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內容:我在2016年成功申請了商標,現在公司名字發生變更(公司主體沒有發生變化)如何辦理商標變更?
答復內容:根據《商標法》第四十一條和《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第三十條的規定,註冊商標需要辦理變更註冊人的名義、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的,應當提出變更申請。申請人已經提交註冊申請但尚未獲准註冊的,其名義、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向國家知識産權局申請辦理相應的變更手續。
申請變更註冊商標有以下途徑:
(一)申請人自行提交電子申請
通過商標網上服務系統提交申請。提交方法詳見中國商標網“網上申請”欄目。商標網上服務系統網址:https://sbj.cnipa.gov.cn/sbj/wssq/
(二)申請人可到以下地點辦理:
1.到開展相關受理業務的商標業務受理窗口辦理。
具體地址和聯繫方式請查閱中國商標網“商標申請指南”欄目或“常見問題解答”欄目的《地方商標業務受理窗口資訊表》。
2.到國家知識産權局在京外設立的商標審查協作中心辦理。
具體地址和聯繫方式請查閱中國商標網“商標申請指南”欄目或“常見問題解答”欄目的《地方商標業務受理窗口資訊表》。
3.到國家知識産權局商標註冊大廳辦理。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茶馬南街1號 郵編:100055
辦公時間:8:30-11:30 13:30-16:30
諮詢電話:010-63218500
(三)委託在國家知識産權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