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關於徵集氫能技術應用試點示範項目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08-10 11:29    來源: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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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北京市“十四五”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總體部署,立足率先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綠色轉型,加快培育和發展氫能産業,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開展氫能技術應用試點示範項目方案徵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標

  為落實《北京市氫能産業發展實施方案(2021-2025年)》中打造氫能全場景示範應用工程的重點任務,推動氫能領域的多种先進技術路線與機制、模式創新的綜合應用場景充分融合,遴選支援一批氫能技術應用試點示範項目方案。通過鼓勵和支援各類産業主體積極參與,推動項目在北京市落地示範,通過先行先試、示範引領,探索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新模式和新業態,在示範應用模式成熟後加快商業化推廣,推動氫能有序融入經濟社會各領域。

  二、示範內容

  (一)區域綜合示範應用類項目。以應用場景為核心,在不同規模區域內開展氫能及多種綠色低碳技術的前沿、先進技術的先行先試,圍繞上游制氫、中游儲運以及下游應用環節,搭建以氫能為主的可再生能源耦合與“氫進萬家”綜合示範場景,打造“氫能園區”、“氫能小鎮”或“零碳園區”。

  (二)分佈式能源示範類項目。以具備電、熱、冷等供能需求且適合氫能應用推廣的區域、公共設施或建築為典型場景,開展多种先進燃料電池技術與儲供氫技術的融合示範,建設熱電聯供、固定式發電等分佈式能源示範項目。

  (三)氫能工業車輛示範類項目。以電商、物流、機場、港口等涉及大宗物料搬運的區域為典型場景,以生鮮和醫藥市場等冷鏈物流、流通配送和工廠作業倉庫為重點方向,開展氫能在叉車等工業車輛和其他工程機械領域的示範應用。

  示範內容包括但不局限於以上方面。

  三、申報要求

  (一)主體要求

  項目支援聯合申報,聯合申報項目由主申報單位牽頭填報合作單位相關資訊。申報主體或主申報單位須在北京市註冊並經營,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較強的經濟實力、技術研發和項目實施能力。申報單位需近三年未發生環保、安全、知識産權以及違法失信等不良行為。

  (二)項目要求

  申報項目實施區域原則上在北京市域範圍內,項目擬採購北京市企業生産的産品優先,項目成果在行業內應具有顯著的示範引領作用和複製推廣價值,項目水準處於國內領先地位。

  (三)方案提交

  申報單位根據上述要求填寫《北京市氫能技術應用試點示範項目申請表》(見附件1),並參照項目建設方案大綱(見附件2)形成項目建設方案,在2021年9月15日前將加蓋公章的書面申報材料報送至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可郵寄),並將電子版發送至聯繫人郵箱。

  四、相關保障

  (一)發佈試點示範項目

  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會同相關領域業務主管部門及第三方機構對申報項目方案開展聯合評審,擇優確定北京市氫能技術應用試點示範項目,將項目名單將向社會公開發佈並推薦項目應用的先進技術、高端産品,提升試點示範影響力,擴大示範帶動效應。

  (二)相關支援政策

  結合方案徵集情況,研究制定北京市氫能技術應用試點示範項目獎勵實施細則,完善氫能技術應用試點示範項目投融資、稅收、價格等配套支援政策,加大資金支援力度。鼓勵各區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支援試點示範項目建設和運營的政策措施。

  (三)推動試點項目落地

  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會同北京市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建立工作推進機制,統籌協調項目建設,組織申報主體和相關區、部門開展對接,積極推動項目落地。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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