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內容:您好,我們是一家境內公司,目前有一家境外投資者(或其在境內設立的全資子公司)想要認購我們的新增註冊資本,想諮詢此次認購是否可以按照新增註冊資本金額平價認購。根據《關於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的規定》第十四條,“並購當事人應以資産評估機構對擬轉讓的股權價值或擬出售資産的評估結果作為確定交易價格的依據。”因本次增資不涉及境內公司的股權轉讓或資産轉讓,是否無需以評估結果作為認購價格依據,而是按照新增註冊資本金額平價認購即可?
答復內容:外國投資者認購境內公司增資,屬於《關於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的規定》的適用範圍,應當符合該規定關於並購交易定價依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