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及其權利義務是什麼?

日期:2026-09-22 17:54    來源: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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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管理人的職責定位

  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依法履行接管、調查、管理、處分等職責。

  (二)管理人的權利與義務

  1.管理人的權利

管理人的選任及其報酬確定

  2.管理人的義務

  《企業破産法》第27條要求管理人勤勉盡責、忠實履職。實務中應重點關注以下事項:

  (1)廉潔公正;

  (2)依法及時披露資訊;

  (3)及時推動程式、積極調查事實;

  (4)積極與債權人溝通。

  (三)管理人的監督機制

  1.監督機制

管理人的選任及其報酬確定

  2.對管理人履職不當的責任追究

  根據《企業破産法》第130條,管理人未勤勉盡責、忠實執行職務,給債權人、債務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個別債權人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對管理人的履職行為進行追責,以實現對管理人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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