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爐維保單位調試是否需要有燃燒機廠家授權

日期:2026-01-27 14:22    來源: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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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諮詢內容:你好,想請問鍋爐維保公司以及維保人員在對鍋爐燃燒機進行日常維修、調試等工作時是否必須取得燃燒機廠家的授權書才能進行。我單位三台供暖鍋爐燃燒機在2017年進行了低氮改造;蒸汽鍋爐2022年進行了更換。改造和更換時已由燃燒機代理商安排人員進行調試並通過鍋檢所驗收。為便於鍋爐日常故障維修及時,我單位與第三方公司簽訂了鍋爐維保技術服務合同,約定鍋爐及燃燒機故障時由其進行處理解決。現屬地特檢所電話告知第三方公司維保人員需要持燃燒機廠家授權才能開展維修調試工作。特就此問題諮詢市局相關領導,望及時給予回復為盼。同時請告知授權人的主體資格如何認定,被授權人資格如何認定,是維保公司得到授權就可以還是必須同時維修人員也要得到授權。

  答覆內容:您好,來信收悉,按照《質檢總局辦公廳關於燃氣鍋爐風險警示的通告》(2017年第2號)要求,需要調試、改造、修理燃燒器時,應當由燃燒器製造單位或其授權單位進行。感謝您對市場監管部門工作的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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