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內容:單位給員工購買的集體人身意外險能否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答復內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的規定,“除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外,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得扣除。”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80號)第一條的規定,“企業職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發生的人身意外保險費支出,准予企業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諮詢內容:單位給員工購買的集體人身意外險能否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答復內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的規定,“除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外,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得扣除。”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80號)第一條的規定,“企業職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發生的人身意外保險費支出,准予企業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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