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營業執照類型為外國(地區)企業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産經營活動 是否為外商投資企業?

日期:2024-12-24 15:22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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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諮詢內容:您好!請問,A公司營業執照類型為:外國(地區)企業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産經營活動,經營範圍:受託經營管理XXXX分公司,負責人:外國人,請問A公司是否為外商投資企業?A公司是否需要填報外商投資資訊報告?應該如何判定,懇請答復,謝謝!

  答復內容:您好,《外商投資法》規定,外商投資是指外國投資者直接或間接在中國境內進行投資活動;外國投資者或者外商投資企業應當通過企業登記系統以及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向商務主管部門報送投資資訊。根據上述規定,《外商投資資訊報告辦法》進一步明確,以下情形的外商投資需由外國投資者或者外商投資企業報送投資資訊:一是外國投資者直接在中國境內投資設立公司、合夥企業(包含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領域,下同);二是外國(地區)企業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産經營活動;三是外國(地區)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從事生産經營活動的常駐代表機構等;四是外商投資企業在中國境內投資(含多層次投資)設立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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