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站為了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向本地各大醫院供應臨床用血,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

日期:2020-06-04 16:18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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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諮詢內容:血站為了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向本地各大醫院供應臨床用血,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

  回復內容:《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血站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9〕264號)規定,對血站供應給醫療機構的臨床用血免征增值稅。你單位供應給醫療機構的臨床用血,可按規定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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