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決算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北京市市政工程研究院是於1992年由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北京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和首都規劃建設委員會辦公室共同批准成立的,屬於處級事業單位。前身是於1959年成立的北京市市政工程研究所。單位內設綜合辦公室、組織人事部、財務部、科技資訊部、業務綜合管理部、黨群工作部、行政保衛部七個職能部門。我單位屬於財政差額撥款事業單位。事業編制353人,2016年末合計286人,在職人員124人,退休人員162人。我院2016年在科技研發方面,圍繞關係國計民生的市政基礎設施建設與安全運營中的關鍵問題、難點問題開展科技研發。主要通過圍繞地下工程、軌道交通、橋梁、道路的安全評估、病害診斷、新技術改進等繼續承擔北京市及其他科技計劃項目,積累前沿性研發成果,開展自主課題研發,加大科技成果轉化。同時,根據研究院的發展定位,結合行業的發展趨勢和市場需求,進行前沿技術的儲備。作為公益性科研院所,研究院繼續圍繞重點重大工程、應急搶險工程以及臨時性的急需任務提供公益性諮詢和技術服務,為市政工程結構安全提供保障。在人才建設方面,對整體人力資源進行分析,建立後備人才庫。制定有效的後備人才培養計劃,同時建立對自主培養研究生的培訓計劃。在行政管理方面,通過政府採購招投標購置檢測監測、地下複合材料及結構安全性能監測評估、結構及安全測試分析等方面的儀器,對陳舊試驗設備進行更新換代,提高研究院的科研檢測水準和試驗檢測能力。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北京市市政工程研究院是一級部門決算單位,沒有下級單位。
二、2016年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6年度收入總計5494.62萬元,其中:本年收入5494.62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萬元,年初結轉和結餘9.94萬元。在本年收入中,財政撥款收入3858.3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70.2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1105.18萬元,佔收入合計的20.11%;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531.14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67%。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計5491.6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910.21萬元,佔支出合計的53%;項目支出945.09萬元,佔支出合計的17.20%;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事業支出1633.33萬元,佔支出合計的17.2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2016年結餘分配0萬元,年末結轉和結餘2.9922萬元。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855.31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402.15
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62.31%;日常公用經費508.0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3.18%;項目經費945.1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4.51%。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科學技術支出”(類)2016年度決算3855.31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373.50萬元,增長10.73%。其中:
“應用研究(款)”2016年年度決算3503.47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21.66萬元,增長0.6%。主要原因:根據我市增資政策,增加在職人員經費21.66萬元。
2、“其他科學技術支出”(款)2016年年度決算351.84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351.84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增加了“結構及安全測試分析設備購置等項目”。
3、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我單位無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
4、2016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情況説明
2016年本部門使用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2910.21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諮詢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採暖補貼、物業服務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説明
我單位無財政撥款“三公”經費,不屬於“三公”經費統計範圍。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6年本部門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508.06萬元,比上年增加8萬元,增加1.57%。
為保障本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諮詢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6年北京市市政工程研究院政府採購支出總額915.21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915.21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915.21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915.21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100%。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4724.29萬元,其中:汽車25輛,531.99萬元;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1台(套),116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我單位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支情況。
第四部分 2016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2017年,我單位對2016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本次績效評價範圍抽取2個重點項目,合計金額452.99萬元,佔當年項目總數的33.33%,佔當年項目總額的47.78%。根據《關於開展2017年度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的通知》(京財績效〔2017〕259號)的要求,我院本年度對2016年度試驗設備採購項目執行了普通評審程式,對科研儀器設備採購項目執行了簡易評價程式。2個項目合計金額452.99萬元。
評價結果:
(一) 2017年5月25日對2016年試驗設備採購項目,預算金額200.80萬元,召開了專家評價會,經過專家評議,該項目綜合評價得分90.40分,績效級別評定為“優秀”。
(二) 對2016年科研儀器設備採購項目,預算金額252.19萬元,進行簡易評價,經績效評價小組對資料進行復核打分,平均為93.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