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4日在北京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上
北京市財政局局長 韓 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2024年北京市財政決算草案已彙編完成,按照《預演算法》《預演算法實施條例》《北京市預算審查監督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市人大常委會工作安排,我受市人民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北京市2024年市級決算情況,請予審查。
一、2024年市級決算情況
2024年是實現“十四五”規劃目標任務的關鍵一年。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在中共北京市委直接領導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支援下,全市各級財政部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北京重要講話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落實更加積極的財政政策,加大逆周期調節力度,推動首都經濟持續回穩向好,社會大局和諧穩定。與此同時,全市決算情況總體較好,在多重困難挑戰中實現財政收入平穩增長、支出有力有序、政策提質增效、風險平穩可控,為首都經濟社會健康發展提供了堅實支撐。
2024年,根據《預演算法》和《北京市預算審查監督條例》關於預算調整的有關規定,綜合國家核增我市的地方政府債務、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等情況,分別編制了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的調整方案,均已按程式報請市人大常委會審查批准。
在2025年初市十六屆人大三次會議上,我們已經報告2024年市級“四本預算”收支的預計執行情況,最終決算情況與預計執行情況基本一致。根據中央與地方最終體制結算和調入資金情況,調增了市級一般公共預算總收支數據;根據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通知和要求,調增了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收入數據;其他兩本預算收支數據均無變化。具體決算情況如下:
(一)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收支決算情況
2024年,堅持把穩增長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持續深化財源建設,做好穩主體、育潛力、強産業各項工作,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3520.7億元,增長4.1%,完成調整預算的99.2%。加中央返還及補助1834.3億元、區上解485.3億元、地方政府債券收入561.5億元(新增債券168.0億元、再融資債券393.5億元)、調入資金34.8億元、動用預算穩定調節基金89.6億元、地方上年專項政策性結轉使用13.8億元,總收入6540.0億元。
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5770.4億元,其中:地方財力安排的支出4739.5億元,中央專項和共同事權轉移支付安排的支出1030.9億元。加上解中央支出98.8億元、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支出294.0億元、國債地方配套等專項政策性結轉下年使用146.6億元、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59.3億元、地方政府債券還本等170.9億元,總支出6540.0億元。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收支平衡。
與向市十六屆人大三次會議報告的預算預計執行數相比,2024年市級一般公共預算總收支均增加0.6億元,主要是按照財政體制結算要求,將市人代會後中央財政下達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以及調入資金增加等共0.6億元,列入2024年收入決算;相應據實安排上解中央資金、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等支出,增加0.6億元。
1.市級主要收入科目決算情況
2024年,隨着所有穩增長政策措施有效實施、營商環境優化效果持續釋放、財源建設成果不斷鞏固,推動財政收入實現平穩增長。全市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完成6372.7億元,增長3.1%;稅收佔比85.9%,財政收入品質繼續保持全國最優。市級主要收入科目決算情況如下:
2024年,市級稅收收入完成3085.9億元,增長2.8%,完成調整預算的98.0%。其中:增值稅完成1140.4億元,增長6.4%,主要是資訊、科技等行業經營活動活躍,産品和服務銷售增長帶動。企業所得稅完成812.6億元,增長2.3%,主要是所有穩增長政策效果實施見效,資訊服務等重點行業企業利潤增長帶動。個人所得稅完成620.8億元,下降0.8%,主要是提高“一老一小”專項附加扣除標準,減輕家庭撫養贍養負擔。市級非稅收入完成434.8億元,增長14.8%,完成調整預算的108.4%,主要是年度中增發國債和超長期特別國債項目集中實施,項目單位按規定繳納的一次性森林植被恢復費較快增長。
2.市級主要支出科目決算情況
2024年,市政府各部門認真執行市人大常委會批准的一般公共預算調整預算,通過爭取新增政府一般債券、增發國債等各類資金,統籌多種財力來源,較好地保障了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落實。各支出科目總體執行較好,但受國家政策調整、預備費據實列支等因素影響,部分領域決算與調整預算形成一定差異。市本級主要支出科目經費類決算情況如下:
教育支出303.7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100.0%;科學技術支出422.5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100.0%;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107.4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97.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93.3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103.7%;衛生健康支出209.6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98.3%;節能環保支出90.5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88.8%,主要是優化調整燃氣電力補貼機制,節約資金調整用於其他重點事項;城鄉社區支出225.7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99.9%;農林水支出94.3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94.5%,主要是落實中央要求,將市級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調整為市對區轉移支付支出;交通運輸支出298.0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101.8%;商業服務業等支出14.5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109.1%;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15.0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87.4%,主要是年度執行中結合應急處突實際需求,相應調減資金安排。
3.預備費支出情況
市級預備費50.0億元,主要是用於對廣東、安徽等地開展應急援助響應等0.9億元,其餘49.1億元結轉下年用於落實超長期特別國債、增發國債地方出資責任等。
4.市對區轉移支付情況
2024年,市對區體制返還和轉移支付2341.7億元,增長3.5%,完成調整預算的112.5%。其中:市對區體制返還和一般性轉移支付1909.4億元,主要用於促進義務教育、社區衛生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提升區域協調發展水準;穩步推進疏整促專項行動,持續開展城市更新;推動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價值(GEP-R)與生態保護補償聯動掛鉤,激勵引導生態涵養區落實生態保護責任,加快美麗鄉村建設等。專項轉移支付432.3億元,主要用於支援各區落實背街小巷治理、垃圾分類、造林綠化、百千工程等重點任務,擴充中小學學位等。
(二)市級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決算情況
市級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589.3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105.1%(超收28.7億元,除按規定調入一般公共預算外,全部依法結轉下年使用)。加中央專項轉移支付收入279.6億元、地方上年專項政策性結轉使用60.5億元、區上解7.0億元、專項債務收入2080.5億元(新增債券1048.0億元、再融資債券1032.5億元),總收入3016.8億元。
市級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1013.4億元,其中:地方財力安排的支出733.8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100.0%;中央專項轉移支付安排的支出279.6億元。加調出資金15.7億元、地方政府專項債務轉貸支出1748.6億元、地方政府專項債務還本支出190.2億元、政策性結轉下年使用48.9億元,總支出3016.8億元。市級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平衡。
(三)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支決算情況
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59.6億元,完成預算的113.7%(超收7.2億元,全部依法結轉下年使用),主要是部分國企2023年利潤收入好於年初預期。加中央轉移支付收入0.9億元、上年結轉收入9.2億元,總收入69.7億元。
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43.1億元,完成預算的100.0%。加中央轉移支付分配區0.9億元、向一般公共預算調出資金18.5億元、結轉下年使用7.2億元,總支出69.7億元。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支平衡。
(四)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收支決算情況
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收入6815.3億元,完成預算的104.0%。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支出4637.4億元,完成預算的97.5%,當年收支結餘2177.9億元,符合社保基金預算收支平衡、略有盈餘的規定。
與向市十六屆人大三次會議報告的預算預計執行數相比,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收入增加65.8億元,主要是根據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通知,2024年委託投資收益增加65.8億元;相應當年結餘增加65.8億元。
(五)市級政府債務情況
2024年,本市發行地方政府債券2642.0億元,其中:新增債券1216.0億元,再融資債券1426.0億元。新增債券主要支援京津冀協同發展、城市副中心、市政和産業園區基礎設施、交通基礎設施、棚戶區改造等重點領域和重大工程建設。再融資債券主要用於償還部分到期地方政府債務本金,平滑當期償債壓力。截至2024年底,全市政府債務餘額12579.8億元,本市政府債務風險總體可控。
(六)市級“三公”經費及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4年,市級“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合計3.8億元,比年初預算下降41.1%,主要是我市堅持落實中央厲行節約各項要求,在年度執行中不斷強化“三公”經費等一般性支出管理。其中:加強出國經費審核和監管,因公出國(境)費6451萬元,比年初預算下降53.9%;從嚴控制公務接待規模和接待標準,公務接待費400萬元,比年初預算下降76.5%;嚴格公務用車購置,加強公務用車日常使用管理,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3.1億元,比年初預算下降36.2%。2024年市級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機關運作經費43.9億元,增長3.2%,主要是疫情後會議、培訓等正常公務活動逐步恢復,相關經費有所增加,但經費總體仍低於疫情前水準。
需要説明的是,2024年“四本預算”分科目預算數、調整預算數、決算數及相關對比分析詳見《北京市2024年市級決算草案》。按照《預演算法》及其實施條例、《北京市預算審查監督條例》等有關規定,在《北京市2024年市級決算情況的説明》中依法報告了超收收入安排、預備費使用、預算穩定調節基金規模及使用、機關運作經費、重點支出、績效管理、政府債務管理等情況。
二、2024年財稅政策落實和重點財政工作情況
2024年,全市各級財政部門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及中共北京市委各項工作要求,認真執行市人大各項決議和批准的預算,結合審計等整改要求,加強財政資源統籌,持續優化支出結構,提升財政資金績效,深化財政管理改革,防範財政運作風險,充分發揮財政調控引導作用,更好服務保障首都高品質發展。
(一)堅持精準發力,實施積極財政政策穩增長、強動能。統籌財力增強支出強度。積極爭取各類中央資金2083億元,提升政府可支配財力水準,在落實所有增量政策中發揮逆周期調節作用。發行新增政府債券1216億元,有力支撐棚改、交通基礎設施等領域重大項目建設,首次採取項目資本金方式支援新型基礎設施領域項目。統籌272.4億元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支援152個“兩重”“兩新”項目,進一步加大以舊換新補貼力度,帶動汽車、家電産品銷售額超340億元。紮實推進財源建設。完善企業走訪服務機制,回應企業融資、應用場景、公共服務等各類發展訴求1.2萬項,支援企業發展壯大、提質增效。優化醫藥健康、新能源汽車等15個主導産業“一鏈一策”財源服務策略,促進重點産業財源稅基集聚化、鏈條式增長,獨角獸企業、數字經濟企業等潛力財源企業財政收入分別增長37.5%、16.5%,高精尖財源培育成效顯著。發揮政府投資基金耐心資本作用。新設政府投資基金增至8支,對145個項目實際投出137.1億元,撬動社會資本286億元,重點投向人工智慧、醫藥健康、綠色能源和低碳等高精尖産業領域,加快發展培育新質生産力。持續助力企業減負。不斷優化財稅營商環境,支援科技創新和製造業減稅降費及退稅超1500億元,政府採購合同授予中小微企業比重近八成。完善融資擔保降費獎補機制,全力爭取國家融資擔保基金政策支援,落地科技創新擔保業務超330戶、融資額超5億元。支援政府性擔保機構降費率、擴規模,小微企業平均擔保費率降到1%以下。
(二)堅持突出重點,強化財政資金整合保大事、煉長板。積極落實北京國際科創中心建設條例。全市科技投入增長8.3%,高於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增幅5.2個百分點,深化中關村新一輪先行先試改革,積極保障在京國家實驗室建設運營,加大力度支援基礎研究和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加快推動“三城一區”主平臺建設,促進産學研融合發展。推動創新成果研發與應用,實現“合作創新”政府採購全國首單落地北京。支援首都文化繁榮發展。助力北京中軸線申遺成功,帶動老城整體保護。推動書香京城、演藝之都、博物館之城建設,支援舉辦系列文化活動1.6萬場,全市實體書店數量超2100家,豐富群眾文化生活。加大“兩區”建設支援力度。推動北京亦莊綜合保稅區獲批設立,中關村綜保區順利通過驗收,為培育新質生産力打造對外開放新平臺。保障中國國際服務貿易交易會、中非合作論壇峰會、中關村論壇等國際會議活動順利舉辦,推進高水準對外開放。深入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支援雄安新區建設發展,推動重點合作事項落實。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共建共用,推動優質養老資源向環京地區佈局。深化跨區域生態環境協同治理,落實密雲水庫、官廳水庫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積極推動大興國際機場臨空區、綜保區建設,發揮京津冀協同發展基金引導作用,支援新能源、半導體等産業鏈協同發展。
(三)堅持人民立場,聚焦群眾關心關切兜底線、惠民生。千方百計保障就業。延續實施降低失業保險費率等階段性政策,統籌使用擴崗補助、社會保險補貼、職業技能提升等政策資金,支援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就業創業,全市城鎮新增就業29.9萬人。推動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在全國率先出臺普惠托育財政補助政策,新增普惠性托位近1.9萬個,適齡兒童入園率和普惠率均達93%;優化基礎教育資金結構,支援各區擴增中小學學位近3.9萬個;完善高等教育領域財政支援政策,促進高等教育、科技創新、人才培養一體推進。完善養老服務體系。落實“老老人”服務保障若干措施,支援新建105家街道鄉鎮區域養老服務中心、240個農村鄰里互助養老服務點,新增家庭養老床位9829張,增加高品質養老服務供給。推進健康北京建設。加快醫療資源均衡佈局,支援安貞醫院、友誼醫院等市屬醫院疏解開辦,推動村鎮兩級醫療衛生機構建設,完善分級診療服務體系,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完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從每人每月1395元提高至1450元;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等標準,惠及全市400余萬人;為百萬名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提供職業傷害保障;落實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政策,加強對困難群眾的兜底保障。優化城市人居環境。落實房地産調控優化政策,支援建設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7.1萬套(間)、竣工各類保障性住房8.3萬套(間)。完成548個老舊小區改造攻堅,啟動危舊樓房改建和簡易樓騰退20.6萬平方米,改善居民住房條件。統籌做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資金保障,推進城市更新、花園城市建設,助力城市環境綜合整治提升。
(四)堅持改革創新,加強財政科學管理提效率、增效益。嚴格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制定實施《過緊日子負面清單》,涵蓋公務接待、慶典活動等60條禁止性規定,推動單位規範節約使用財政資金;持續開展過緊日子評估,落實預算安排與執行、績效、審計等結果掛鉤機制,全年壓減一般性和非緊急非剛性支出30.3億元。在全國率先出臺指導意見,研究提出大額資金標準和決策機制,規範各單位黨組對預決算、政府採購、資産等6類重點預算事項管理,強化權力運作監督。全成本預算績效改革提質拓面。“市-區-街鄉鎮”三級聯動開展全成本績效管理,實現同一事項同標準、同降本、同增效,壓減資金2.8億元。開展45項存量支出政策績效評價,結合評價結果,調整優化資金分配12.3億元。完善區級財政運作綜合績效評價機制,指導各區不斷提升財政運作管理質效。持續深化預算管理。推進預算管理一體化建設,實現預算編制、預算執行、會計核算、部門決算的預算管理全鏈條應用。加強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首次選取5家市屬機關事業單位所辦企業,開展國有資本收益上繳試點。推動資産共用共用,調劑公物倉資産近萬件。深化政府購買服務改革,在科技、體育、住房保障等30個公共服務領域制定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管理辦法。
(五)堅持底線思維,統籌發展和安全防風險、穩運作。守牢債務風險防線。健全政府債券“儲借用管還”全生命周期管理機制,加強債券使用穿透式監測,指導用債單位依法合規、高效使用專項債券。制定本市防範化解地方債務風險具體工作方案,用足用好置換隱性債務政策,加快化解存量隱性債務,嚴防財政金融風險交織傳導。完善政府債券提前償還制度,節約未來利息支出超3成。兜牢基層“三保”底線。堅持“三保”支出優先位置,完善“三保”預算審核,加強執行監測,進一步推進財力下沉,市對區一般公共預算轉移支付增長3.5%,連續3年超2000億元,增強區級綜合可用財力水準,支援基層“三保”平穩運作。守住財經紀律紅線。加強預算執行全過程跟蹤監控,將轉移支付、地方政府債券等資金納入監控範圍,實時糾偏糾錯。圍繞增發國債資金、高標準農田建設資金等重點領域開展財經紀律專項整治,對240家會計師事務所、50家資産評估機構開展執業品質檢查,對1家會計師事務所、3家資産評估機構及10名相關執業人員違法行為予以嚴肅處罰。自覺接受人大審查監督。認真落實市人大預決算審查監督要求,配合做好對政府預算全口徑審查和全過程監管,首次向市人大常委會全口徑報告政府債務管理情況,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年度國有資産管理情況綜合報告、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産管理情況專項報告等,抓好審議意見的研究落實。及時、全面向人大財經聯網監督平臺提供財政數據,高品質辦理390件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邀請人大代表514人次,參與313個財政事前績效評估和績效評價項目,代表提出的721條建議全部予以採納。
總體看,2024年市級決算情況較好,但從人大、審計、財會監督情況來看,財政運作和預算管理中仍存在一些需關注的問題。一是財政收支緊平衡壓力加大。當前首都經濟運作整體回升向好,但外部環境不確定性增多,社會預期持續偏弱,內需恢復基礎仍不牢固,房地産、批零、住宿餐飲等重點經濟行業低位運作,部分企業生産經營較為困難,對財政收入增長帶來一定壓力。同時,實施積極財政政策,加大逆周期調節力度,推動穩增長、惠民生、防風險等各項工作,需保持較高支出強度,災後恢復重建項目配套需求大,個別區“三保”等剛性支出增長,預算平衡難度不斷加大。二是財政支出效益效能還需進一步提升。部分支出政策的支援範圍、保障標準還不夠細化完善,績效目標設定不夠科學,存量支出政策調整優化、整合效應有待增強。部分項目管理不夠精細,前期論證不夠充分、實施進度較慢。三是單位財政財務管理水準還需進一步加強。部分單位過緊日子自覺性不強,預算編制不實、不細,預算執行剛性約束不足;部分單位盤活利用存量資金力度不夠,資産出租出借管理有待規範;個別單位政府購買服務和委託事項管理不夠規範,內控管理仍需加強。我們高度重視這些問題,將積極採取措施解決。
三、下一步工作
將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全面落實市十六屆人大三次會議決議要求,在市人大的監督指導下,嚴格執行市人大批准的預算,科學研判經濟財政形勢,積極應對外部挑戰,落實好更加積極的財政政策,增強財政調控的針對性有效性,以財政高品質發展推動加快構建首都新發展格局。
一是着力提升財政政策效能,助力首都經濟高品質發展。積極統籌四本預算、政府債券、中央轉移支付等資金,增強政府可用財力,為穩增長提供堅實支撐保障。深化財源建設,聚焦融資支援、應用場景搭建、産業鏈上下游對接等訴求,提升助企發展各項服務措施的精準度,加強對總部企業、平臺企業、上市企業等頭部財源的對接服務,增強企業在京發展黏性,圍繞戰略性新興産業、未來産業加強産業鏈財源建設,緊抓鏈主企業促進産業集聚。綜合運用稅費優惠、融資擔保、政府採購等財政政策工具,支援中小微企業發展,持續培植財源根基。增強政府債券擴投資作用,用好專項債券“自審自發”、投向領域“負面清單”等新政策,加強專項債券項目常態化儲備,加快使用進度,爭取早開工、早見效。用足用好超長期特別國債,落實地方配套資金,進一步支援“兩重”“兩新”項目落地實施,多措並舉促消費,擴大有效需求。強化政府投資基金引導作用,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科學決策、防範風險的原則,不斷規範基金運作管理,推動基金平穩快速開展投資。
二是持續深化財稅體制改革,不斷提升財政治理效能。積極落實中央改革部署要求,堅持管理挖潛、花錢問效,切實增強財政管理改革牽引作用。優化零基預算改革措施,健全支出標準體系,完善“謀劃-評估-儲備-編制-執行-評價”的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機制。拓展全成本預算績效管理領域,擴大財政評審和事前評估範圍,健全常態化支出政策評價機制,對84項存量支出政策開展績效評價,不斷提升政策效能。提高國有資産使用效益,推動市級騰退空間統籌利用,完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産調劑共用平臺,積極推進數據資産管理試點工作,促進資産管理與價值實現相互聯動。將資産管理與預算安排掛鉤,對超標配置、違規出租出借資産的單位,在年度預算安排時適度減少經費預算規模。完善財政轉移支付政策體系,健全促進高品質發展轉移支付激勵約束機制,探索在醫療衛生、林業等領域實施“多中選好,好中選優”競爭分配,增強轉移支付政策的引導撬動作用。
三是優化財政資源配置效率,增強財政綜合保障能力。積極統籌各渠道財力來源,完善預算分類保障管理機制,做到“小錢小氣、大錢大方”。健全黨政機關過緊日子長效機制,貫徹《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從嚴從緊控制非重點、非剛性、非急需支出,持續開展過緊日子評估,紮實推進節約型機關建設。統籌多渠道資金保障大事要事,支援“四個中心”功能建設、京津冀協同發展等重大戰略深入實施,保障中國國際服務貿易交易會、北京文化論壇等重大活動順利舉辦。優化民生政策供給,認真落實《關於進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決群眾急難愁盼的意見》,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強化基本民生保障。有力落實就業優先戰略,更大力度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就業創業;加強“一老一小”綜合服務保障,支援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和普惠托育體系建設;強化“三醫”聯動,推動優質醫療服務資源均衡佈局;大力支援城市更新,推動老舊小區改造攻堅收官。
四是堅守財政運作安全底線,推動財政安全平穩運作。統籌發展和安全,聚焦重點財經領域,持續健全財政風險防控體系、預警機制。加強政府債務管理,研究制定專項債券項目資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市級統籌、分級管理”的償債備付金機制,更好發揮專項債券效益。認真落實防範地方債務風險具體工作方案,對新增隱債、虛假化債等行為嚴肅追責問責,將不新增隱性債務作為“鐵的紀律”。多措並舉加強“三保”工作,健全分級責任體系,嚴格落實“三保”範圍標準,強化庫款運作監測督導,優先保障“三保”資金支付需要,堅決兜牢“三保”底線。加大財會監督力度,聚焦財經紀律重點問題、“兩師”行業執業品質等開展監督檢查,加強國債資金、預算執行等常態化監督,加大通報問責和處理處罰力度,發揮“問責一個、警醒一片”作用,以嚴明的財經紀律強化震懾、保障落實。嚴格落實審計問題整改主體責任,堅持治已病與防未病相結合,全面提升審計整改實效。自覺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積極主動接受市人大監督指導,常態化推送財經聯網監督平臺數據,深化與人大代表日常溝通,定期開展座談交流,努力將代表的意見建議轉化為破解難題、推動發展的政策措施。
以上報告,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
名詞解釋
一般公共預算:對以稅收為主體的財政收入,安排用於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國家安全、維持國家機構正常運轉等方面的收支預算。
政府性基金預算: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一定期限內向特定對象徵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專項用於特定公共事業發展的收支預算。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對國有資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應當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不列赤字,並安排資金調入一般公共預算。
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根據國家預算管理和社會保險相關法律法規編制,經法定程式審批、具有法律效力的年度基金財務收支計劃,由基金收入預算和基金支出預算組成。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應當按照統籌地區和險種分別編制,做到收支平衡,適當留有結餘。
預算穩定調節基金:財政通過超收收入和支出預算結餘安排的具有儲備性質的基金,視預算平衡情況,在安排下年度預算時調入並安排使用,或用於彌補短收年份預算執行的收支缺口。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
預備費:在編制預算中按照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額的1%-3%設置預備費,用於當年預算執行中的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處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難以預見的開支。
“三公”經費:因公出國(境)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轉移支付:以各級政府之間所存在的財政能力差異為基礎,以推進地區間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為目標,以規範、公平、公開為要求,而實行的一種財政資金轉移或財政平衡制度。
一般性轉移支付:是指用於均衡區域間基本財力配置,不指定具體支出用途,由下級政府統籌安排使用的轉移支付。
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是指用於履行本級政府應承擔的共同財政事權支出責任的轉移支付,編制預算時,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暫列一般性轉移支付。
專項轉移支付:是指用於辦理特定事項、引導下級幹事創業等,按照規定的用途安排使用的轉移支付。
中央返還及補助:中央財政為保障消費稅、增值稅、企業所得稅、成品油價格和稅費等改革後地方的既得利益給予的稅收返還,以及為推動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實現政府調控目標給予地方的一般性轉移支付和專項轉移支付。
上解支出:下級政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財政體制規定,按照一定標準和計算方法測算,上交上級政府,並由上級政府統籌安排的資金。
政府採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預算績效管理:在預算管理中融入績效理念,將績效目標設定、績效跟蹤、績效評價及結果應用納入預算編制、執行、監督全過程,以提高預算的經濟、社會效益為目的的管理活動。預算績效管理是一種以資金使用績效為導向的預算管理模式,要求政府部門不斷提升服務水準和品質,有效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並成為實施行政問責制和加強政府效能建設的重要抓手,是政府績效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兩重”“兩新”:“兩重”指國家重大戰略實施和重點領域安全能力建設。國家通過發行超長期特別國債支援“兩重”建設,是實施所有增量政策推動經濟高品質發展的一項重大舉措。“兩新”指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旨在拉動投資增長和釋放消費潛力,是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品質發展的重要舉措。
“三保”:即“保基本民生”“保工資”“保運轉”。按照財政部關於“三保”清單要求,其中:“保基本民生”,主要包括對教育、文化、社會保障、醫療衛生等領域中,與民眾基本生存和生活狀態、基本的發展機會和發展能力、基本權益保護相關的政策;“保工資”,主要包括保障在職人員的基本工資、獎金和績效工資、津補貼、養老保險等項目,離休人員離休費等;“保運轉”,主要是機關事業單位辦公經費保障,使機關事業單位能夠正常運轉。
財會監督:是依法依規對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其他組織和個人的財政、財務、會計活動實施的監督。各級財政部門是本級財會監督的主責部門,牽頭組織對財政、財務、會計管理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