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算力券申請疑問

日期:2026-03-27 10:19    來源:北京市經濟和資訊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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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諮詢內容:您好,我在為公司申請算力券補貼,有一些疑問想要和相關老師諮詢確認。

  1.《算力券政策申報説明》文件中提到(六)申報單位已與算力供給方簽訂智算服務合同,申報算力補貼期應在2025年9月8日至2026年3月31日內,且在此期間內合同有效。對已完成算力交付的部分給予算力券補貼支援。和“四、支付發票或付款證明

  與算力合同、支付額度、交付時間等對應的發票或付款證明。”

  我司2025年9月8日至2026年3月31日內有採購算力,但是由於我司付款賬期較長,預計于26年第三季度付款,屆時才會有支付發票或付款證明,請問這種情況對算力券申請有何影響?

  2.我司算力採購有幾個供應商,設計騰訊雲、天翼雲、華為雲,上傳材料時候,是可以一次性上傳多家供應商合同材料嗎?

  3.補貼是只要按規定提供齊全材料且符合要求就可以申請到,還是會涉及其他審批?

  答覆內容:關於人工智慧算力券申報的相關問題已收悉。經與您溝通,現就有關問題答覆如下:

  一、針對您提出的申報條件(六)中算力補貼期的問題,企業在補貼期內確有算力採購行為,但因採購合同為一年期合同,付款期預計在三季度的,建議企業與算力供給方溝通,由供給方提供補貼期內産生實際算力費用的相關證明材料。

  二、針對您提出的採購多個供應商的問題,可以一次性上傳多家供應南合同材料。

  三、算力補貼方向三有關開源項目將根據評審結果進行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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