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內容:《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境內投資的暫行規定》僅適用於外商投資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那外商投資的合夥企業在境內投資,適用什麼法規呢?上市公司向外商投資的合夥企業定向發行股份,是否需要經商務部門批准或備案?有沒有具體的規定?
答復內容:關於問題1,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在境內投資應當符合《外商投資法》《公司法》規定,應當符合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的要求。涉及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的,還應當符合創業投資企業規定的要求。
關於問題2,在外資管理環節,外商投資法實施後已全面取消了商務主管部門對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的審批、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