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境外公司股權出資認購的諮詢

日期:2024-10-25 10:38    來源: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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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諮詢內容:境外公司的股東能否以其持有的境外公司股權作為出資手段,通過股權出資的方式在中國境內設立外商投資企業,或者認購境內公司的新增註冊資本?

  答復內容:您好,來信收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實施細則》,全部或者部分由外國投資者投資的是外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的註冊資本(出資數額)可以用人民幣表示,也可以用其他可自由兌換的外幣表示。作為註冊資本(出資數額)的外幣與人民幣或者外幣與外幣之間的折算,應按發生(繳款)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匯率的中間價計算,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具體情況建議您詳詢市場主體所屬登記機關。您今後如有其他企業登記註冊的業務、網站操作等問題,可撥打11616611諮詢。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監督和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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