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網下個人投資者門檻1000萬元

日期:2021-10-25 07:47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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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北交所網下個人投資者門檻1000萬元

  中國證券業協會近日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網下投資者管理規則(徵求意見稿)》向券商徵求意見。根據徵求意見稿,除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保險公司、合格境外投資者等六類機構投資者之外的其他機構投資者的證券賬戶資産或其所管理的産品凈資産應不低於1000萬元,個人投資者的證券賬戶資産應不低於1000萬元。

  網下投資者主要是參與股票網下詢價和配售業務的投資者。徵求意見稿從投資經驗、信用狀況、定價能力、投資資金實力等方面規定了網下投資者註冊的具體條件,並將可以參與北交所公開發行並上市股票網下詢價和配售業務的網下投資者分為三大類:專業機構投資者、一般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其中,專業機構投資者是指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保險公司、合格境外投資者等六類機構投資者以及符合規則規定並在協會註冊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期貨公司及其資産管理子公司。除專業機構投資者外的其他機構網下投資者,統稱為一般機構網下投資者。

  六類機構投資者在協會註冊為網下投資者後,可直接參與公開發行並上市股票網下詢價配售業務。私募基金管理人、期貨公司及其資産管理子公司、一般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符合一定條件並經推薦券商推薦註冊後,方可參與公開發行並上市股票網下詢價配售業務。按照要求,個人投資者的證券賬戶資産應不低於1000萬元;除六類機構投資者之外的其他機構投資者的證券賬戶資産或其所管理的産品凈資産,應不低於1000萬元。

  據了解,可參與北交所公開發行並上市股票網下詢價和配售業務的投資者主要分為三類:專業機構投資者、一般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這體現了北交所網下投資者主體的多元化和包容性。事實上,滬深主機板網下詢價和配售業務也允許個人投資者參與,但資産標準高達6000萬元。

  需要注意的是,9月17日,北交所已發佈《北京證券交易所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試行)》。根據規定,個人投資者參與北交所市場新股申購及二級市場交易,須符合兩個條件:一是申請許可權開通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內的資産日均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二是參與證券交易24個月以上。(孫傑 潘福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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