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科技成果評價的諮詢

日期:2025-05-09 15:10    來源: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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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諮詢內容:社團組織開展科技成果評價,是否需要備案,備案流程是什麼?

  答復內容:您好。您通過我委網站的來信收悉,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完善科技成果評價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1〕26號)、《北京市關於落實完善科技成果評價機制的實施意見》(京科轉發〔2022〕226號)相關規定,科技成果評價堅持“誰委託科研任務誰評價”“誰使用科研成果誰評價”的原則,社團組織可參照意見中第三方機構的相關要求開展評價活動,切實承擔主體責任,強化自律管理,健全利益關聯回避制度,完善相關管理制度及品質控制體系,提升專業能力,客觀公正開展科技成果評價活動。

  感謝您對我委工作的關注與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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