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支援外貿企業提升國際化經營能力申報指南的通知

日期:2021-11-08 07:19    來源:北京市商務局

分享:
列印
字號:        

各區商務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商務金融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做好2021年北京市外經貿發展資金支援北京市外貿企業提升國際化經營能力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情況通知如下:

  一、支援對象及申報條件

  外貿企業獨立開展提升國際化經營能力的項目為企業項目;符合條件的企業或社會團體(以下簡稱“項目組織單位”)組織外貿企業參加培訓的項目為團體項目。

  (一)申請企業項目的外貿企業應符合以下條件

  1.在北京地區辦理工商註冊,依法取得進出口經營資格或依法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已確認為自貿區範圍內的外貿企業無需提供“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的企業法人;

  2.擁有從事國際市場開拓的專業人員,對開拓國際市場有明確的工作安排和市場開拓計劃。

  3.企業分類:

  (1)中小外貿企業

  除滿足第1、2條規定的外貿企業條件外,上年度海關統計進出口額應低於6500萬美元。

  (2)“雙自主”企業

  除滿足第1、2條規定的外貿企業條件外,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擁有境內及出口市場(含港、澳、臺地區,下同)註冊商標;

  ②擁有境內及出口市場專利(包括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下同);

  ③擁有境外市場註冊商標及出口市場市場專利;

  商標及專利持有者原則上應為申請支援資金的企業(以下簡稱“該企業”)。

  以下情形視同該企業持有商標及專利:

  一是持有者為全資控股該企業的境內母公司;

  二是持有者為該企業全資控股的境內子公司;

  三是持有者為該企業全資控股的境內子公司在境內獨立投資設立的子公司。

  ④獲得商務部認定的“中華老字號”企業。

  (3)外貿綜合服務企業

  外貿綜合服務企業是指具備對外貿易經營者資質,接受國內外客戶委託,為客戶提供報關報檢、物流、退稅、結算、融資、信用保險、保理、供應鏈管理等綜合服務的企業。

  除滿足第1、2條規定的外貿企業條件外,還應當為已經納入商務部外貿綜合服務試點企業或北京市認定的外貿綜合服務示範企業。

  (4)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外貿企業

  在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註冊且開展國際市場開拓業務的外貿企業。

  (5)獲得國家高新技術認定的外貿企業

  獲得國家高新技術認定,取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證書”且在證書有效期內開展國際市場開拓業務的外貿企業。

  (二)申請團體項目的項目組織單位應符合下列條件

  在北京市註冊,組織外貿企業培訓且內容以企業提升國際化經營能力為目的,且未拖欠應繳還財政性資金。其中,申請團體項目的企業還應符合如下條件:為外貿企業提供報關報檢、物流、退稅、融資、信保等服務的企業及其他承擔外貿公共服務職能的企業。

  (三)存在《北京市外經貿發展資金管理實施細則》(京商務財務字〔2018〕23號)第十條規定的情形不予支援。

  二、支援方向

  (一)企業項目

各類企業可申報項目

各類企業可申報項目

  (二)團體項目

  支援方向為企業培訓。

  三、支援內容及標準

支援北京市外貿企業提升國際化經營能力支援內容及標準

支援北京市外貿企業提升國際化經營能力支援內容及標準

  備註:

  1.“雙自主”企業須在“外貿企業資訊管理系統”(北京市商務局門戶網站——外貿穩增長)上註冊並取得通過審核。

  2.連續兩年獲得資金支援仍無進出口業務單位,當年暫停申報。

  3.支援比例一般為50%;拓展面向拉美、非洲、中東、東歐、東南亞和中亞等新興國際市場的支援比例可提高到70%,産品認證、資信産品購買費、出口企業內外銷産品“三同”標識許可使用費、線上國際展會(境內外)展位費支援比例可提高到70%。

  四、支援重點

  (一)優先支援擁有自主品牌、自主知識産權的“雙自主”企業開拓國際市場的活動;

  (二)優先支援在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註冊的外貿企業和取得國家高新技術認定的外貿企業開拓國際市場等相關活動;

  (三)優先支援企業參加國際性展會、取得産品認證、境外商標註冊及境外專利申請等活動;

  (四)優先支援面向拉美、非洲、中東、東歐、東南亞和中亞等新興國際市場及“一帶一路”沿線國的拓展活動。

  五、資金支援標準

  (一)對於符合支援內容且支出金額大於1萬元(含1萬元)的項目予以支援(國際市場考察、線上國際展會、改善融資服務項目支出金額可小於1萬元);

  (二)支援比例一般為50%,拓展面向拉美、非洲、中東、東歐、東南亞和中亞等新興國際市場的支援比例可提高到70%;産品認證費、資信産品購買費、出口企業內外銷産品“三同”標識許可使用費、線上國際展會(境內外)展位費支援比例可提高到70%;

  (三)每個企業項目支援金額最高不超過30萬元(改善融資服務、産品認證項目除外);

  (四)每個企業當年累計獲得市場開拓資金支援最多不超過100萬元(“雙自主”企業及外貿綜合服務企業除外)。

  六、資金管理方式

  (一)資金採取計劃管理、事後撥付的方式,遵循公開透明、突出重點、專款專用、注重實效的原則。

  (二)項目選擇:總量控制、擇優選項。

  七、項目申報系統(商務部業務系統統一平臺)

  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中小)網路管理應用:https://zxkt.mofcom.gov.cn/

  全市統一使用以上網站進行企業註冊及項目申報,請企業留意網站首頁“重要通知”欄目,選擇區域“北京市”查看相關政策及最新通知。

  八、項目申報流程

  進行項目申報需完成以下四個步驟:

  (一)企業註冊申請及變更申請(兩個網站同時註冊、隨時受理)

  1.外貿企業資訊管理系統註冊

  登錄http://sw.beijing.gov.cn(市商務局門戶網站),點擊首頁右下方商務專題(外貿穩增長)-外貿企業庫(外貿企業資訊管理系統)進行註冊,註冊完成後聯繫所屬區商務局(註冊在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企業請聯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商務金融局)進行網上確認(一般外貿企業無需提交書面材料,申請“雙自主”企業資格者需要向市商務局提交書面材料)。

  2.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中小)網路管理應用http://zxkt.mofcom.gov.cn(以下簡稱“項目申報系統”)

  完成線上註冊後,註冊地在大興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延慶區、通州區、西城區的企業、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和項目組織單位的註冊書面申請材料報到市商務局進行確認;註冊地在東城區、海淀區、豐台區、石景山區、門頭溝區、昌平區、房山區、平谷區、密雲區、懷柔區、朝陽區及順義區的企業,註冊書面申請材料報到所屬區商務局(以下簡稱“經授權的區商務局”)進行確認。市、區商務局確認後在申報系統上進行公示。註冊後需提交的書面材料(複印件一份加蓋公章留存、原件查驗後退回)清單:

  (1)企業註冊登記表(項目申報系統列印);

  (2)企業基本資訊情況表(外貿企業資訊管理系統列印);

  (3)營業執照(副本);

  (4)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或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已確認為自貿區範圍內的外貿企業無需提供“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

  (5)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報關註冊登記證書;

  (6)項目單位對辦理人員的授權委託書。

  未辦理三證合一的企業,還需提供稅務登記證及組織機構代碼證。

  “雙自主”企業在外貿企業資訊管理系統註冊後除報送以上材料外,還需向市商務局報送以下四類證書之一:

  (1)境內及出口市場註冊商標(含港、澳、臺地區);

  (2)境內及出口市場專利(包括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等);

  (3)境外市場註冊商標及出口市場專利;

  (4)中華老字號。

  項目組織單位應報送以下材料:

  (1)社團或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

  (2)組織機構代碼證;

  (3)稅務登記證;

  (4)具有為外貿企業提供報關報檢、物流、退稅、融資、信保等服務的企業及其他承擔外貿公共服務職能資格的文件。

  注意:用戶名及登錄密碼須注意保存。企業註冊時,應如實填寫註冊單位的銀行賬號資訊,以保證資金順利撥付。

  (二)企業變更申請(隨時受理)

  通過企業資質審核的單位,資質如有變更,需聯繫市商務局或經授權的區商務局,按照市區兩級商務部門要求提交資質變更書面申請等材料。

  (三)項目計劃申請(在項目申報系統提交申請,無須報送書面材料)

  如無特殊情況,第一批次預計安排於2021年11月15日開始項目徵集,徵集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已經實施完成項目,並按照相關規定開展後續工作;第二批次預計安排於2022年4月上旬開始項目徵集,徵集2021年7月3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項目已經實施完成,具體時間請留意項目申報系統最新通知。

  項目計劃公示結果查詢方法

  1.在“申報系統”中點擊“企業登錄”後輸入用戶名、密碼及驗證碼登錄;

  2.點擊左邊功能表中“項目申報”;

  3.逐一點擊中間部分“項目名稱”中所列具體項目,在表格下端即可查詢各項目批復結果。

  (四)資金撥付申請(獲得計劃批復的項目,在項目申報系統上提交申請後報送書面材料。系統開放及書面材料報送時間請留意申報系統通知。)

  1.線上申請

  (1)在“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中小)網路管理應用(項目申報系統)中點擊“企業登錄”後輸入用戶名、密碼及驗證碼登錄;

  (2)點擊左邊功能表中“項目申報”;

  (3)資金撥付列表中顯示“申請資金撥付”字樣為項目獲得批復;

  (4)點擊“申請資金撥付”輸入相關資訊後提交即可。

  2.經授權的區商務局受理工商註冊地在本行政區域內的企業提交的資金撥付書面申請材料。市商務局受理工商註冊地在大興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延慶區、通州區、西城區的企業以及項目組織單位的資金撥付書面申請材料

  (1)通過“項目申報系統”生成的“資金項目撥付申請表”;

  (2)項目實施的有關證明材料複印件(見各支援方向需要提交的材料);

  (3)實際發生費用的合法憑證(發票)複印件;

  (4)企業基本資訊情況表(外貿企業資訊管理系統列印);

  (5)“雙自主”企業相關商標及專利證書;

  (6)獲得國家高新技術認定的外貿企業需報送有效期內國家高新技術認定證書;

  (7)在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註冊且開展國際市場開拓業務的外貿企業需提供自證承諾書及證明材料(包括不限於所在自貿片區四至及企業註冊地址符合所在片區等材料);

  (8)項目單位承諾書(經法定代表人簽字確認加蓋單位公章,每個企業無論項目多少僅需提供一式兩份)。

  3.注意事項

  (1)申報系統內填寫“項目小結”需填寫項目執行情況、費用支出情況、取得的主要成績及存在的問題等。

  (2)資金撥付申請資料應按“申請資金撥付所需資料”清單順序裝訂整齊,所有複印件均需加蓋單位公章,相關證書可加蓋騎縫章(一式兩份)。

  申請資料複印件應確保清晰,與申請項目審核內容相關的外文條款應提供中文翻譯文本。

  (3)各項目單位應由專人負責資金撥付申請工作,在規定時間內,將資金撥付申請資料一次性提交齊全。

  (4)以外幣為計算單位發生的費用支出,按費用支出憑證發生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銀行外匯賣出價,折算人民幣,國際市場考察(國際性展會參展人員費)項目生活補助貨幣金額,按市商務局項目徵集通知要求進行折算。

  (四)票據審核

  按通知規定時間、地點,由市商務局委託第三方機構審核項目資金原始發票及記賬憑證。

  特此通知。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

已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