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30日在北京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上
北京市財政局局長 韓 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2025年北京市財政決算草案已彙編完成,按照《預演算法》《預演算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市人大常委會工作安排,我受市人民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北京市2025年市級決算情況,請予審查。
一、2025年市級決算情況
2025年是“十四五”規劃收官之年。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在中共北京市委直接領導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支援下,全市財政部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北京重要講話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按照積極財政政策持續用力、更加給力的要求,強化財政資源和預算統籌,提升財政調控和政策效能,深化財政管理和改革工作,在迎難而上中實現財政運作穩中提質,築牢財政安全防線,為首都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提供了堅實支撐。
2025年,根據預算調整的有關規定,綜合國家核增本市的地方政府債務等情況,分別編制了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的調整方案,均已按程式報請市人大常委會審查批准。
在2026年初市十六屆人大四次會議上,我們已經報告2025年市級“四本預算”收支的預計執行情況,最終決算情況與預計執行情況基本一致。根據中央與地方體制結算項目收入增加等情況,調增了市級一般公共預算總收支數據;根據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增值收益增加的通知要求,調增了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收入和當年結余數據;其他兩本預算收支數據均無變化。具體決算情況如下。
(一)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收支決算情況
2025年,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3764.3億元,增長6.9%,完成調整預算的102.8%(超收102.8億元,全部依法轉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加中央返還及補助1580.0億元、區上解501.3億元、地方政府債券收入654.4億元(新增債券182.0億元、再融資債券472.4億元)、調入資金30.4億元、動用預算穩定調節基金25.5億元、地方上年專項政策性結轉使用146.7億元,總收入6702.6億元。
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5703.3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103.4%,其中:地方財力安排的支出4969.8億元、中央專項和共同事權轉移支付支出733.5億元。加上解中央支出102.8億元、區域間轉移性支出2.0億元、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178.5億元、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支出407.9億元、地方政府債券等還本164.8億元、國債地方配套等專項政策性結轉下年使用143.3億元,總支出6702.6億元。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收支平衡。
與向市十六屆人大四次會議報告的預算預計執行數相比,2025年市級一般公共預算總收支均增加49.3億元,主要是按照財政體制結算要求,將2026年市人代會後中央財政補充下達的中央轉移支付資金49.3億元,列入2025年收入決算;相應據實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安排專項政策性結轉下年使用等支出,增加49.3億元。
1.市級主要收入科目決算情況
2025年,在所有穩經濟政策效能持續釋放、首都經濟穩中向好及重點産業穩固支撐帶動下,財政收入保持平穩增長。全市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完成6680.6億元,增長4.8%;稅收佔比86.5%,財政收入品質保持全國前列。市級主要收入科目決算情況如下:
2025年,市級稅收收入完成3291.4億元,增長6.7%,完成調整預算的103.0%。其中:增值稅完成1224.4億元,增長7.4%,主要是金融、資訊等企業産品和服務銷售額增長帶動;企業所得稅完成889.4億元,增長9.4%,主要是科技、資訊服務業企業經營效益向好帶動;個人所得稅完成677.7億元,增長9.2%,主要是資本市場活躍,利息股息紅利等財産性所得增加帶動。市級非稅收入完成472.9億元,增長8.8%,完成調整預算的101.2%,主要是以增值稅稅額為計稅依據的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收入增長較好,以及加快盤活國有資源資産帶動。
2.市級主要支出科目決算情況
2025年,市政府各部門認真執行市人大常委會批准的一般公共預算調整預算,通過爭取新增政府一般債券等各類資金,統籌多種財力來源,較好地保障了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落實。各支出科目總體執行較好,但受國家政策調整、預備費據實列支等因素影響,部分領域決算與調整預算形成一定差異。市本級主要支出科目經費類決算情況如下:
教育支出318.4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100.9%;科學技術支出435.6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100.1%;文化旅遊體育與傳媒支出107.7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97.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3.4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102.5%;衛生健康支出209.7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97.5%;節能環保支出95.2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102.5%;城鄉社區支出237.5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104.9%;農林水支出103.8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97.5%;交通運輸支出310.5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100.2%;工業資訊等支出102.1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100.4%;商業服務業等支出17.9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120.0%,主要是增加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地方配套資金;住房保障支出31.1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87.6%,主要是根據央屬老舊小區更新改造項目實施進度,按政策據實安排改造資金;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14.4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81.2%,主要是結合受災實際情況,國家加大救災資金支援力度。
3.預備費支出情況
2025年,市級預備費50.0億元,主要用於本市對西藏、貴州開展應急援助以及落實年度執行中新出臺的育兒補貼政策等1.7億元,根據市級預備費管理辦法,其餘48.3億元在報批後核減並全部專項政策性結轉至2026年,用於配套落實超長期特別國債地方出資責任,做好重大基礎設施投資項目資金保障。
4.市對區體制返還和轉移支付情況
2025年,市對區體制返還和轉移支付2300.9億元,剔除2024年中央增發國債一次性因素後,同口徑增長13.3%,完成調整預算的107.6%。其中:市對區體制返還和一般性轉移支付1670.5億元,主要用於均衡各區基本財力,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提升區域協調發展水準;持續開展疏解整治促提升專項行動,推進實施城市更新,提升城市品質;進一步提高生態保護補償與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價值(GEP—R)掛鉤分配比例,激勵引導生態涵養區落實生態保護責任,加快美麗鄉村建設;支援相關區開展“25·7”區域性大洪水災後恢復重建。專項轉移支付630.4億元,主要用於促進教育高品質發展,支援重點區域環境整治提升和污染防治專項工作,推動農業改革創新、應急管理能力提升等重點領域工作。
(二)市級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決算情況
2025年,市級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582.9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102.3%(超收13.0億元,除按規定調入一般公共預算外,全部依法結轉下年使用)。加中央專項轉移支付收入215.4元、區上解0.2億元、地方上年專項政策性結轉使用49.0億元、專項債務收入2926.8億元(新增債券1378.0億元、再融資債券1548.8億元),總收入3774.3億元。
市級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1040.5億元,其中:地方財力安排的支出825.1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100.0%;中央專項轉移支付安排支出215.4億元。加調出資金8.9億元、專項債務轉貸支出2585.6億元、地方政府專項債務還本支出99.6億元、政策性結轉下年使用39.7億元,總支出3774.3億元。市級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平衡。
(三)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支決算情況
2025年,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67.7億元,完成預算的109.2%(超收5.7億元,全部依法結轉下年使用),主要是部分國企2024年利潤收入好于預期。加中央轉移支付收入1.0億元、上年結轉收入7.2億元,總收入75.9億元。
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48.4億元,完成預算的100.0%。加中央轉移支付分配區1.0億元、向一般公共預算調出資金20.8億元、結轉下年使用5.7億元,總支出75.9億元。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支平衡。
(四)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收支決算情況
2025年,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收入7081.3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104.6%。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支出5018.5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99.2%。當年收支結余2062.8億元,符合社保基金預算收支平衡、略有盈餘的規定。
與向市十六屆人大四次會議報告的預算預計執行數相比,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收入增加25.2億元,主要是根據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通知,2025年委託投資收益增加25.2億元;相應當年結余增加25.2億元。
(五)地方政府債務情況
2025年,本市發行地方政府債券3581.2億元,其中:新增債券1560.0億元,再融資債券2021.2億元。新增債券主要支援交通、市政和産業園區基礎設施,新型基礎設施,城中村和棚戶區改造等重點領域和重大工程建設。再融資債券主要用於償還部分到期的地方政府債務本金,平滑當期償債壓力。截至2025年底,全市政府債務餘額13934.2億元,本市政府債務風險總體可控。
(六)市級“三公”經費及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5年,市級“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合計3.7億元,比年初預算下降42.2%,主要是本市認真貫徹《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在年度執行中不斷強化“三公”經費等一般性支出管理。其中:加強出國經費審核和監管,因公出國(境)費0.6億元,比年初預算下降55.6%;從嚴控制公務接待規模和接待標準,公務接待費0.03億元,比年初預算下降78.4%;嚴格公務用車購置,加強公務用車日常使用管理,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3.0億元,比年初預算下降37.2%。2025年市級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機關運作經費44.3億元,規模與上年基本持平,主要用於保障單位正常運轉,履行日常工作職責。
需要説明的是,2025年“四本預算”分科目預算數、調整預算數、決算數及相關對比分析詳見《北京市2025年市級決算草案》。按照《預演算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在《北京市2025年市級決算情況的説明》中依法報告了超收收入安排、預備費使用、預算穩定調節基金使用、機關運作經費、重點支出、績效管理、政府債務管理等情況。
二、2025年財稅政策落實和重點財政工作情況
2025年,全市財政部門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及市委各項工作要求,認真執行市人大常委會有關決議和審查意見,結合審計等整改要求,積極發揮財政綜合調控作用,持續推進財政科學管理,努力為首都高品質發展賦能增效。
(一)聚焦擴內需、穩增長,提升財政政策工具效能。增強政府投資強度。安排市級基建資金820億元,增長13.9%,支援軌道交通、節能環保、城市更新等領域重大項目順利實施。爭取1675億元政府債務限額,在全國首批開展專項債“自審自發”試點,加強常態化項目聯審儲備,發行和支出進度始終保持全國前列。創新專項債投入模式,在全國首批開展注資政府投資基金試點工作,引導社會資本支援創新創業。多措並舉提振消費活力。落實“兩重”“兩新”工作部署,爭取超長期特別國債207.6億元,通過資金預撥、優化審批流程等方式,推動國債資金快速直達項目。加力實施汽車、家電等領域以舊換新政策,帶動實現銷售額約650億元。積極爭取消費新業態新模式新場景等政策試點,引導釋放消費需求。放大政府投資基金引導作用。市級基金穿透至底層基金累計投資項目超7000個,帶動社會資本共同投資超4000億元,其中,8支新設基金累計對290個項目實際出資257億元,帶動股權投資和債權融資規模1290億元,投資中小企業項目和早期項目數量佔比超五成。提升助企服務效能。延續實施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等政策,繼續按照50%比例“頂格”減徵文化事業建設費。加強財政金融協同聯動,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小微、“三農”融資擔保業務在保規模1095.6億元,增長8.1%,有效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二)聚焦優功能、強動能,著力強化大事要事保障。深入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統籌市區疏解整治促提升資金,支援疏解提質一般製造業企業104家,治理違法建設2049萬平方米。加大城市副中心建設支援力度,有力保障城市副中心綜合交通樞紐、東六環入地改造等重點工程建設。支援雄安新區“基礎教育提升、醫療衛生發展、職業培訓創新”三大工程,促進提升公共服務水準。安排京津冀科技創新協同發展等資金,推動跨區域産學研聯合技術攻關、産業鏈供應鏈協同提升。積極培育和發展新質生産力。持續加大科技領域投入力度,全市科技支出增長5.3%,投入規模和佔比均居全國前列,支援在京國家實驗室、新型研發機構等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建設和關鍵核心技術科研攻關,推動中關村世界領先科技園區建設。增加高精尖産業發展資金規模,建立未來産業投入增長機制,採取貸款貼息、保險補貼、轉型升級獎勵等方式,推進科技創新和産業創新融合發展。增強首都文化活力。完善資金保障機制,支援“演藝之都”“博物館之城”“書香京城”建設,加強中軸線文化遺産系統性保護,助力非物質文化遺産傳承。推動21家文化文物單位開展文創開發激勵試點改革,優化文化服務和文化産品供給。
(三)聚焦增福祉、兜底線,優化財政民生政策供給。堅持就業優先。通過就業補貼、擴崗補助等方式,支援高校畢業生、失業人員等重點群體就業創業,全市城鎮新增就業33萬人。加大困難群眾幫扶力度。穩步提高基本養老金、最低工資等社會保障待遇,加大殘疾人就業、康復、無障礙環境建設資金投入,兜牢困難群眾生活底線。強化“一老一小”保障。支援養老補貼發放,新建50個區域養老服務中心、7701張家庭養老床位、478個養老助餐點,增加高品質養老服務供給。建立育兒補貼制度,惠及全市32.8萬嬰幼兒。落實普惠托育補助政策,支援新增普惠托位8897個。推動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減免幼兒園學前一年在園兒童保育教育費,惠及超16萬學前在園兒童。積極應對學齡人口高峰,支援各區新增中小學學位2.4萬個。保障市屬高校新校區配套設施建設,助力高等教育提質升級。持續改善群眾居住環境。多渠道籌集資金超千億元,加快推進城市更新,完成老舊小區改造1225個、老樓加裝電梯869台。支援試點開展青年公寓租金優惠政策,緩解青年人才住房壓力。全力做好防汛救災資金保障。啟動應急資金核撥“綠色通道”,及時向密雲、懷柔、平谷、延慶等受災區及相關部門撥付資金,支援受災群眾安置、應急搶險和災後恢復重建。
(四)聚焦提效能、增效益,提升財政科學治理能力。優化零基預算改革措施。完善項目輕重緩急遴選機制,財政事前績效評估範圍擴展至全部新增大額項目和公共服務項目。對市疾控中心、市體育管理中心等5家試點單位下年度預算項目進行全面財政評審。加強績效管理和成本控制。堅持黨政機關過緊日子,繼續壓減非重點非剛性及一般性支出18.2億元。對84項存量支出政策實施績效評價,優化調整資金近10億元。制定實施新一輪地面公交降本增效方案,形成以車均運營補貼為導向的激勵約束機制。提升轉移支付資金管理效能。在醫療衛生、園林等領域,試點推進轉移支付競爭性分配,引導資金向改革活力強、資金使用效益高的項目傾斜。將綜合性生態保護補償資金與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價值(GEP-R)掛鉤分配比例提高至近五成,增強轉移支付對各區生態保護的激勵引導作用。強化國有資産資本管理。健全騰退空間資源數據動態更新、統籌利用工作機制,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産調劑共用平臺實現市區聯通,將資産閒置、收益實現情況與預算安排“硬”掛鉤。開展數據資産管理試點,27家上市公司實現數據資産入表,數量與規模位居全國首位。擴大上繳國有資本收益試點範圍,市教委等5家試點部門監管的77家市屬機關事業單位所辦企業上繳國有資本收益。建立市級國資預算收入預收繳機制,優化收入上繳時序,提升國資預算執行的穩定性。
(五)聚焦防風險、保安全,加強財經重點領域監管。切實防範政府債務風險。用好用足中央化債政策資金,推動落實本市具體化債方案,堅決遏制新增隱性債務。在全國率先引入商業銀行加強債券資金監管,發揮商業銀行財務合規審核、資金實時監控、跨機構資訊共用等專業優勢,把好債券資金支出和收益歸集關,保障資金安全合規。健全償債備付金制度,防範專項債券兌付風險。兜牢基層“三保”底線。堅持將“三保”擺在預算安排的優先位置,硬化預算剛性約束,加強庫款調度保障。健全區級財政運作監測機制,從財政收支情況、重點資金執行、地方財政運作三方面設立10類32項監測指標,對苗頭性問題早發現、早提示、早處置,切實防範基層財政運作風險。加大財會監督力度。組織開展財經紀律重點問題監督檢查,推進醫保基金、政府採購等18個領域專項整治,堅持以查促改,嚴肅追責問責。充分利用資訊技術支撐,在會計師事務所、資産評估業、政府採購管理、彩票、代理記賬機構5個行業領域實行非現場監管,減少對市場主體正常經營活動的干擾,提升監管質效。自覺接受人大監督。嚴格執行市人大決議決定,依法報告預決算、債務管理等重要情況,認真落實市人大財經委、市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有關審查和分析意見,不斷完善財政預算工作。健全與人大代表常態化溝通聯繫機制,紮實辦理337件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邀請人大代表564人次,參與255個財政事前績效評估和績效評價項目,涉及資金823億元,同比增長69%,積極吸納代表意見建議。
回顧“十四五”時期,全市財政部門堅決扛起穩定首都經濟、增進民生福祉、兜牢風險底線的政治責任,有效應對疫情衝擊等一系列風險挑戰,首都財政事業展現新作為、實現新發展。一是財政實力逐步增強。全市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年度規模突破6600億元,較“十三五”末期增加超千億元,年均增長4%,高於全國3.4%的平均增速,增速排名由2020年全國第27位提升至2025年第8位。稅收佔比八成以上,財政收入品質保持全國前列。二是保障能力顯著提升。積極統籌各項資金來源,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年度支出規模合計近1.2萬億元,較“十三五”末期增長9.8%。民生投入始終保持八成以上,累計投入超3萬億元。市對區一般公共預算轉移支付連續四年超2000億元,年均增長5%,保障基層財政平穩運作。三是財政調控提質增效。不斷豐富財政政策工具箱,累計為市場主體減輕稅費負擔超4900億元,年均安排千億元政府債券規模有力拉動社會投資。政府採購授予中小微企業合同金額佔比近八成,高於國家要求四成以上,合作創新政府採購實現全國首單落地。四是績效管理縱深推進。在公用事業、園林綠化、農村人居環境等領域開展全成本績效管理,實施事前績效評估、預算評審和存量支出政策績效評價等措施,統籌優化資金分配近500億元,厲行節約和成本管控成為財政財務運作管理常態。五是債務風險安全可控。堅持“舉新債促發展”與“化存量防風險”同步用力,持續健全“儲借用管還”債券資金全生命週期管理機制,本市政府債務風險總體安全可控。
在看到成績的同時,人大、審計、財會監督等監督檢查中,也反映出財政運作和預算管理仍然存在一些需關注的問題。一是財政緊平衡壓力持續凸顯。外部不確定因素增多,消費恢復基礎尚不牢固,房地産、汽車製造等行業低位運作,財政收入穩中承壓;實施積極財政政策需保持較高支出強度,新質生産力培育、民生保障、超大城市治理等需不斷加大投入,財政保障壓力不斷加大。二是財政調控效能仍有提升空間。有效需求不足問題突出,市場預期偏弱,對增強財政宏觀調控作用提出更高要求,需進一步豐富財稅政策工具箱,加強財政、金融、産業等政策協同,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更好支援中小企業發展,促進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三是財政財務管理基礎工作仍有薄弱環節。部分單位非財政撥款資金預算統籌管理不到位、項目支出預算執行率偏低;部分區對轉移支付資金項目把關不嚴,存在超範圍使用現象;部分區專項債券資金閒置。我們高度重視這些問題,將以務實管用措施認真解決。
三、下一步工作
全市財政部門將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在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指導下,認真落實市十六屆人大四次會議決議要求,嚴格執行市人大批准的預算,切實發揮財政調控引導和支撐保障作用,推動實現全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
一是加力提效落實積極財政政策。爭取更多中央改革試點政策在京落地,加強“四本預算”有效銜接,保持必要財政支出力度。強化部門協同,加快撥付使用超長期特別國債、政府債券等資金,加大對新質生産力、人的全面發展等重點領域投資力度。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推動財政金融協同促內需所有政策及“兩重”“兩新”等重點任務落實。用好減稅降費、融資擔保、政府採購等政策工具,支援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各類企業在京穩定發展。
二是協同聯動增強高品質發展動能。集中財力保障“四個中心”功能建設、京津冀協同發展等重大戰略走深走實,優化提升首都功能。推動科技創新和産業創新深度融合,支援高水準人才高地建設,推進教育科技人才一體發展。發揮政府投資基金長期資本、耐心資本作用,促進高精尖重點産業發展和創新型中小企業成長。指導各區圍繞新興産業、未來産業強鏈補鏈,積極培育高價值、高潛力財源企業,推動財源結構優化、總量壯大。
三是優化結構持續增進民生福祉。積極適應人口結構變化,堅持投資于物和投資於人緊密結合,加強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民生建設,促進企業穩崗擴崗、重點群體就業創業,做好免費學前教育、生育津貼等經費保障,支援居家社區養老和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建設,保障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推動教育、醫療等資源優化配置,持續推進美麗北京、韌性城市建設,健全可持續的城市更新模式,讓民生改善更加可感可及。
四是守正創新深化財政管理改革。推動預算績效管理提質增效,接續推進零基預算改革,穩步擴大試點範圍,推動預算安排有保有壓、可增可減。健全支出政策滾動評價常態化機制,對新增大額資金、公共服務項目及新出臺政策開展財政事前績效評估隨報隨評,優化資金分配管理。持續開展政府部門過緊日子評估,不斷健全資産資源配置機制。堅持當下改和長久立結合,加強人大監督、審計監督等發現問題整改落實。
五是持之以恒防範財政運作風險。加強全口徑債務監測監管,用好償債備付金機制,有效防範新增隱性債務,守牢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底線。硬化“三保”預算執行約束,加強財政運作監測,強化庫款統籌調度,兜牢基層“三保”底線。深化財會監督工作,增強監督穿透力和有效性,對違反財經紀律等行為嚴肅問責,切實維護財經秩序。充分研判、妥善應對影響財政收支的各種因素,確保預算平衡和財政平穩運作。
以上報告,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
名詞解釋
預算:遵循統籌兼顧、勤儉節約、量力而行、講求績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經法定程式審核批准的國家年度集中性財政收支計劃。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應當納入預算。地方各級政府財政部門具體編制本級預算草案,各部門編制本部門預算草案。
調整預算:根據《預演算法》規定,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批准預算後,在執行中因形勢發生變化需要增加或者減少支出等情況的,由各級政府報請同級人大常委會審議批准,對原定預算收支進行調整,形成調整預算數。
一般公共預算:對以稅收為主體的財政收入,安排用於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國家安全、維持國家機構正常運轉等方面的收支預算。
政府性基金預算: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一定期限內向特定對象徵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專項用於特定公共事業發展的收支預算。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對國有資本收益作出安排的收支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應當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不列赤字,並安排資金調入一般公共預算。
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根據國家預算管理和社會保險相關法律法規編制,經法定程式審批、具有法律效力的年度基金財務收支計劃。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應當按照統籌地區和險種分別編制,做到收支平衡,適當留有結余。
預算穩定調節基金:財政通過超收收入和支出預算結余安排的具有儲備性質的基金,視預算平衡情況,在安排下年度預算時調入並安排使用,或用於彌補短收年份預算執行的收支缺口。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
預備費:在編制預算中按照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額的1%—3%設置預備費,用於當年預算執行中的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處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難以預見的開支。
“三公”經費: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機關運作經費:反映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會議費、培訓費、委託業務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維修(護)費及其他費用。
轉移支付:以各級政府之間所存在的財政能力差異為基礎,以推進地區間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為目標,以規範、公平、公開為要求,而實行的一種財政資金轉移或財政平衡制度。
中央返還及補助:中央財政為保障消費稅、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改革後地方既得利益給予的稅收返還。
一般性轉移支付:上級政府為均衡地區間基本財力,根據下級政府的組織財政收入能力、必要支出需求、各地自然經濟和社會條件差異等因素,按照基本標準和計算方法測算,將其無償轉作下級政府收入來源,並由下級政府統籌安排使用的轉移支付。
專項轉移支付:上級政府對承擔委託事務、共同事務的下級政府,給予的用於辦理特定事項的轉移支付。
共同事權轉移支付:將一般性轉移支付和專項轉移支付安排的屬於上下級政府共同財政事權事項,統一納入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完整反映上下級承擔的共同財政事權的支出責任。
上解支出:下級政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財政體制規定,按照一定標準和計算方法測算,上交上級政府,並由上級政府統籌安排的資金。
政府一般債務:是指為沒有收益的公益性事業發展舉借,主要以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償還的政府債務,由地方政府發行一般債券融資,債務資金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管理。
政府專項債務:是指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業發展舉借,以對應的政府性基金或專項收入償還的政府債務,由地方政府發行專項債券融資,債務資金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
債務轉貸支出:經國務院批准,市級政府可以依法適度舉借債務;區級政府確需舉借債務的,由市級政府代為舉借,市級統貸統還。債務轉貸支出反映市級向區級政府轉貸的債務支出。
政府採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兩重”“兩新”:“兩重”,指國家重大戰略實施和重點領域安全能力建設。“兩新”,指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國家通過發行超長期特別國債支援“兩重”“兩新”建設,是實施所有增量政策推動經濟高品質發展的一項重要舉措,旨在拉動投資增長和釋放消費潛力,是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品質發展的重要舉措。
超長期特別國債:是指中央財政在2024年及以後年度發行,專項用於支援國家重大戰略和重點領域安全能力建設,以及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等黨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其他重點事項的國債資金。
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是指依法設立,由政府及其授權機構出資並實際控股,以服務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為主要經營目標的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
零基預算:是指不考慮過去的預算項目和收支水準,以零為基點編制預算的方法,強調不受以往預算安排情況的影響,一切從實際需要出發,逐項審議預算年度內各項費用的內容及其開支標準,結合財力狀況,在綜合平衡的基礎上編制預算。
預算績效管理:以預算為對象,以提高預算收支品質和效益為目的,將績效理念融入預算編制、執行、監督全過程,實現預算與績效有機融合的管理活動。預算績效管理由績效目標管理、事前績效評估管理、績效運作監控管理、績效評價管理、評價結果反饋及應用管理共同組成。
事前績效評估:財政部門、預算部門和單位根據部門和單位發展規劃等內容,運用科學合理的方法,對財政支出項目和財政支出政策的必要性、可行性、效率性、效益性及經濟性進行客觀公正的評估。
績效評價:財政部門、預算部門和單位依據設定的績效目標,運用科學合理的績效評價指標、評價標準和評價方法,對項目支出的經濟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以及預算資金投入、使用過程,産出和效果進行客觀公正的測量、分析和評判。
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價值(GEP-R):生態産品總值(GEP)指一定區域內生態系統在核算期內的所有生態産品貨幣價值之和,包括物質供給、調節服務和文化服務三類生態産品價值。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價值(GEP-R)是生態系統為維持或改善人類生存環境提供的惠益價值,包括水源涵養、氣候調節、空氣凈化、水質凈化、洪水調蓄、固定二氧化碳等。
“三保”:即“保基本民生”“保工資”“保運轉”。按照財政部關於“三保”清單要求,其中:“保基本民生”,主要包括對教育、文化、社會保障、醫療衛生等領域中,與民眾基本生存和生活狀態、基本的發展機會和發展能力、基本權益保護相關的政策;“保工資”,主要包括保障在職人員的基本工資、獎金和績效工資、津補貼、養老保險等項目,離休人員離休費等;“保運轉”,主要是機關事業單位辦公經費保障,使機關事業單位能夠正常運轉。
財會監督:是指依法依規對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其他組織和個人的財政、財務、會計活動實施的監督。各級財政部門是本級財會監督的主責部門,牵头組織對財政、財務、會計管理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執行情況開展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