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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北京市2023年市級決算的報告

日期:2024-08-09 10:00    來源:北京市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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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4日在北京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上

北京市財政局局長 韓 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2023年北京市財政決算草案已彙編完成,按照《預演算法》《預演算法實施條例》《北京市預算審查監督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市人大常委會工作安排,我受市人民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北京市2023年市級決算情況,請予審查。

  一、2023年市級決算情況

  2023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的開局之年。全市各級財政部門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在中共北京市委直接領導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支援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北京重要講話精神,堅持穩字當頭、穩中求進,加力提效落實積極財政政策,紮實推進預算管理改革,不斷提升財政管理效能,在多重困難挑戰中實現了財政安全平穩運作,為推動首都經濟回穩向好、民生福祉持續改善、城市平穩有序運作、社會大局和諧穩定提供了堅實財政保障。

  2023年,根據《預演算法》和《北京市預算審查監督條例》關於預算調整的有關規定,綜合新增政府債券資金、動用市級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等情況,分別編制了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的調整方案,均已按程式報請市人大常委會審查批准,“四本預算”總體執行較好。

  在2024年年初市十六屆人大二次會議上,我們已經報告2023年市級“四本預算”收支的預計執行情況,最終決算情況與預計執行情況基本一致。根據中央與地方、市與區最終體制結算情況,調增了市級一般公共預算總收支數據;根據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通知和要求,調整了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收支數據;其他兩本預算收支數據均無變化。具體決算情況如下:

  (一)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收支決算情況

  2023年,隨着一系列穩預期促發展政策落地見效,各行業財政收入較快恢復,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3380.9億元,增長7.3%,完成調整預算的103.3%(超收107.2億元,全部依法轉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加中央返還及補助1630.5億元、區上解469.2億元、地方政府債券收入373.6億元(新增債券168.0億元、再融資債券205.6億元)、調入資金33.4億元、動用預算穩定調節基金292.9億元、地方上年專項政策性結轉使用34.5億元,總收入6215.0億元。

  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5606.0億元,其中:地方財力安排的支出4777.5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100.0%;中央專項和共同事權轉移支付安排的支出828.5億元。加上解中央支出95.6億元、地方政府債券還本129.9億元、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支出171.5億元、地方政府向國際組織借款還本0.4億元、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197.8億元、地方專項政策性結轉下年使用13.8億元,總支出6215.0億元。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收支平衡。

  與向市十六屆人大二次會議報告的預算預計執行數相比,2023年市級一般公共預算總收支均增加0.9億元,主要是按照財政體制結算要求,將市人代會後中央財政增加下達新冠疫苗及接種費用補助等收入,以及調入資金增加等共0.9億元列入2023年收入決算;相應地方專項政策性結轉下年使用、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等支出增加0.9億元。

  1.市級主要收入科目決算情況

  2023年,全市上下齊心協力,緊抓各項事業恢復發展的窗口期,持續加強財源建設,穩存量擴增量成效不斷顯現,財稅部門依法依規強化收入管理,財政收入實現量、速、質三提升。全市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完成6181.1億元,首次突破6000億元,增長8.2%,稅收佔比86.7%,財政收入品質連續三年保持全國第一。市級主要收入科目決算情況如下:

  2023年,市級稅收收入3002.3億元,增長9.9%,完成調整預算的103.2%。其中:增值稅1071.3億元,增長37.8%,主要是2022年實施大規模留抵退稅形成低基數,以及2023年企業經營逐步恢復,産品和服務銷售增長帶動。企業所得稅794.1億元,下降2.4%,主要是預算執行中財政部出臺提高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等政策形成部分減收,以及部分行業企業經營利潤有所下降。個人所得稅625.9億元,下降1.6%,主要是落實“一老一小”專項附加扣除提高標準政策,減輕家庭撫養贍養負擔。市級非稅收入378.6億元,下降9.8%,主要是2022年盤活閒置資産,一次性非稅收入入庫形成高基數,完成調整預算的104.2%。

  2.市級主要支出科目決算情況

  2023年,市政府各部門認真執行市人大常委會批准的一般公共預算調整預算,通過爭取新增政府一般債券、增發國債等各類資金,統籌多種財力來源,較好地保障了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落實。各支出科目總體執行較好,但受國家政策調整、預備費據實列支、防汛救災等因素影響,部分領域決算與調整預算形成一定差異。市本級主要支出科目經費類決算情況如下:

  教育支出301.5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100.0%;科學技術支出417.6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99.2%;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108.9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100.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82.8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101.8%;衛生健康支出199.1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98.9%;節能環保支出119.2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102.3%;城鄉社區支出222.1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103.1%;農林水支出100.7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100.2%;交通運輸支出292.9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98.4%;商業服務業等支出13.0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95.5%,主要是結合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穩價政策實際需求及執行情況,將部分資金調整用於災後恢復重建等重點工作;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18.6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105.4%。

  3.預備費支出情況

  市級預備費支出50.0億元,主要是統籌用於“23·7”防汛救災和災後恢復重建、提前供暖補助、對甘肅和青海地震捐款等支出。

  4.市對區轉移支付情況

  2023年,市對區體制返還和轉移支付2261.8億元,增長10.3%,完成調整預算的109.8%,主要是年度執行中使用中央轉移支付、基本建設轉移支付等加大對各區支援。其中:市對區體制返還和一般性轉移支付1677.5億元,主要用於提升各區基本公共服務水準;支援受災地區道路恢復重建、水利設施修復等;穩步推進疏整促、城市更新等行動計劃,支援回天、城南地區等區域加快補齊短板;激勵引導生態涵養區加大生態保護力度,加快綠色發展等。專項轉移支付584.3億元,主要用於支援各區促進學前教育普惠發展,落實污染防治、重點區域環境整治提升等專項任務,保障重點領域項目實施等。

  (二)市級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決算情況

  市級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689.7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103.4%(超收22.7億元,除按規定調入一般公共預算外,全部依法結轉下年使用)。加中央專項轉移支付收入6.8億元、區上解收入7.0億元、專項債務收入1338.9億元(新增專項債券949.0億元,再融資專項債券389.9億元)、地方上年專項政策性結轉使用56.5億元,總收入2098.8億元。

  市級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636.1億元,其中:地方財力安排的支出629.3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100.0%;中央專項轉移支付安排的支出6.8億元。加調出資金15.1億元、地方政府專項債務轉貸支出1169.2億元、地方政府專項債務還本支出217.9億元、政策性結轉下年使用60.5億元,總支出2098.8億元。市級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平衡。

  (三)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支決算情況

  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59.2億元,完成預算的118.4%(超收9.2億元,依法全部結轉下年使用),主要是部分國企2022年利潤收入好於預期,以及股權項目分紅增加。加中央轉移支付收入0.8億元、上年結轉收入9.0億元,總收入69.0億元。

  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41.3億元,完成預算的100.0%。加中央轉移支付分配區0.8億元、向一般公共預算調出資金17.7億元、結轉下年使用9.2億元,總支出69.0億元。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支平衡。

  (四)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收支決算情況

  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收入6424.9億元,完成預算的101.8%。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支出4264.1億元,完成預算的94.0%,主要是按職工醫療保險最新政策,將個人賬戶從“資金可提取、自行支配”調整為“封閉管理、定向使用”,職工醫療保險實際支出低於預期。當年收支結餘2160.8億元。

  與向市十六屆人大二次會議報告的預算預計執行數相比,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收入減少9.1億元,主要是根據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通知,調減2023年度委託投資收益金額;相應當年收支結餘減少9.1億元。

  (五)市級政府債務情況

  2023年,本市發行地方政府債券1712.5億元(納入一般公共預算373.6億元,政府性基金預算1338.9億元),其中:新增債券1117.0億元,再融資債券595.5億元。新增債券主要支援京津冀協同發展、城市副中心、市政和産業園區基礎設施、交通基礎設施、棚戶區改造等重點領域和重大工程建設。再融資債券主要用於償還部分到期地方政府債務本金,平滑當期償債壓力。截至2023年底,全市政府債務餘額11376.1億元,本市政府債務風險總體可控。 

  (六)市級“三公”經費及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3年,市級“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合計3.5億元,比年初預算下降47.7%,主要是為應對“23·7”極端強降雨災害,年度執行中進一步壓減“三公”經費等一般性支出,全力支援防汛救災和恢復重建工作。其中:加強出國經費審核和監管,因公出國(境)費3500萬元,比年初預算下降75.0%;從嚴控制公務接待規模和接待標準,公務接待費350萬元,比年初預算下降81.7%;嚴格公務用車購置,加強公務用車日常使用管理,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3.1億元,比年初預算下降39.0%。2023年市級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機關運作經費42.5億元,增長2.4%,主要是隨着疫情後培訓、會議、差旅等活動不斷恢復,機關運作經費有所增加。

  需要説明的是,2023年“四本預算”分科目預算數、調整預算數、決算數及相關對比分析詳見《北京市2023年市級決算草案》。按照《預演算法》及其實施條例、《北京市預算審查監督條例》等有關規定,在《北京市2023年市級決算情況的説明》中依法報告了超收收入安排、預備費使用、預算穩定調節基金規模及使用、機關運作經費、重點支出、績效管理、政府債務管理等情況。

  為輔助各位委員代表更加全面審議政府決算,我們彙編形成了《北京市2023年部門決算(草案)彙編》(包括市級預算部門的部門職責、收支決算、機關運作經費、政府採購、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等內容)和《北京市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報告》,上述各項審議材料已通過財經聯網監督系統提交各位委員代表審議。

  二、2023年財稅政策落實和重點財政工作情況

  2023年,全市各級財政部門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及中共北京市委各項工作要求,落實市人大有關決議、審查意見要求和批准的預算,結合審計等整改要求,以新時代首都發展為統領,加力提效打好積極財政政策“組合拳”,發揮財政逆周期調節和結構性調控作用,做好穩經濟、促發展、惠民生、防風險等各項工作,在迎難而上中實現了財政安全平穩運作,推動首都高品質發展取得新成效。

  (一)積極財政政策“精準施策”,有力促進首都經濟穩中向好。強化財政與宏觀經濟協調聯動,增強財政政策精準性有效性。一是聚焦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在地方許可權內頂格落實國家減稅降費政策,繼續為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減負紓困,全市新增減稅降費近千億元。以企業需求為導向,完善對企服務機制,指導各區做好萬戶重點財源企業走訪,協調解決企業發展訴求5000余項,提升企業獲得感。優化財源建設評估指標體系,激勵各區培育高精尖和中小微潛力財源,做大做強財政收入“蛋糕”。二是支援穩投資促消費。積極向中央爭取新增政府債券超千億元,提前3個月完成發行工作,重點支援經濟社會效益好、帶動效應強的全市性重大工程和重點項目,充分發揮專項債券穩增長、促投資作用。安排資金支援京彩綠色消費券、商圈品質提升等促消費政策,加強消費基礎設施投入,支援電動汽車充電裝置、智慧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優化提升消費環境,激發消費潛力。三是加強財政金融等政策協同。針對社會預期偏弱的情況,加強政府資金逆周期調節,發揮政府投資基金引導作用,新設人工智慧、醫藥健康、機器人、資訊産業等領域高精尖子基金,積極撬動社會資本,聚焦服務科技創新和高精尖産業發展。安排首貸貼息、擔保費用補助等資金,支援擔保機構擴規模、降費率,全市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新增融資擔保業務規模1146.4億元,新增服務中小微企業等市場主體近5.1萬戶,推動實體經濟融資成本穩中有降。政府採購實現電子營業執照“一照通投”,合同份額授予中小微企業比重達八成,高於國家要求40個百分點。

  (二)財力保障突出“統籌優化”,不斷增加重大戰略資金投入。積極統籌政府預算、中央轉移支付、政府債券等各類財力來源,不斷優化財政資源配置,有力推動全市重大戰略、重要任務、重點改革落實落地。一是積極支援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堅持把科技作為財政支出重點保障領域,2023年市本級財政科技投入佔本級支出的12.9%,較“十三五”末提高1個百分點,位居市本級支出規模首位,不斷提升科技創新經費保障能力。聚焦國際科創中心建設大事要事,研究制定科技資金統籌管理辦法,集中財力投向科技戰略性、關鍵性領域,支援國家實驗室、新型研發機構等科創主體建設,推動“卡脖子”等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支援建設世界領先科技園區,加快促進“三城一區”主平臺融合發展。二是大力促進京津冀協同發展。全面落實國家支援高標準高品質建設雄安新區政策措施,支援雄安新區“三校一院”開學開診,推動城際鐵路聯絡線一期工程、京雄快線等項目加快建設。落實支援北京城市副中心高品質發展意見,加大副中心建設支援力度,推進副中心站綜合交通樞紐、東六環入地等重點工程順利實施。三是高品質支援全國文化中心建設。支援中軸線申遺保護三年行動計劃圓滿收官,推動“博物館之城”“演藝之都”“書香京城”建設,副中心三大文化建築對公眾開放。四是推進高水準對外開放。做好“一帶一路”高峰論壇、全球數字經濟大會等國際活動經費保障,利用市場化手段,推動展會、論壇、賽事等文體産業領域財政補助資金逐步退坡。

  (三)民生投入突出“普惠兜底”,努力提升群眾幸福感獲得感。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市民生投入佔財政支出比重繼續保持八成以上。一是全力以赴保障搶險救災和災後恢復重建。聞汛而動、快速響應,第一時間開通搶險救災資金撥付綠色通道,統籌中央專項救災資金、市級預備費、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等渠道,全力支援全市特別是房山、門頭溝、昌平等重點受災區加快重建。將救災資金納入財政直達資金監控範圍,強化全流程管理和成本績效控制,確保資金安全高效使用。二是推動教育高品質發展。優化教育資源佈局,支援中小學校擴充學位3.8萬個。研究出臺通學車財政補貼政策,支援50條通學公交試點運營。制定普惠托育財政補貼政策,推動各區新增普惠托位超過6000個,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達93%。三是支援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積極保障友誼醫院順義院區、通州院區等開辦建設,推動優質醫療資源由市中心向各區均衡佈局。支援基層衛生服務機構標準化建設,積極推動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衛生健康人才培養,提升醫療服務能力。四是支援穩就業、養老等工作。貫徹落實就業優先政策,支援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重點群體創業推進行動。加大失業保險基金支出,延續實施公益性崗位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及一次性擴崗等補助政策,促進低保家庭、農村勞動力等困難群體就業。完善養老服務資金保障機制,支援新建養老護理床位6232張、養老助餐點243個。五是促進城市環境品質優化。落實城市更新條例,建立城市更新激勵機制,探索可持續的核心區城市更新投融資模式。支援全市老舊小區改造完工183個、老樓加裝電梯完工822部。六是切實保障基層財政平穩運作。加大財力下沉,2023年市對區轉移支付2261.8億元,增長10.3%,有效提升各區可用綜合財力水準,兜牢基層“三保”底線。

  (四)財政治理不斷“縱深推進”,築實築牢財經安全防線。一是嚴格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在全國率先建立預算部門過緊日子評估指標體系,並將評估結果運用於2024年預算編制。年內按照5%的比例壓減市級行政事業單位會議費、培訓費等一般性支出,統籌用於防汛救災及災後重建。二是強化績效管理和成本控制。深化全成本預算績效管理改革,基本實現市區街鄉鎮全覆蓋。公用事業領域降本增效工作成效顯著,公交、地鐵、熱力、自來水四家企業全年壓減成本10.9億元,超出預期目標4.1億元,科技領域首次編制形成科技項目分類評價指標體系。三是加強預算管理、資産管理。全面推進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建設,覆蓋市本級千余家預算單位、所有區級財政部門和近5000家區級預算單位,初步構建起“制度+技術”的預算管理新機制,預算管理更加協同高效。順利完成國有資産管理情況綜合報告工作,穩步推進市屬機關事業單位所辦企業經營性國有資産集中統一監管。四是防範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在全國率先開展政府專項債券提前償還試點,節約利息超七成。制定債券管理使用“負面清單+典型案例”,建立以債務率為核心的債務風險監測機制,對債券項目進行全周期、常態化、穿透式監測,研究制定所有化債方案,堅決遏制新增政府隱性債務,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五是以嚴的基調強化財會監督。全面落實中央關於財會監督重大決策部署及本市實施方案,推動完善財會監督體系。聚焦減稅降費、基層“三保”、轉移支付資金等重點領域,深入開展財會監督,守好財經紀律底線。開展註冊會計師、代理記賬行業專項整治,依法對違規機構及人員作出行政處罰。紮實做好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注重舉一反三,建立防止問題反彈的長效機制。積極落實人大預算審查監督要求,主動向市人大報告“四本預算”執行、政府債務等情況,與市人大共同研究優化專委會參與預算審查工作機制,積極邀請市人大代表418人次、參與198個財政績效評價和事前績效評估項目,全部採納代表意見建議,形成共促發展合力。

  三、預算執行管理中需要關注的問題及下一步工作

  2023年市級決算情況總體較好,但從人大、審計、財會監督情況來看,財政運作和預算管理中仍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一是財政緊平衡狀態仍將持續。當前經濟運作整體穩中向好,但仍面臨諸多挑戰,外部環境存在不確定、不穩定因素,國內有效需求仍顯不足、消費恢復低於預期、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經營壓力較大、房地産市場處於調整轉型期,經濟回升向好基礎仍需鞏固,財政收入增長面臨較大壓力。同時,“三保”、重點民生事項等剛性需求增長,財政收支平衡壓力不斷加大。二是成本效益理唸有待進一步增強。部分預算單位過緊日子意識尚未牢固樹立,部分重點領域支出政策效益發揮不足,需進一步清理完善、加強成本績效管控。三是單位財政財務管理存在短板。個別區存在預算編制不完整不全面、存量資金資産統籌盤活不夠、債券資金閒置等問題;部分基層單位財務管理力量不足,預算管理、內控管理、資産管理、會計基礎工作較為薄弱。對此,需要高度重視,從思想認識、體制機制、工作方法上分析研究,積極採取措施予以改進。

  下一步,我們將認真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市十六屆人大二次會議決議要求,在市人大依法監督下,嚴格執行市人大批准的預算,充分認識當前政府經濟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要求,加強經濟形勢和財政收支分析研判,統籌兼顧發展和民生、短期和長期、成本和效益,加大“四本預算”等財政資金資源統籌和結構優化調整,增強財政政策精準性有效性,不斷提升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更好支撐首都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不斷提質增效,更好釋放積極財政政策效能。推進財源建設做深做實,加強“服務包”機制與財源建設機制協同發力,支援重點財源企業合理梯度佈局,鼓勵引導各區錯位發展特色優勢産業鏈,積蓄財政收入增長動能。密切關注中央政策動向,提前做好項目謀劃儲備,積極爭取超長期特別國債等中央資金支援,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等系列政策落地見效。組合使用稅費優惠、財政補助、財政貼息、融資擔保等多種政策工具,加強財政與金融、産業、區域政策協同,將更多財政資金投入到乘數效應大、帶動作用強的生産性領域,加強對培育新質生産力、擴大內需、“三大工程”等重點領域資金保障,切實發揮財政政策對經濟發展的促進作用。

  二是強化改革攻堅,不斷深化財政管理制度改革。持續完善落實預算部門過緊日子評估機制,將過緊日子情況與下年預算安排掛鉤。深入推進全成本績效管理改革,試點開展“市-區-街鄉鎮”三級聯動成本績效分析,推動同類事項三級同標準、同降本、同增效。對存量支出政策進行績效評價,將評價結果與預算安排、政策調整、完善管理有機銜接,進一步加大人大代表參與財政事前績效評估、績效評價工作力度。積極盤活國有資産,紮實推進公物倉建設,推動集中辦公區存量資産共享共用,提升資産使用效益。完善市和區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優化市區權責配置和財力格局。

  三是守牢安全底線,切實提高財政風險防控能力。更好統籌發展和安全,加強政府債券全生命周期管理,科學合理把控政府債務規模,在發揮債券資金對投資拉動作用的同時,積極防範政府債務風險。嚴格落實本市具體化債方案,做好中長期償債能力測算,合理安排償債資金,穩妥化解部分高風險區域債務,實現債務風險合理可控。完善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用好預算穩定調節基金,推進財政承受能力評估。加強民生政策統籌管理,圍繞社會保障、教育、住房保障等領域,建立民生政策補貼個人事項清單式管理機制,促進民生支出與經濟發展相協調、與財力狀況相匹配。堅持“三保”支出的優先順序,建立健全“預測研判、實時監測、應急保障”的庫款調度機制,優先保障“三保”和重點支出需求,動態調整完善“三保”清單,兜牢財政保障底線。

  四是堅持依法理財,提升財政管理法治化規範化水準。全面推進本市財會監督方案落實落細,聚焦“嚴肅財經紀律專項整治”“會計評估領域專項監督”“預算執行常態化監督”等多項重點工作,加大監督力度。在會計師事務所、政府採購等重點領域,穩步推進“財政非現場監管”,探索建立數據比對、風險預警、“信用+風險”分級分類評估模型,及時發現問題提示預警,提升監管效能。加強審計問題整改,深入搜尋分析原因,依責依規整改落實。自覺接受人大預決算審查監督,落實各項監督意見和要求,積極聽取吸納人大代表和社會各界意見建議,不斷提升財政治理能力和水準,為首都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保駕護航。

  以上報告,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


名詞解釋

  一般公共預算:對以稅收為主體的財政收入,安排用於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國家安全、維持國家機構正常運轉等方面的收支預算。

  政府性基金預算: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一定期限內向特定對象徵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專項用於特定公共事業發展的收支預算。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對國有資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應當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不列赤字,並安排資金調入一般公共預算。

  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根據國家預算管理和社會保險相關法律法規編制,經法定程式審批、具有法律效力的年度基金財務收支計劃,由基金收入預算和基金支出預算組成。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應當按照統籌地區和險種分別編制,做到收支平衡,適當留有結餘。

  預算穩定調節基金:財政通過超收收入和支出預算結餘安排的具有儲備性質的基金,視預算平衡情況,在安排下年度預算時調入並安排使用,或用於彌補短收年份預算執行的收支缺口。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

  預備費:在編制預算中按照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額的1%-3%設置預備費,用於當年預算執行中的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處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難以預見的開支。

  “三公”經費: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轉移支付:以各級政府之間所存在的財政能力差異為基礎,以推進地區間基本公共服務的均等化為目標,以規範、公平、公開為要求,而實行的一種財政資金轉移或財政平衡制度。

  一般性轉移支付:是指用於均衡區域間基本財力配置,不指定具體支出用途,由下級政府統籌安排使用的轉移支付。

  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是指用於履行本級政府應承擔的共同財政事權支出責任的轉移支付,編制預算時,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暫列一般性轉移支付。

  專項轉移支付:是指用於辦理特定事項、引導下級幹事創業等,按照規定的用途安排使用的轉移支付。

  中央返還及補助:中央財政為保障消費稅、增值稅、企業所得稅、成品油價格和稅費等改革後地方的既得利益給予的稅收返還,以及為推動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實現政府調控目標給予地方的一般性轉移支付和專項轉移支付。

  上解支出:下級政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財政體制規定,按照一定標準和計算方法測算,上交上級政府,並由上級政府統籌安排的資金。

  中央增發國債資金:為支援災後恢復重建和提升防災 減災救災能力,經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審查批准,中央財政在2023年預算執行中新增發行10000億元國債資金,為中央對地方的一次性補助資金,重點用於災後恢復重建、重點防洪治理工程、自然災害應急能力提升工程、其他重點防洪工程、灌區建設改造和重點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城市排水防澇能力提升工程、重點自然災害綜合防治體系建設工程、東北地區和京津冀受災地區等高標準農田建設。

  政府採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預算績效管理:在預算管理中融入績效理念,將績效目標設定、績效跟蹤、績效評價及結果應用納入預算編制、執行、監督全過程,以提高預算的經濟、社會效益為目的的管理活動。預算績效管理是一種以資金使用績效為導向的預算管理模式,要求政府部門不斷提升服務水準和品質,有效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並成為實施行政問責制和加強政府效能建設的重要抓手,是政府績效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三保”:即“保基本民生”“保工資”“保運轉”。按照財政部關於“三保”清單要求,其中:“保基本民生”,主要包括對教育、文化、社會保障、醫療衛生等領域中,與民眾基本生存和生活狀態、基本的發展機會和發展能力、基本權益保護相關的政策;“保工資”,主要包括保障在職人員的基本工資、獎金和績效工資、津補貼、養老保險等項目,離休人員離休費等;“保運轉”,主要是機關事業單位辦公經費保障,使機關事業單位能夠正常運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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