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標資訊變更 舊版標籤使用期限

日期:2024-07-09 14:57    來源: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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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諮詢內容:企業企標資訊變更後,已印刷的舊版標籤使用期限是多久?

  答復內容:標籤未更換的,企業生産的産品、提供的服務應當符合標籤標注執行的標準的技術要求,該標準應在企業標準資訊公共服務平臺做好自我聲明公開。企業生産的産品、提供的服務不符合其標籤標注的及自我聲明公開標準的技術要求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法規對舊標籤使用期限無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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