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審查
法院認為和解申請符合條件,裁定和解、予以公告,召集債權人會議討論和解協議草案。
裁定和解之日起,對債務人的特定財産享有擔保權的權利人可行使擔保權。
(二)債權人會議表決(雙門檻)
同時滿足才算通過:
1.出席會議、有表決權的債權人人數過半數同意;
2.同意的債權額佔無財産擔保債權總額≥2/3。
如果僅滿足其中一項,債務人申請二次表決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二次表決應在首次表決後的三十日內進行。
(三)和解協議通過後的程式銜接

(一)法院審查
法院認為和解申請符合條件,裁定和解、予以公告,召集債權人會議討論和解協議草案。
裁定和解之日起,對債務人的特定財産享有擔保權的權利人可行使擔保權。
(二)債權人會議表決(雙門檻)
同時滿足才算通過:
1.出席會議、有表決權的債權人人數過半數同意;
2.同意的債權額佔無財産擔保債權總額≥2/3。
如果僅滿足其中一項,債務人申請二次表決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二次表決應在首次表決後的三十日內進行。
(三)和解協議通過後的程式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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