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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北京市2013年市級決算的報告

日期:2014-07-25 15:26    來源:北京市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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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23日在北京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上

北京市財政局局長 李穎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市十四屆人大二次會議審查批准了《關於北京市2013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14年預算草案的報告》。目前,2013年北京市財政決算草案已經彙編完成。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等法律規定和市人大常委會的工作安排,我受市人民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北京市2013年市級決算情況,請予審查。

  一、2013年市級決算情況

  2013年,在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的正確領導下,在市人大的監督下,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指示精神,注重把握首都發展的階段性特徵,按照穩中求進、服務大局的工作總基調,努力克服經濟下行壓力較大、人口資源環境矛盾凸顯的複雜形勢,積極落實穩增長、調結構、促改革、惠民生各項措施,有力支援經濟發展、城市管理、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以及生態文明建設,圓滿完成全年各項預算收支任務。

  市人大財經委員會按照常委會的要求,對2013年預算執行情況進行了初步審查,為編制決算草案打下了良好的基礎。市審計部門按照有關法規,對2013年預算執行情況進行了審計,並提出整改意見,為完成決算工作起到了重要的監督作用。市財政部門在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依法監督和市政協的民主監督下,在改進和提高預決算管理水準方面,進行了新的探索。

  (一)市級公共財政預算收支決算情況

  2013年市級公共財政預算總收入3069.3億元。其中:公共財政預算收入1981.2億元,完成預算的101.4%;中央返還及補助215.9億元;中央專項轉移支付收入310.6億元;中央專項轉移支付上年結轉使用99.3億元;區縣上解270.5億元;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43.0億元;上年預安排資金4.7億元;財政部代理髮行地方政府債券收入93.0億元;調入資金2.6億元;地方上年專項政策性結轉使用2.2億元;上年結餘收入46.3億元。

圖一:2013年市級公共財政預算收入決算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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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一:2013年市級公共財政預算收入決算情況

  2013年市級公共財政預算收入決算數(1981.2億元)比預算增加27.3億元,主要是受市場預期等因素影響,契稅、土地增值稅等相關稅種超預算完成。

  2013年,全市公共財政預算收入克服宏觀經濟下行、産業結構調整、“營改增”試點改革等減收影響,保持了10%以上的中速穩定增長。從運作態勢看,全年財政收入呈現“高位開局、逐步回落、穩中趨緩”的走勢。從稅種結構看,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個人所得稅四大主體稅種發揮支撐作用,總量佔比超過3/4。從産業結構看,以生産性服務業為主的第三産業收入貢獻率最高,佔比超過八成;房地産業、金融業、批發和零售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收入貢獻居前四位,帶動財政收入增長。

圖二:2013年市級公共財政預算收入重點科目完成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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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二:2013年市級公共財政預算收入重點科目完成情況

  市級公共財政預算總支出3029.9億元。其中:公共財政預算支出1888.4億元(含市對區縣專項轉移支付支出),完成預算的102.7%;中央專項轉移支付支出290.7億元;上解中央支出63.2億元;中央專項轉移支付結轉下年使用119.2億元;劃轉水利建設基金28.3億元;對區縣體制返還和一般性轉移支付552.0億元;安排預算穩定調節基金44.0億元;上年預安排支出4.7億元;財政部代理髮行地方政府債券還本37.0億元;地方專項政策性結轉下年使用2.4億元。

圖三:2013年市級公共財政預算支出決算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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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三:2013年市級公共財政預算支出決算情況

  2013年市級公共財政預算支出決算數(1888.4億元)比預算增加49.3億元,主要是將市級預算超收收入增加法定支出、政策性返還等重點項目。部分支出科目決算數與預算數存在差異,主要原因:一是根據實際需要,將年初安排的預備費在執行中按照實際用途轉列相關科目;二是一些科目年初按預計數安排預算,執行中據實結算撥付資金;三是市級預算超收收入安排的支出。從支出投向看,圍繞全市重點工作,加大了對環境保護、民生改善、科技創新等重點事項的投入力度,為促進首都經濟社會人口資源環境協調發展提供了財力支撐。

圖四:2013年市級公共財政預算支出重點科目完成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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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四:2013年市級公共財政預算支出重點科目完成情況

  其中,2013年市對區縣專項轉移支付支出244.6億元,主要用於教育、基層文化事業發展、社會保障等方向,對促進區縣落實功能定位、提升公共服務均等化水準發揮了積極作用。

  從“三公經費”、行政經費支出看,按照中央及市委關於落實八項規定、反對浪費的各項要求,制定出臺了一系列關於加強行政經費管理的制度辦法,有效控制了行政事業單位公務支出水準,體現了從嚴從緊、勤儉辦事業的要求。經匯總,2013年市級黨政機關、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的“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合計9.4億元,比預算下降15.2%。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1.3億元,比預算下降25.0%;公務接待費0.6億元,比預算下降39.1%;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7.5億元,比預算下降10.6%。2013年市級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履行行政管理職責、維持機關運作開支的行政經費合計144.5億元,與去年相比基本持平,略有下降。

圖五:2013年“三公經費”變化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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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五:2013年“三公經費”變化情況

  市級公共財政預算收支相抵,凈結餘39.4億元。

  市級公共財政預算超收增加財力的具體安排使用情況已報市人大常委會備案,與向市十四屆人大二次會議報告情況無變化。

  2013年決算草案與市十四屆人大二次會議審議批准的2013年預算預計執行情況相比較,收入增加25.6億元,主要原因是積極爭取中央對本市防治大氣污染、承擔中央事權等事項給予補助支援,中央專項轉移支付收入增加20.4億元,中央返還及補助增加2.5億元,調入資金增加2.6億元,中央專項轉移支付上年結轉使用增加0.1億元;支出增加25.6億元,主要是根據中央專項轉移支付收入增加情況,按照政策規定,相應安排了對社會事業和民生等領域的支出。

圖六:2013年市級公共財政預算收支平衡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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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市級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決算情況

  2013年,為支援城市基礎設施、地方水利建設等專項公共事業發展,嚴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規定徵收政府性基金收入。市級政府性基金預算總收入1069.3億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799.7億元,完成預算的189.9%,超預算主要是在土地供應量增加、企業經營情況較好等因素的帶動下,市級土地出讓金、地方教育附加等收入有所增加;中央專項轉移支付收入9.1億元;中央專項轉移支付上年結轉使用4.8億元;地方上年專項政策性結轉使用227.4億元;劃轉水利建設基金28.3億元。

  2013年,按照“以收定支、專款專用、收支平衡、結餘結轉下年安排使用”的原則,根據政府性基金收入情況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並保證各項基金按照規定用途專款專用。市級政府性基金預算總支出873.0億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864.6億元,完成預算的158.3%,超預算主要是按照“以收定支”原則,收入增加的同時,相應增加本年支出;中央專項轉移支付支出4.4億元;中央專項轉移支付結轉下年使用9.5億元。

  市級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相抵,結轉下年使用196.3億元。

  2013年決算草案與市十四屆人大二次會議審議批准的2013年預算預計執行情況相比較,收入增加0.3億元,主要是中央增加對本市專項轉移支付,支援農村公益事業發展;支出增加0.3億元,主要是根據中央專項轉移支付收入增加情況,按照政策規定相應安排了支出。

  (三)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支決算情況

  2013年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總收入67.0億元。其中,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年度收入60.8億元(包括利潤收入31.5億元、股利股息收入0.2億元、其他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29.1億元),完成預算的134.3%,超預算主要是國有企業經營效益提高,按規定上繳國家的稅後利潤增加;上年結轉使用6.2億元。

  2013年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總支出65.1億元(包括資本性支出62.2億元、費用性支出2.6億元、其他支出0.3億元),完成預算的126.5%,超預算主要是根據收入增加情況,相應增加對汽車産業及其他國有經濟和産業結構調整重點項目的支出。

  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支相抵,結轉下年使用1.9億元。

  2013年決算草案與市十四屆人大二次會議審議批准的2013年預算預計執行情況相比較,收支均無變化。

  二、2013年預算執行效果

  2013年全市和市本級財政運作情況較好,為全市“穩增長、調結構、促改革、惠民生”各項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加大城鄉環境建設投入,積極緩解資源環境承載壓力

  以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為目標,統籌資金保障大氣污染治理、水環境改善、生態環境保護、城市環境綜合整治等重點工作,推動人口資源環境協調發展。

  支援改善空氣品質。投入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專項資金27.9億元,加快落實“北京市2013-2017年清潔空氣行動計劃”,支援更新老舊機動車20.4萬輛,完成居民“煤改電”4.4萬戶,實施燃煤鍋爐改造248台,對97家高污染企業退出給予獎勵,對各區縣環境監測站能力建設給予補助,為本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資金保障。

  推動提升城鄉綠化水準。投入57.6億元,加快平原地區造林綠化工程建設,支援完成平原造林任務36.4萬畝;推進林權抵押貸款試點,落實山區生態公益林財政補助機制,補助面積1072萬畝,為提升本市綠化水準提供了有力支援。

  促進提高水資源水環境品質。投入15.8億元,支援“稻改旱”工作,推進節水型城市建設,促進水資源可持續利用;落實全市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三年行動方案,保障供排水穩定運作。投入12.0億元,打造水務投融資平臺,推動全市中小河道治理工程。

  支援開展城市綜合環境整治。投入21.8億元,保障垃圾處理運轉經費,建設600個垃圾分類運輸系統,新增垃圾日處理能力3000噸;支援鐵路、公路、軌道交通沿線、重要區域及重要水系周邊環境建設,打造宜居生活環境。

  (二)完善民生領域投入政策,提升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準

  堅持民生政策導向,完善基本公共服務投入保障機制,市級公共財政預算中民生投入佔比近八成,推動解決關係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確保人民群眾共用改革發展成果。

  落實惠民、惠農政策。投入196.8億元,支援32件惠民實事全面落實。投入交通、水、熱、電、氣等各項惠民補貼資金277.9億元,增強城市運作保障能力。投入惠農資金23.3億元,支援菜籃子工程、重點溝域治理、農業綜合開發、都市型現代農業等項目建設,對14個區縣的354個項目給予農村公益事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為18.8萬農戶提供種糧補貼。2013年,城鎮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每人平均純收入扣除價格因素後,分別實際增長7.1%、7.7%。

  完善教育投入機制。投入318.5億元,推動學前教育、中小學教育三年行動計劃,新增入園名額2.4萬個,新增城鄉一體化學校30所,促進基礎教育均衡化發展;加大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建設投入力度,落實免學費等學生資助政策,惠及在校學生12萬人,促進職業教育特色發展;實施市屬高校基本建設三年規劃,從科技創新、能力提升、人才培養等方面加大支援,促進高等教育辦學條件和辦學品質不斷改善。

  支援文化體育事業發展。投入97.1億元,支援文化資訊資源共用等文化惠民工程,舉辦北京閱讀季等文化惠民活動,組織名人名家進社區舉辦展覽講座50場,促進群眾共用文化發展成果;支援完成299個文物修繕項目,傳承民族傳統文化;支援創建632個體育生活化達標社區,提供體質測試、健身等便民服務項目,推動群眾體育運動發展。

  加大衛生事業投入。投入102.4億元,落實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的補助經費,落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政策,推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穩步推進公立醫院試點改革,落實新型財政補助政策,支援預約掛號平臺運作,對區縣區域醫療中心設備購置等重點項目給予補助。支援三級甲等中醫醫院和中西醫結合醫院建設,為7個山區、半山區中醫醫院配備診療車和藥品車,推動緩解“看病難”、“看病貴”問題。

  健全社會保障政策體系。投入社會保障和就業經費130.2億元,對創業就業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小額擔保貸款貼息等政策支援,城鎮登記失業率為1.21%;落實社會開辦非營利養老服務機構的財政補貼政策,提高殘疾人社會保障公共服務水準,各項社會保障相關待遇標準提高10%左右。投入保障性住房建設、農宅抗震節能改造、老舊小區綜合整治資金共計108.4億元,完成老舊小區綜合改造任務1390萬平方米,解決3萬戶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

  完善政法經費保障機制。支援政法部門依法打擊違法犯罪活動,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優化司法資源配置和佈局,加強社會治安治理,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三)發揮財政政策導向作用,助推經濟發展穩中提質

  圍繞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動落實科技創新、文化創新“雙輪驅動”發展戰略,完善財政支援政策體系,不斷提升經濟發展的品質和效益。

  增強消費、投資對經濟增長的驅動力。投入商業流通發展專項等財政資金5.4億元,落實本市“促消費、穩增長”一系列政策,支援培育網路消費等新型消費方式,對擴大銷售規模的130家批發企業、112家零售(餐飲)企業實施以獎代補,對“消費金融進萬家”等信貸消費活動給予補貼,傢具“以舊換新”補貼政策拉動消費11億元;支援舉辦首屆北京惠民文化消費季活動,累計消費人次達2654.3萬,直接消費金額達52.3億元。通過申請中央代理地方發行政府債券資金等方式,多渠道籌措固定資産投資資金406.4億元,支援全市重大項目建設;投入資金108.5億元,支援軌道交通建設,2013年累計實現通車里程465公里,政府投資對社會投資的帶動作用不斷增強。

  完善科技創新政策體系。圍繞加快“科技北京”建設步伐,投入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及中關村發展專項資金106.3億元,支援“科技北京”行動計劃中8個重點産業開展關鍵技術攻關,推動科技成果在京轉化落地,開展科技金融試點,促進中關村産業聯盟建設。2013年,全市技術合同成交額增長16%,科技創新活動更趨活躍。

  優化中小企業發展環境。推動打破制約中小企業發展的“玻璃門”,投入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8億元,整合設立規模16.2億元的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引導社會資本支援初創期、成長期中小企業發展,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用足用好政府採購及稅費減免政策,2013年與中小企業簽訂的政府採購合同金額佔全市政府採購合同額的95%以上,落實“營改增”擴圍、對部分小微企業暫免征收營業稅和增值稅等稅收優惠政策,取消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47項,優化中小企業發展政策環境。

  促進産業結構調整升級。構建與首都功能定位相適應的現代産業體系,投入工業發展專項資金4億元、國有經濟和産業結構調整資金38.4億元,支援設立積體電路産業基金、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等127個工業結構調整項目,促進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投入文化、體育、旅游等産業發展專項資金40億元,支援8個行業的優秀文化創意産業項目、51個體育産業項目,推動全國旅游綜合改革示範縣和旅游接待能力提升項目建設,促進服務業提質增效;落實中關村現代服務業試點政策,設立中關村現代服務業中小微投資基金及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支援北斗産業發展,提升服務業核心競爭力;支援全國性場外交易市場落戶北京和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發展壯大,促進首都金融業發展。

  (四)強化公開、統籌、績效理念,財政改革進一步深化

  按照市人大各項審議意見要求,以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為契機,推進現代財政制度建設,不斷提升預算管理的科學化和透明度。

  穩步推進財政信息公開,提交市人大審議和公開預決算的部門範圍進一步擴大,4個區縣開展了預算及“三公”經費公開試點。繼續強化預算績效管理,邀請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45項重點民生支出開展事前績效評估,全過程績效管理試點部門增至42家;落實市人大加強大額專項資金管理的審議意見,從統籌協調機制、創新項目徵集方式、加強追蹤問效等方面入手,提高市級大額專項資金分配和使用效益。不斷完善財政資金統籌機制,加大財政性結餘資金管理力度,縮短部門結餘結轉資金使用時限,將市級部門實有資金賬戶50%的結餘資金納入2014年度預算統籌安排;落實厲行節約各項規定,2013年年初批復市級部門預算中壓縮因公出國(境)經費10%、公務接待費20%、會議費10%、培訓和印刷費5%,將壓縮資金統籌用於全市重點工作;啟動建設財政綜合數據中心項目,推動解決收入數據分散管理、分析研判不及時等問題,運用大數據服務政府決策。

  三、財政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措施

  雖然2013年財政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預算管理中仍然存在一些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一是財政收入“穩增長”難度較大,收入管理水準有待提升。近年來,國內經濟逐漸呈現穩中趨緩態勢,本市主動實施結構調整等調控政策,新的經濟增長點尚在培育之中,還未成為財政收入穩定增長的支撐力,收入持續穩定增長的壓力不斷加大。二是財政支出邊界不明晰,資金分配和投入方式有待改進。長期以來形成的財政資金保障範圍過大、規模擴張較快、財政負擔較重等問題仍然存在;財政支援産業和事業發展的範圍、方式仍需優化,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尚需加強。三是市與區縣事權與支出責任不夠清晰,轉移支付管理有待創新。專項轉移支付資金整合度和統籌性不足,管理方式不統一,與體制劃轉補助事項和市級支出責任事項存在重疊。四是預算管理的準確性、規範性、科學性有待提升。部分部門預算編制不夠細化、經費支出交叉使用、結餘資金規模較大、資金使用效益不高;在本市政府性債務風險總體可控的情況下,對政府性債務舉借和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有待進一步加強,部分部門執行制度不到位,債務管理體系有待健全。審計情況也表明,2013年市級預算執行情況總體較好,但在預算編制、預算執行、資金使用等方面也存在一些需要研究解決的問題。

  這些問題的産生,既有體制機制方面的原因,也與政府部門的預算管理基礎工作有關。市政府要求財政及有關部門按照市人大有關決議要求和審計意見,切實採取有力措施加以改進。一是提升預研預判水準,加強財政收入管理。與首都構建“高精尖”的經濟結構相適應,優化稅源結構,提升收入的穩定性和可持續性;依託北京財政綜合數據中心建設,加強收入預測的準確性和形勢研判的前瞻性;健全稅收和非稅收入管理制度,完善市區聯動機制,提高收入管理的規範性。二是厘清政府與市場邊界,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和方式。處理好政府與市場關係,減少在一般競爭性領域對單個企業、具體項目的支援,增加對擔保、股權投資等服務體系和服務平臺的支援,改進財政支援産業發展的方式;加強財政資金統籌配置,優化各領域支出結構,推動破解資金固化難題;開展專項資金競爭性配置試點、公用事業補貼機制改革,建立健全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制度,提高財政資金分配和使用的效率性及公平性。三是統籌事權和資金配置,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梳理事權和支出責任,以支農轉移支付改革為切入點,規範市對區縣轉移支付制度,強化區縣支出責任,加強轉移支付資金監管;圍繞首都功能定位,完善市對區縣轉移支付政策,建立市對區縣人口調控、産業疏解等工作的激勵約束機制,提高轉移支付資金的使用效益。四是夯實預算管理基礎,提升預算管理的規範性、科學性。加強四本預算之間的統籌協調,推動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確的政府預算體系;研究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試編三年滾動預算,不斷提升預算編制水準;規範預算執行,加強項目預算績效管理,加大資金統籌安排力度,減少部門結餘資金規模;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積極防範財政風險;依託信息化平臺實施預算執行動態監控;開展“三公”經費、重大項目等重點領域的專項檢查,主動接受人大依法監督、政協民主監督、審計監督和社會監督,加大問題整改力度。

  以上報告,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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