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內容:經查詢,“報關(憑保稅倉庫登記證經營)”業務未被列入《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1年版》,亦未被列入《鼓勵外商投資産業目錄(2022年版)》,請問“報關(憑保稅倉庫登記證經營)”屬於鼓勵外商投資領域業務還是屬於限制外商投資領域業務?如為限制外商投資領域業務,限制外商投資比例為多少?
答復內容:根據外商投資法第二十八條,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以外的領域,按照內外資一致的原則實施管理。
諮詢內容:經查詢,“報關(憑保稅倉庫登記證經營)”業務未被列入《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1年版》,亦未被列入《鼓勵外商投資産業目錄(2022年版)》,請問“報關(憑保稅倉庫登記證經營)”屬於鼓勵外商投資領域業務還是屬於限制外商投資領域業務?如為限制外商投資領域業務,限制外商投資比例為多少?
答復內容:根據外商投資法第二十八條,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以外的領域,按照內外資一致的原則實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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