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籌香港上市公司投資准入問題

日期:2024-04-09 11:10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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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諮詢內容:我司是一家國有全資企業A,持有一家香港上市公司B的60%股權,B公司100%持有一家中國境內公司C,以上各公司均由中方人員實際經營管理,現在C公司計劃投資《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中,製造業的外商禁止投資範圍“中藥飲片的蒸、炒、炙、煅等炮製技術的應用及中成藥保密處方産品的生産”,是否可以豁免。

  答復內容:根據外商投資法第二條,外商投資包括外國自然人、企業或其他組織直接或間接在中國境內進行的投資活動。根據外商投資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七條,外商投資企業在中國境內投資,適用外商投資法和本條例的有關規定。B公司通過C公司在中國境內投資應符合外資准入負面清單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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