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援企業豐富退稅商品、優化退稅服務,積極擴大離境退稅銷售額,促進入境消費。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按單季度離境退稅銷售額最高10%予以獎勵(其中,普通離境退稅申請單按對應銷售額的最高8%予以獎勵;“即買即退”申請單按對應銷售額的最高10%予以獎勵),單季度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年度獎勵最高不超過400萬元。

支援企業豐富退稅商品、優化退稅服務,積極擴大離境退稅銷售額,促進入境消費。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按單季度離境退稅銷售額最高10%予以獎勵(其中,普通離境退稅申請單按對應銷售額的最高8%予以獎勵;“即買即退”申請單按對應銷售額的最高10%予以獎勵),單季度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年度獎勵最高不超過4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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