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內容:有一些企業標準在理化指標的注解説明中,要求顆粒分開檢驗或檢驗結果乘以某一個數值(如:有乘以2、有乘以1.6、有乘以1.5)為最終結果的,制定這樣的企業標準是否合理。
答復內容:企業制定的産品或者服務標準應當明確試驗方法、檢驗方法或者評價方法。試驗方法、檢驗方法或者評價方法應當引用相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國際標準。沒有相應標準的,企業可以自行制定試驗方法、檢驗方法或者評價方法。企業自行制定的試驗方法、檢驗方法或者評價方法,應當科學合理、準確可靠。留言諮詢的檢測方法要根據標準化對象具體情況,結合相關國家標準的技術內容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