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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北京市2015年市級決算草案的報告

日期:2016-07-29 09:34    來源:北京市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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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21日在北京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上

北京市財政局局長 李穎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市十四屆人大四次會議審查批准了《關於北京市2015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16年預算草案的報告》。目前,2015年北京市財政決算草案已彙編完成,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等法律規定和市人大常委會工作安排,我受市人民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北京市2015年市級決算情況,請予審查。

  一、2015年市級決算情況

  (一)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收支決算情況

  1.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情況。

  2015年市級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4779.8億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收入2642.4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106.6%;中央返還及補助215.6億元;區上解319.7億元;地方上年專項政策性結轉使用35.3億元;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130.0億元;地方政府債券收入(新增)142.0億元;地方政府債券收入(置換)592.2億元;調入資金283.0億元;中央專項轉移支付收入311.1億元;中央專項轉移支付上年結轉使用108.4億元。

  2.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

  2015年市級一般公共預算總支出4779.8億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支出2484.0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經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第二十一次會議批准)的100%;上解中央支出62.5億元;對區體制返還和一般性轉移支付809.2億元;地方專項政策性結轉下年使用2.8億元;安排預算穩定調節基金362.4億元;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支出(新增)47.0億元;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支出(置換)276.5億元;地方政府債券還本315.8億元;中央專項轉移支付支出418.0億元;中央專項轉移支付結轉下年使用1.4億元。

  其中,市級黨政機關、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的“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合計6.4億元,比預算下降22.3%。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1.2億元,比預算下降24%;公務接待費0.2億元,比預算下降62.1%.;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5.0億元,比預算下降17.9%。2015年市級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機關運作經費為29.9億元。

  市對區轉移支付支出總額1150.1億元,其中:體制返還和一般性轉移支付支出809.2億元,佔轉移支付總額的70.4%;專項轉移支付支出340.9億元,佔轉移支付總額的29.6%,主要用於支援城市副中心、北京新機場建設等全市性重點工作。

  市級預算周轉金規模沒有發生變化,餘額26.1億元,用於調劑預算年度內季節性收支差異。

  市級預備費50.0億元,主要用於西藏地震救災援助、建立政府投資引導基金及南水北調配套工程還本付息等事項。

  市級一般公共預算超收242.9億元,全部轉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市級預算穩定調節基金餘額為360.9億元。

  發行地方政府債券1178億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734.23億元,政府性基金預算443.77億元),主要用於京津冀協同發展、城市道路建設、農林水和置換債務等方面。

  市級基本建設投資515.0億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457.65億元,政府性基金預算57.35億元),主要用於新機場、軌道交通新機場線等京津冀交通一體化發展項目,棚戶區改造等民生改善項目,大氣污染防治、平原造林等生態環境建設項目,道路和管網改造等城市治理項目。

  3.與向市十四屆人大四次會議報告的預算預計執行數相比,2015年市級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減少2.9億元,主要是中央返還及補助減少6.0億元,區上解收入增加0.3億元,中央專項轉移支付增加0.1億元,調入資金增加2.6億元,國債轉貸資金上年結餘增加0.1億元。總支出減少2.9億元,主要是上解中央支出減少6.0億元,地方專項政策性結轉下年使用增加2.9億元,國債轉貸資金結餘增加0.1億元,中央專項轉移支付結轉增加0.1億元。

  (二)市級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決算情況

  1.市級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情況。

  2015年市級政府性基金預算總收入1575.0億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622.2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128.9%;地方上年專項政策性結轉使用477.4億元;政府性基金上解收入22.5億元;專項債務收入(新增)30億元;專項債務收入(置換)413.8億元;中央專項轉移支付收入5.6億元;中央專項轉移支付上年結轉使用3.6億元。

  2.市級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

  2015年市級政府性基金預算總支出1575.0億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689.7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100%;地方專項政策性結轉下年使用162.2億元;政府性基金預算調出資金270.3億元;地方政府專項債務轉貸支出(新增)30億元;地方政府專項債務轉貸支出(置換)413.8億元。

  2015年市級政府性基金超收139.4億元,主要是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超收等。按照以收定支原則和盤活存量資金相關要求,將2015年市級政府性基金預算超收資金全部作為結轉資金,2016年繼續用於土地一級開發、公路養護等支出。

  3.與向市十四屆人大四次會議報告的預算預計執行數相比,2015年市級政府性基金預算總收入增加2.4億元,主要是區上解收入增加1.7億元,中央專項轉移支付增加0.7億元;總支出增加2.4億元,主要是調出資金增加,調入一般公共預算。

  (三)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支決算情況

  1.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情況。

  2015年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總收入54.9億元。其中: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54.2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104.2%;上年結轉收入0.6億元。

  2.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

  2015年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總支出54.9億元。其中: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52.7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100%;結轉下年使用2.2億元。

  其中,2015年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超收資金2.2億元,全部結轉2016年使用。

  3.與向市十四屆人大四次會議報告的預算預計執行數相比,2015年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和支出均無變化。

  (四)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收支決算情況

  1.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收入情況。

  2015年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收入2667.1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107.3%;上年結餘2762.2億元。收入總計5429.3億元。

  2.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支出情況。

  2015年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支出1896.0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95.7%;年末滾存結餘3533.3億元。支出總計5429.3億元。

  3.與向市十四屆人大四次會議報告的預算預計執行數相比,2015年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收入增加12.8億元、支出增加12.8億元,主要是由於2015年機關事業養老保險改革啟動,市財政增加注入14億元制度啟動資金。

  (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超收收入已按要求報市人大常委會備案。)

  二、2015年預算執行效果及落實市人大決議情況

  2015年,面對錯綜複雜的國內外經濟形勢和艱巨繁重的改革發展穩定任務,市政府及各部門堅決貫徹中央和市委的各項部署,認真落實市十四屆人大三次會議的有關決議以及市人大財經委審查意見關於“提高財政統籌能力、強化資金使用績效、深化財稅體制改革、推進預決算公開透明”等方面的意見建議,市級決算情況總體良好,財稅體制改革有序推進,有力地保障了全市中心工作和重大任務。

  (一)財政收入實現平穩增長

  在經濟運作總體穩定的基礎上,受“營改增”暫未全面實施等政策性因素,以及部分企業大額補繳稅款等一次性因素影響,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預算收入4723.9億元,同口徑增長12.3%。其中:總部企業和六大高端産業功能區貢獻財政收入均達到三成以上,重點企業和重點區域支撐作用穩固。全市戰略性新興産業實現一般公共預算收入959.9億元,佔比超過20%;科技成果轉化服務財政收入同比增長35.7%,創新引領作用增強。

  (二)統籌資金政策支援“穩增長”

  探索以基金等方式推動産業轉型升級。在加大資金投入力度的基礎上,出資設立北京高精尖産業發展基金、北京生活性服務業發展基金,增資中關村現代服務業中小微投資基金和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等基金,引導各類社會資金推動現有存量行業重點企業優化重組。以股權方式支援“北斗物流網資訊服務平臺研發及應用示範建設項目”。參股國家新興産業創業投資基金,獲批設立26支新興産業創投基金,重點支援新一代資訊技術、新能源等戰略性新興産業初創期企業發展。落實金融企業財政扶持政策,吸引金融企業聚集發展。

  加大資金統籌推動創新驅動發展。統籌資金94.7億元,實施北京市科技成果轉化和産業項目。落實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先行先試政策,促進科技聯盟建設,開展科技金融試點,培養科技新星和領軍人才。投入5億元,支援市屬國有企業實施40個科技創新和自主知識産權成果轉化項目,29個信息化建設項目,38個人才隊伍建設項目,推動企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提升創新能力。投入1.2億元,支援未來科技城、央企重大科技成果等在京轉化落地和集聚發展;支援其他行業龍頭或骨幹企業科技創新和重大科技成果轉化落地。投入1.3億元,實施“科技北京”行動計劃,為全市科技企業提供公共服務工作。

  降稅清費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實施過渡性財政扶持政策,推動“營改增”試點改革平穩運作,2015年北京地區總減稅357.8億元,97.4%的試點納稅人稅負下降或持平;落實小微企業減免稅、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二手房營業稅免稅等稅收優惠政策,出臺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管理辦法,減輕相關企業稅收負擔。繼續清理規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取消、停徵和免征收費基金項目30項,其中包括對小微企業減免收費基金政策13項。

  運用政府採購政策支援新技術及節能環保産品。發揮政府採購對新技術新産品及節能環保産品的支援作用,對681項産品及92項服務開展新技術新産品(服務)及首購産品認定,在此基礎上,認定節能環保領域首購産品10項。對中小企業參與政府採購給予評審優惠、預留份額、信用擔保等扶持政策,全年90%以上政府採購合同均授予中小企業。建立政府採購節能産品和環境標誌産品清單,對清單內的64類産品實行優先採購。

  (三)加大投入支援治理“大城市病”

  推動非首都功能疏解。設立城市副中心建設發展基金,2015年先期投入38.8億元,吸引金融資本支援提升城市副中心區域發展水準。建立市對區一般性轉移支付資金與人口調控掛鉤機制,引導各區進一步加大控制和疏解人口工作力度。投入5.0億元,落實關停退出污染企業獎補政策,支援淘汰污染企業326家。投入2.9億元,支援大紅門等區域國有企業和高消耗化工産業外遷,推動非首都功能産業疏解。投入2.5億元支援城市學院、工商大學等高校疏解;投入6.8億元,支援北京天壇醫院等醫療資源遷建,推動區域間教育醫療資源共用。

  保障城市高效安全運轉。投入197.0億元,大力支援軌道交通線路建設,2015年軌道交通運營線路達550公里。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安排資金53.7億元,落實老年人、殘疾人等各項乘車優惠政策;投入77億元,對128萬平方米城市快速路和主幹路路面進行大修,實施紅居北街、紅蓮路等微迴圈和支路網道路工程,改善市民出行條件。投入265.3億元,落實水電氣熱等補貼政策,保障城市能源供給和管網運作等,解決15萬戶困難居民供暖問題。落實城市維護資金,保障城市基礎設施改造、城市照明、橋梁改造和道路清潔。為市和區食品藥品檢驗機構、322個食品藥品監管所和500個社區監測點購置檢驗檢測設備。完善政法經費保障機制,支援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加大反恐防暴工作保障力度,維護人民生命財産安全。

  助力生態環境綠色宜居。從壓減燃煤、控車減油等方面推動實施“清潔空氣行動計劃”,落實“煤改電”“煤改氣”、分佈式光伏發電等補貼獎勵政策;撥付資金4.6億元,推動與河北廊坊、保定兩市實施大氣污染區域性聯防聯治。投入61.9億元,支援供水管網完善、再生水利用、中小河道治理等工程實施。投入62.5億元,繼續實施平原地區百萬畝造林工程,推進京津風沙源治理;投入8.8億元,支援提高一二道綠隔、生態林管護及土地流轉補助標準,落實山區生態公益林生態效益促進發展機制。

  促進城鄉統籌協調發展。投入33.9億元,支援重點鐵路和高速公路沿線、河流水系沿線、城鄉結合部地區環境整治。落實支農轉移支付、農機購置補貼等資金,支援都市型現代農業發展。投入2億元,落實農業政策性保險等政策。支援農業綜合開發,圍繞水源保護,在36個鄉鎮建設完成38條生態清潔小流域,改善73個村、8萬農民的生産生活條件。

  (四)加力增效積極落實“保民生”

  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投入126.1億元,採取“以獎代補”、注入資本金成立棚改統貸平臺等措施,實現保障性住房開工10.5萬套、棚戶區改造完成5.9萬戶;支援1150萬平方米老舊小區和簡易樓綜合改造。通過以獎代補方式支援各區完成12.2萬戶農村危房改造建設任務。

  推動教育事業發展。投入122.4億元,保障基礎教育階段減免政策和教師績效工資落實,支援校舍修繕改造和設備購置,實施市級優質高中資源統籌、增加優質高中招生計劃2200余個並向遠郊區傾斜,促進區域內基礎教育資源均衡分佈。投入1.8億元,支援中小學體育、衛生、藝術、科技教育工作開展,建設200所校園足球特色校,提高學生綜合素質。投入7.1億元,支援學前教育發展,推進幼兒園條件達標,落實非教育部門辦園補貼和普惠性民辦園獎補,擴充普惠性學前教育學位。投入11.9億元,支援區職業教育貫通培養等創新發展項目,支援實訓基地建設,開展技能大賽,促進職業教育發展。投入16.1億元,搭建市屬高校和中央高校共建平臺,提升市屬高校整體水準。

  支援文化體育事業發展。投入22.3億元,保障廣播電視村村通、農村電影公益放映工程等公共文化服務項目。投入16.5億元,支援實施文物保護修繕工程和開展文物徵集。落實公益文化設施免費政策,組織20萬名學生走進博物館、紀念館。加大演出市場低價票惠民力度,全市範圍享受補貼的低價票總數達到15萬張。投入26.3億元,支援創建665個全市體育生活化社區、開展國民體質監測、全民健身步道建設、群眾體育健身設施維護、三大球項目發展,保障世界田徑錦標賽等重大體育賽事順利舉行。

  支援提升醫療社保水準。投入51億元,支援公立醫院改革與發展,在5家醫院實施新型財政補償機制,改善市屬醫院就醫環境,提升醫療服務水準。投入11.9億元,保障國家免疫計劃、衛生監督等工作,提高公共醫療服務均等化水準。投入11.5億元,落實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床位運營資助政策,通過改擴建敬老院、吸引社會力量投資等途徑,建設58家街(鄉、鎮)養老照料中心;選擇西城、海淀等5區開展困難老人居家養老服務試點,推動養老服務事業整體發展。投入67.7億元,支援六項社保待遇標準上調10%左右;投入32.6億元,落實市級行政事業單位醫療保險繳費,建立健全應急醫療救助基金制度。實施大學生、特殊人群就業促進計劃,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等政策惠及學生近5000人;推進退役安置、殘疾人事業及福利機構建設。

  (五)完善體系平穩推進“促改革”

  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穩步推進。根據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部署,印發《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明確了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路線圖和時間表,並積極推進實施。認真辦理“落實預演算法,推進預算管理制度改革”議案。出臺並實施了中期財政規劃管理、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完善市對區轉移支付制度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在逐步降低存量債務規模的基礎上,對政府債務實行限額管理、將新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納入預算。在教育、農業等領域啟動市以下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試點,建立一般性轉移支付動態調整機制,通過減專項、增一般、調結構,將一般性轉移支付佔比提高到70%,將專項轉移支付項目壓縮至54項,單獨編列轉移支付預算,將市對區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納入預算執行動態監控範圍。

  推進資金統籌邁出新步伐。進一步推進資金統籌,將8項政府性基金轉列一般公共預算管理,制定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繳一般公共預算比例的方案;探索跨年度預算平衡,首次編制中期財政規劃並在12個部門試編部門三年滾動財政規劃;提出大額專項資金管理改革方案,完成6項資金分類整合,打破原有固化的支出格局。加快支出進度,建立約談考核通報制度,採取調入、收回、消化、撤銷等各項措施,積極盤活消化各類財政存量資金,2015年存量資金規模較上年下降近90%,統籌的資金重點支援非首都功能疏解、“大城市病”治理、民生保障等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

  配置使用資金嘗試新方式。積極吸引社會資本提升公共服務水準,出臺政府購買服務的指導性目錄、試點領域實施方案,制定PPP模式的實施意見、扶持政策,推動興延高速等財政部PPP示範項目順利實施。落實地面公交補貼改革方案,在明確政企職能邊界的基礎上建立分類財政保障機制;研究提出軌道交通投融資機制及運營補貼機制綜合改革方案。轉變政府引導産業發展方式,將原大額資金中的直接支援産業資金,整合納入新設立的北京市政府投資引導基金規範管理,並按市場化方式運作,重點發揮財政資金引導放大作用。財政資金競爭性配置試點的範圍擴大到市級所有部門。

  預算約束和監管進一步嚴格。依法履行法定審議程式,年初預算批復率提高到75%以上,認真組織執行市人民代表大會批准的預算,將新增及置換債務等重大事項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自覺接受社會公眾監督,除涉密部門外,市級部門均公開了部門預決算以及“三公”經費預決算;公開內容進一步細化,首次按照經濟分類科目公開基本支出,並按地區、項目公開市對區轉移支付資訊。強化對部門和各區的監管,市級預算單位全部實行電子化支付並納入動態監控,全市194個鄉鎮全部納入集中支付範圍;對預算執行情況和預決算公開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在市屬各部門和16個區全部啟動內控工作。繼續加大績效評價力度,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和事前績效評估資金規模分別比上年增加36.4%和21.1%,落實績效評價與預算安排掛鉤機制。健全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市級試編部門由2014年9家擴大至2015年的20家,首次試編全市政府綜合財務報告。

  三、財政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措施

  在2015年各項工作取得積極進展的同時,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在新的發展形勢和任務要求下,財政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突出問題:一是政府與市場的職責邊界仍需要厘清,財政保障範圍需要進一步明確;二是政府間事權和支出責任不夠清晰、轉移支付結構不盡合理;三是預算管理體制與行政管理體制銜接還不夠,預算管理制度需要進一步健全。審計結果也表明,2015年預算執行情況總體較好,但也存在部門預算中個別事項編制批復不規範,市級基本建設支出執行中變更較多,部分專項轉移支付資金滯留各區未能及時使用,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産管理不到位等問題。

  對此,市政府高度重視,要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市人大審議意見和審計結果,針對存在的問題,繼續深化財稅改革,採取切實有力措施,加快整改。一是構建與首都城市戰略定位相適應的財政支出格局。在厘清政府與市場邊界的基礎上,進一步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四本預算統籌力度,發揮政府投資引導基金作用,推廣運用PPP模式,擴大政府購買服務範圍,統籌引導和撬動更多社會資本投入,聚焦保障非首都功能疏解、“大城市病”治理等重大任務。二是建立與首都經濟社會發展水準相適應的市對區轉移支付體系。以推進各區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為目標,優化轉移支付結構,規範專項轉移支付新設、分配和使用管理,完善評估退出機制;建立促進區域均衡發展、疏解非首都功能、治理“大城市病”的一般性轉移支付機制,支援各區落實新版北京城市總體規劃。三是完善促進政府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預算管理制度。繼續推進中期規劃管理,試編2017-2019年本市中期財政規劃,完成大額專項資金管理改革,嚴格預算審核批復,細化決算草案編制,強化績效管理,推進預決算公開,構建財政資金大監督體系。四是進一步強化部門在預算管理中的主體責任。市政府各部門要圍繞全市重點工作,加強部門事業發展規劃與部門預算資金、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安排的銜接,強化項目前期準備和可行性論證,完善項目庫儲備,減少預算調整;認真落實預算編制執行中的各項管理規定,進一步夯實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加強非稅收入管理,嚴格編制政府採購預算,落實“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等一般性支出管理規定;認真貫徹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産管理各項制度要求,嚴格按標準配置資産,提高行政事業性資産配置效率。

  以上報告,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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