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創新能力評價

日期:2018-09-07 16:57    來源: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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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業創新能力主要從知識産權、科技成果轉化能力、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準、企業成長性等四項指標進行評價。各級指標均按整數打分,滿分為100分,綜合得分達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為符合認定要求。四項指標分值結構詳見下表:

四項指標分值結構

 

   1.知識産權(≤30分)

  由技術專家對企業申報的知識産權是否符合《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要求,進行定性與定量結合的評價。

知識産權相關評價指標

知識産權

 

 

  2.科技成果轉化能力(≤30分)

  依照《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科技成果是指通過科學研究與技術開發所産生的具有實用價值的成果(專利、版權、積體電路布圖設計等)。科技成果轉化是指為提高生産力水準而對科技成果進行的後續試驗、開發、應用、推廣直至形成新産品、新工藝、新材料,發展新産業等活動。

  科技成果轉化形式包括:自行投資實施轉化;向他人轉讓該技術成果;許可他人使用該科技成果;以該科技成果作為合作條件,與他人共同實施轉化;以該科技成果作價投資、折算股份或者出資比例;以及其他協商確定的方式。

  由技術專家根據企業科技成果轉化總體情況和近3年內科技成果轉化的年平均數進行綜合評價。同一科技成果分別在國內外轉化的,或轉化為多個産品、服務、工藝、樣品、樣機等的,只計為一項。

  A. 轉化能力強,≥5項 (25-30分)

  B. 轉化能力較強,≥4項 (19-24分)

  C. 轉化能力一般,≥3項 (13-18分)

  D. 轉化能力較弱,≥2項 (7-12分)

  E. 轉化能力弱,≥1項 (1-6分)

  F. 轉化能力無,0項 (0分)

  3. 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準(≤20分)

  由技術專家根據企業研究開發與技術創新組織管理的總體情況,結合以下幾項評價,進行綜合打分。

  (1)制定了企業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制度,建立了研發投入核算體系,編制了研發費用輔助賬;(≤6分)

  (2)設立了內部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並具備相應的科研條件,與國內外研究開發機構開展多種形式産學研合作;(≤6分)

  (3)建立了科技成果轉化的組織實施與激勵獎勵制度,建立開放式的創新創業平臺;(≤4分)

  (4)建立了科技人員的培養進修、職工技能培訓、優秀人才引進,以及人才績效評價獎勵制度。(≤4分)

  4.企業成長性(≤20分)

  由財務專家選取企業凈資産增長率、銷售收入增長率等指標對企業成長性進行評價。企業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計算方法如下:

  (1)凈資産增長率

  凈資産增長率=1/2(第二年末凈資産÷第一年末凈資産+第三年末凈資産÷第二年末凈資産)-1

  凈資産=資産總額-負債總額

  資産總額、負債總額應以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會計報表期末數為準。

  (2)銷售收入增長率

  銷售收入增長率=1/2(第二年銷售收入÷第一年銷售收入+第三年銷售收入÷第二年銷售收入)-1

  企業凈資産增長率或銷售收入增長率為負的,按0分計算。第一年末凈資産或銷售收入為0的,按後兩年計算;第二年末凈資産或銷售收入為0的,按0分計算。

  以上兩個指標分別對照下表評價檔次(ABCDEF)得出分值,兩項得分相加計算出企業成長性指標綜合得分。

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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