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內企業通過其控制的境外企業開展中方投資額不超過3億美元的非敏感類項目,是否既不需要備案也不需要提交項目情況報告表?

日期:2019-05-10 14:15    來源: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

分享:
字號:        

  答:此類情況下,如果境內企業不投入資産、權益,也不提供融資、擔保,則境內企業既不需要備案也不需要提交大額非敏感類項目情況報告表。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

已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