出471.25萬元,佔支出合計的32.14%;年末結轉和結餘262.67萬元。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357.87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230.1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0.6%;教育支出1.4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的0.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8.8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的5.07%;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57.4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的4.23%。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016年度決算1230.18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46.44萬元,增長3.92%。其中:

  “港澳臺僑事務”2016年度決算363.01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25.02萬元,增長7.4%。主要原因:追加宣傳服務平臺升級改造費用。

  “群眾團體事務”2016年度決算867.16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21.41萬元,增長2.53%,主要原因:落實國家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等有關政策。

  2、“教育支出”(類)2016年度決算1.42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5.78萬元,下降80.28%。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16年度決算1.42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5.78萬元,下降80.28%。主要原因:壓縮培訓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16年度決算68.85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長40.81萬元,增長145.54%。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2016年度決算21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7.04萬元,減少25.11%。主要原因:1名離休人員去世。

  4、撫恤“(款)2016年度決算47.85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47.85萬元,主要原因:兩名退休人員去世。

  5、“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2016年度決算57.43萬元,與2016年年初預算持平。其中:

  “醫療保障”(款)2016年度決算57.43萬元,與2016年年初預算持平,主要用於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離休人員醫藥費統籌。

  四、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五、2016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情況説明

  2016年本部門使用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994.86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説明

  “三公”經費是指本部門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包括所屬1個行政單位、1個事業單位。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101.01萬元,比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110.96萬元減少9.95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6年決算數95.81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99萬元減少3.19萬元。主要原因:強化因公出國(境)經費管理,減少一般性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2016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赴美國牙買加慰問演出;赴巴西、阿根廷、智利出席僑界活動;赴希臘、匈牙利、德國出席“一帶一路”論壇、年會和周年慶典活動;赴丹麥、瑞典、芬蘭出席海外華裔青少年書畫大賽簽約、頒獎儀式,開展“親情中華·漢語橋”夏令營推介活動;赴捷克、斯洛伐克、義大利參加歐華聯合第19屆大會、捷中旅捷華人聯合會18周年慶典、義大利“一帶一路”研討會;赴香港、澳門參加紀念孫中山先生誕辰150周年系列活動等方面,2016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6個、26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3.68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6年決算數0.36萬元,與2016年年初預算數0.36萬元持平。2016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接待兄弟省市僑聯交流學習、洽談項目。公務接待3批次,公務接待40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6年決算數4.84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11.6萬元減少6.76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6年決算數0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6年決算數4.84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11.6萬元減少6.76萬元,主要原因:強化公務用車管理,按照規定封存車輛,進一步壓縮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6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2.5萬元,公務用車維修0.72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31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0.31萬元。2016年公務用車保有量7輛,車均運作維護費0.69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6年本部門行政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88.83萬元,比上年增加4.06萬元,增加原因:差旅費、取暖費等經費標準調整以及物價上漲因素等。

  機關運作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6年北京市歸國華僑聯合會政府採購支出總額66.62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5.92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60.71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34.3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51.49%,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0.72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16.09%。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3876.28萬元,其中:汽車7輛,161.09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第四部分 2016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2017年,北京市歸國華僑聯合會對2016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8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30%,涉及金額170.6萬元。開展績效評價的8個項目,是由我會績效評價工作小組根據2016年重點預算項目的實施情況討論研究選定的,其中有1個重點支出項目採用的是普通程式評價方法,其餘7個項目採用的是簡易程式評價方法,並委託北京興中海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協助此次評價。根據《北京市財政局關於2017年度市級預算部門自行開展績效評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完成了方案的制定、收集資訊資料、確定評價指標體系,撰寫報告及填寫自評表等主要評價工作程式。經評價8個項目立項符合部門職能,績效目標較為合理,評價指標體系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基本規範,項目實施能夠按照申報的績效目標完成,産生了一定的社會效益,績效級別評定為“優秀”。通過預算績效管理,進一步提高了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我會各項職能得到了較好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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