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享受積體電路、工業母機、先進製造業企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 是否要向稅務部門提交聲明?

日期:2024-01-10 14:55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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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諮詢內容:納稅人享受積體電路、工業母機、先進製造業企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以下簡稱三項加計抵減政策),是否要向稅務部門提交聲明?

  答復內容:《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有關徵管事項的公告》(2023年第1號)規定,符合規定的生産、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應在年度首次確認適用加計抵減政策時,通過電子稅務局或辦稅服務廳提交《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聲明》。

  不同於生産、生活性服務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三項加計抵減政策均採取清單管理,清單由工信部門牽頭制定。清單內的納稅人進行納稅申報時,系統會彈出相關提示,引導納稅人申報享受對應的加計抵減政策,納稅人無需再提交相關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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