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 如何適用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日期:2023-04-10 10:36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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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諮詢問題:企業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如何適用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答覆內容:現行企業所得稅實行法人稅制,企業應以法人為主體,計算並繳納企業所得稅。《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營業機構的,應當匯總計算並繳納企業所得稅。因此,企業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分支機構的,應當先匯總計算總機構及其各分支機構的從業人數、資産總額、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再依據各指標的合計數判斷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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