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內容:我單位是進出口企業,需要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那麼我單位在一般納稅人期間出口適用增值稅退(免)稅政策的貨物勞務、發生適用增值稅零稅率跨境應稅行為在轉小規模納稅人之後應該如何處理?
回復內容:《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標準有關出口退(免)稅問題的公告》(2018年第20號)第一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以下稱轉登記納稅人)的,其在一般納稅人期間出口適用增值稅退(免)稅政策的貨物勞務、發生適用增值稅零稅率跨境應稅行為(以下稱出口貨物勞務、服務),繼續按照現行規定申報和辦理出口退(免)稅相關事項。自轉登記日下期起,轉登記納稅人出口貨物勞務、服務,適用增值稅免稅規定,按照現行小規模納稅人的有關規定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