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3日在北京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上
北京市財政局局長 李穎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市十四屆人大三次會議審查批准了《關於北京市2014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15年預算草案的報告》。目前,2014年北京市財政決算草案已彙編完成。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等法律規定和市人大常委會的工作安排,我受市人民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北京市2014年市級決算情況,請予審查。
一、2014年市級決算情況
(一)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收支決算情況
1.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情況
2014年市級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3303.2億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收入2183.7億元,完成預算的101.2%;中央返還及補助226.8億元;區縣上解288.1億元;地方上年專項政策性結轉使用2.3億元;上年結餘收入39.4億元;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30.0億元;國債轉貸資金上年結餘0.1億元;地方政府債券收入105.0億元;調入資金1.4億元;中央專項轉移支付收入307.1億元;中央專項轉移支付上年結轉使用119.3億元。
圖一:2014年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決算情況
圖二:2014年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重點科目完成情況
2.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
2014年市級一般公共預算總支出3303.2億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支出2051.0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經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十九次會議批准)的100.0%;上解中央支出60.6億元;對區縣體制返還和一般性轉移支付583.7億元;地方專項政策性結轉下年使用35.3億元;劃轉水利建設基金29.8億元;安排預算穩定調節基金89.3億元;國債轉貸資金結餘0.1億元;地方政府債券還本27.0億元;調出資金0.3億元;中央專項轉移支付支出317.7億元;中央專項轉移支付結轉下年使用108.4億元。
圖三:2014年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決算情況
圖四:2014年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重點科目完成情況
其中,2014年市級黨政機關、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的“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合計8.2億元,比預算下降16.1%。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1.2億元,比預算下降24.1%;公務接待費0.3億元,比預算下降58.5%;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6.7億元,比預算下降10.1%。2014年市級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履行行政管理職責、維持機關運作開支的行政經費合計151.7億元,比2013年增加7.2億元,主要是取暖費等公用經費定額標準調整,以及增加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檢察院三分院、法院三中院等行政部門,導致行政經費增加。(提交審議的121家部門的“三公經費”、行政經費決算支出的具體情況在《2014年度部門決算(草案)彙編》中進行了報告)。
圖五:2014年市級“三公經費”變化情況
2014年市對區縣轉移支付支出總額884.5億元,其中:體制返還和一般性轉移支付支出583.7億元,佔轉移支付總額的66.0%;專項轉移支付支出300.8億元,佔轉移支付總額的34.0%,主要用於老舊小區綜合整治、支援基礎教育辦學條件改善和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基層公共文化建設等項目,對促進區縣落實功能定位、保障和持續改善民生、促進全市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2014年財政部代理髮行北京市地方政府債券規模105.0億元,用於門頭溝區採空棚戶區市政配套工程、北京天壇醫院遷建、軌道交通建設等基礎設施項目。
2014年市級預算周轉金規模沒有發生變化,餘額26.1億元,用於調劑預算年度內季節性收支差異。
2014年市級預備費50.0億元,主要用於魯甸縣救災援助、建立國企改革發展基金及京冀協同發展産業投資基金等事項。
2014年市級一般公共預算超收89.4億元,全部轉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市級預算穩定調節基金餘額為128.5億元。
2014年市級基本建設投資481.4億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271.3億元,政府性基金預算210.1億元),主要用於交通、管網等基礎設施建設,大氣、垃圾及水環境治理,平原造林等項目。
3.與向市十四屆人大三次會議報告的預算預計執行數相比,2014年市級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增加15.2億元,主要是積極爭取中央對我市重大活動等方面的補助支援;其中:中央專項轉移支付收入增加8.5億元,中央專項轉移支付上年結轉使用增加5.2億元,調入資金增加1.4億元,國債轉貸資金上年結餘增加0.1億元。總支出增加15.2億元,主要是根據中央專項轉移支付收入增加情況,按照政策規定相應安排社會事業等民生領域支出。
(二)市級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決算情況
1.市級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情況
2014年市級政府性基金預算總收入1444.7億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1200.5億元,完成預算的161.2%,主要是土地收入增加帶動;中央專項轉移支付收入7.1億元;中央專項轉移支付上年結轉使用9.5億元;地方上年專項政策性結轉使用196.3億元;劃轉水利建設基金29.8億元;調入資金0.3億元;下級上解收入1.2億元。
2.市級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
2014年市級政府性基金預算總支出1444.7億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941.0億元,完成預算的111.9%;中央專項轉移支付支出13.3億元;上解中央支出8.3億元;調出資金1.2億元;中央專項轉移支付結轉下年使用3.5億元;地方專項政策性結轉下年使用477.4億元。
3.與向市十四屆人大三次會議報告的預算預計執行數相比,2014年市級政府性基金預算總收入增加1.3億元,主要是區縣上解收入增加;總支出增加1.3億元,主要是調出資金增加,調入一般公共預算。
(三)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支決算情況
1.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情況
2014年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總收入59.8億元。其中: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57.9億元,完成預算的119.7%;上年結轉收入1.9億元。
2.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
2014年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總支出59.8億元。其中: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59.2億元,完成預算的117.7%;結轉下年使用0.6億元。
其中,2014年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超收9.5億元,主要用於國有企業産業發展、結構優化等項目。超收收入已按要求報市人大備案。
3.與向市十四屆人大三次會議報告的預算預計執行數相比,2014年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支決算均無變化。
(四)市級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收支決算情況
1.市級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收入情況
2014年市級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收入2168.1億元,完成預算的103.3%;結轉收入2075.6億元。收入合計4243.7億元。
2.市級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支出情況
2014年市級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支出1606.8億元,完成預算的97.2%;結轉下年使用2636.9億元。支出合計4243.7億元。
3.與向市十四屆人大三次會議報告的預算預計執行數相比,2014年市級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收入增加41.1億元、支出減少4.3億元,主要是經中央審定的決算數與市人力社保部門初步預計數之間存在差異。
(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決算收支的分科目對比分析、重點支出政策、重大投資項目資金使用、預算調整、轉移支付安排、政府舉債規模結構及使用償還、周轉金規模及使用、預備費使用、超收收入安排、預算穩定調節基金規模及使用等法定報告事項的詳細情況分別在《北京市2014年市級決算草案》、《北京市2014年市級決算情況的説明》中進行了報告)
二、2014年預算執行效果及落實市人大決議情況
2014年,面對較大的經濟下行壓力和艱巨的改革發展任務,各部門堅決貫徹中央和市委的各項部署,認真落實市十四屆人大二次會議的有關決議以及市人大財經委審查意見的各項要求,對全市中心工作和重大任務的保障水準明顯提升,市級決算情況總體良好。
(一)經濟結構優化,財政收入品質提高
收入品質體現産業結構特徵。2014年我市第三産業GDP佔比提高到77.9%,産業發展的良好態勢帶動全市三産財政收入完成3337.2億元,同比增長11.3%,佔比較2013年提高1.3個百分點,體現了第三産業在首都經濟中的優勢地位。
現代服務業收入貢獻突出。金融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資訊服務業、科技服務業四大服務業發揮了支柱作用,合計增收貢獻率72.4%,體現了國家科技創新中心的戰略定位及首都服務業發展品質。
(二)服務科技創新,促進經濟運作提質增效
支援創新驅動發展。投入122.6億元,落實中關村“1+6”、“新四條”、“京校十條”、“京科九條”等政策,完善新技術新産品(服務)的採購平臺和風險補償機制,促進戰略性新興産業及資源環境等領域開展關鍵技術攻關,加快成果轉化和産業化。投入21.6億元,支援搭建全市性文化投資平臺,促進文化創意産業創新發展。投入28.7億元,支援文化領域“三館一站”免費開放、公共文體設施達標以及各類群眾文體活動等公益性事業,營造良好文化氛圍。
提升服務業品質。投入中關村現代服務業試點資金6.0億元,支援資訊技術等現代服務業整合資源、搭建平臺。支援生活性服務業發展,投入4.6億元,推廣早餐示範工程和農超對接、農餐對接項目,支援搭建京交會、電子商務、專業物流等公共服務平臺。投入8.7億元,促進經濟帶動作用強的重大旅游産業項目落地和新業態佈局。鞏固首都金融業支柱地位,發展三板市場,支援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發展。
促進工業結構調整。投入工業發展資金9.8億元,完善重點園區公共服務和配套設施建設,支援積體電路、大數據等研發應用與産業化項目。投入26.6億元,推動自主品牌乘用車走向國際、高亮度半導體核心裝備産業化等重點項目實施,增強高端製造業的市場競爭力。支援設立國企改革發展基金等項目,推進國有經濟按照首都定位進行結構調整。
優化中小微企業發展環境。落實結構性減稅政策,2014年北京地區“營改增”總減稅376.6億元,46.3萬戶試點納稅人總體稅負下降43.3%,96.9%的試點納稅人稅負下降或持平。完善財政資金投入方式,以發展基金、貸款貼息、擔保補償、服務平臺、政府採購等方式,激勵引導中小企業高端化發展。
(三)服務城市功能,推動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建設
增加大氣治理投入。調整優化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和産業化等7項大額專項資金12.4億元用於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投入清潔空氣行動計劃資金121.7億元,落實燃煤壓減、控車減油、工業治污、揚塵治理等關鍵領域的資金投入和保障政策。
支援交通疏堵。投入157.0億元,支援七號線等4條地鐵線路建成通車,推動政府重要實事項目中的30項疏堵工程以及公交場站、車道改造、道路養護等工程建設,對城六區增加2.2萬輛公共自行車、老舊小區增加7516個機動車停車位給予財政獎勵。
優化城鄉環境。投入20.4億元,保障排水、污水、垃圾處理廠運作、道路清掃以及戶外廣告設施維護,推動463個居住小區垃圾分類收集運輸系統建設和206座旱廁改造工程開展,完善再生資源回收網路,落實APEC會議和國慶65周年環境整治支出。
推動生態建設。投入63.9億元保障平原地區百萬畝造林、森林防火及林木病蟲害防治等項目,安排15.5億元支援密雲水庫水源保護、南水北調入庫、河道流域治理、防汛抗旱等水環境建設,明確“誰污染、誰治理、誰付費”的財政生態補償機制。
保障城市安全運轉。落實水電氣熱等能源供應和價格穩定補貼資金276.7億元,健全政法經費保障工作機制,安排資金為街鄉配備食品藥品快速檢測設備,支援“一刻鐘社區服務圈”示範點、街道(鄉鎮)網格化體系全覆蓋等項目。
(四)服務民生改善,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力促保障性住房政策落地。投入107.3億元,支援棚戶區等保障性安居工程、老舊小區綜合整治、農民住宅抗震節能改造、地質災害易發區及生存條件惡劣地區農民搬遷等項目。
支援城鄉結合部發展。對農村地區城鎮化試點區縣給予政策傾斜,推動解決農民轉居安置問題。設立城鄉結合部産業引導基金,通過發展産業帶動當地居民增收致富。
加大“三農”資金統籌力度。整合20項涉農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增加農業結構調整投入,保障“菜籃子”工程、高標準基本農田等重點項目實施。扶持395個村級公益事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以財政補貼政策引導村鎮銀行資金投向“三農”。
完善社會保障待遇標準。調整養老、失業、工傷、低保等社會保障待遇標準,落實優撫安置、困難救助、就業扶持、少數民族補助政策,制定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政策,提高社會力量興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運營補貼標準。
促進教育事業發展。投入344.5億元,重點增加學前教育學位的供給,支援基礎教育辦學條件提升和城區優質教育資源向遠郊區縣擴展,推動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示範校建設,促進高等院校內涵式發展和學生就業創業能力提升。
支援醫療衛生改革。投入84.9億元,重點加強國家免疫計劃、婦幼保健等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提高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基金籌資水準,支援市屬及縣級公立醫院實施改革試點和改擴建工程。
(五)圍繞“三個率先突破”,助力京津冀一體化發展
增加産業、生態、交通重點項目投入。打造産業協同發展平臺,五年內統籌資金100億元設立京冀協同發展産業投資基金,為我市外遷企業入駐河北産業園區提供綜合服務,促進多地協同發展相關産業。加大重點項目資金投入,推動新機場紅線內徵地拆遷及週邊交通市政建設,支援臨空經濟區發展,落實水資源環境治理、京冀水源林保護、張家口壩上地區退化林改造等合作項目。
完善促進協同發展和功能疏解的引導政策。在我市與河北省、與天津市的合作框架協議中,按照共建共用共贏的原則,明確京津冀生態保護、軌道交通、共建科技園、曹妃甸協同發展等方面的利益分享機制。制定一般性轉移支付資金與區縣人口調控任務掛鉤的獎勵引導政策,推動落實人口疏解工作。支援落實新增産業的禁止和限制目錄,對工業污染企業調整退出給予財政獎勵,鼓勵對科技含量不高的産業進行佈局調整和技術改造。
(六)以財政資金安全高效、規範透明為目標,落實好市人大決議關於強化預算管理的各項要求
加強預決算管理問題的整改落實。結合市人大審議意見及審計部門反映的問題,完善預算編制執行的管理措施。預決算差異有所縮小,從對接預決算編制口徑、細化預算編制、提高預算批復率入手,2014年市級部門預決算差額較上年下降47.8個百分點。預算執行效率有所提高,通過提高政府集中採購比重、縮短預算審核時間等措施,2014年一般公共預算月均支出增速較2013年提高10.3%,月均支出進度較2013年提高2.5個百分點。盤活存量資金有所改進,以抓好預算執行期限管理、強化考核獎懲為重點,2014年市級部門結餘結轉資金較2013年減少18.4億元,下降5.8%。
財稅改革創新的舉措穩步實施。創新財政投入方式,在排水領域試點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選定養老照料中心等6個項目開展財政資金競爭性配置,在教育等11個領域實施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試點,實施票制票價改革及地面公交投入機制改革後財政補貼有所下降。深化預算管理改革,選擇清潔空氣行動計劃等重點項目試編三年滾動預算,開展地方政府存量債務清理甄別工作,對5652家事業單位實施産權登記工作,市與各區縣全部試編權責發生制的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完善大額專項資金的管理制度,加大專項資金項目公開徵集力度,率先通過財政綜合數據中心信息化平臺實現多部門收入大數據融合。
監督機制突出嚴格規範。預算體系體現全口徑,首次提交市人代會審議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將文化企業納入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報範圍,首次提交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統計數據。支出績效體現擴面深化,將大額專項資金全部納入績效評價範圍,增加30家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試點部門,市級財政支出績效評價規模較2013年增長55.9%,對試點部門中不少於30%的預算項目開展績效目標運作跟蹤,建立市對區縣財政管理績效綜合評價機制,完善績效評估和評價結果的運用。預算執行體現嚴格監管,搭建預算執行動態監控管理平臺,實現對所有財政資金、所有預算單位的實時監控、智慧預警、數據分析、決策參考。預決算信息公開體現逐步推進,提交審議2014年預、決算的市級部門數量增加到100家和121家,首次實現市對區縣專項轉移支付細化到按地區、按項目公開。
三、財政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措施
在2014年各項工作取得積極進展的同時,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在新的發展形勢和任務要求下,財政工作中仍面臨一些亟需解決的問題:一是經濟下行壓力需要財政為“穩增長”發揮支柱作用,特別是如何在功能和産業疏解的同時謀求新的發展機遇,使企業發展信心更強、經濟發展動力轉換銜接更平穩,需要在財稅政策等經濟手段的運用上做深入細緻的研究和應對。二是面對城市建設管理領域中大氣、交通、垃圾、污水、綠化美化等發展資金需求問題,如何改革傳統分散的理財方式,對大額專項、轉移支付、預算體系加大統籌力度,持續增強財政資金聚焦重點的保障能力,需要在財政體制和制度機制上不斷探索、突破和創新。三是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及預算透明度仍需提高,專項轉移支付結構有待進一步優化,部分部門預算編制不細不實、預算執行不夠規範、結餘結轉資金規模較大的問題仍然存在,夯實財政財務管理基礎仍是政府各部門的一項重要工作。審計情況也表明,2014年市級預算執行情況總體良好,但在推進重點改革任務、提升預算執行品質和嚴肅財經紀律等方面仍需進一步加強。
對此,市政府高度重視,已要求財政及有關部門按照市人大有關決議要求和審計意見,切實採取有力措施加以改進。一是健全市區財源協同管理新機制。以支援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為重點培育和涵養財源,規範執行稅收優惠和收費政策;繼續推動市區共建共享共用財政綜合數據中心的大數據資源,密切關注京津冀一體化及結構調整進程中産業發展的趨勢特徵及其影響,對“營改增”等稅制改革開展政策影響評估,做好十三五規劃等中長期收入趨勢研判。二是強化財政政策對落實首都城市定位的統籌引導作用。按照全市統一部署,研究制定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的財稅政策,用好經濟杠桿服務於區域産業、環境、交通一體化發展措施落地;通過完善轉移支付制度、設立引導基金、推動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等方式,整合政策、引導資金聚焦於四類優先疏解的非首都功能、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提升生活性服務業品質及城市副中心建設等重點領域。三是結合審計部門提出的整改意見,政府各部門應高度重視,進一步增強預算約束,嚴格預算執行。建立規範的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和管理機制,對地方政府性債務實行限額控制和預算管理;研究編制中期財政規劃,推動部門編制三年滾動財政規劃,制定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操作規程;根據首都發展實際分步驟提出大額專項資金的保留、調整或退出方案,促進資金設立、分配、使用、管理、監督等環節規範有序;結合審計意見,政府各部門應高度重視,制定嚴格項目前期審核、清理整合專項資金、規範資産管理等方面的改進措施。四是推進績效透明法治財政建設。進一步加大財政信息公開力度,重點推進財政政策、轉移支付、績效管理、政府債務、政府採購情況公開,並逐步將涉及面廣、關注度高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等予以公開,主動回應社會關切問題;發揮人大、政協的參政議政作用,完善代表、委員參與事前績效評估、産業資金管理、財政資金競爭性配置的工作機制和程式,促進科學民主決策。
以上報告,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