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是否可以抵扣進項稅額?如何抵扣?

日期:2019-04-12 16:32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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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諮詢內容: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是否可以抵扣進項稅額?如何抵扣?

  回復內容:39號公告第六條規定,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其進項稅額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以發票上註明的稅額為進項稅額。納稅人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暫按照以下規定確定進項稅額:

  1.取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為發票上註明的稅額;

  2.取得註明旅客身份資訊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的,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

  航空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價+燃油附加費)÷(1+9%)×9%

  3.取得註明旅客身份資訊的鐵路車票的,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的進項稅額:

  鐵路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9%)×9%

  4.取得註明旅客身份資訊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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