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條件:
· 具有本市戶籍,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
福利待遇:
· 80周歲至89周歲的老年人,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00元;90周歲至99周歲的老年人,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500元;100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800元。
辦理條件:
· 具有本市戶籍,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
福利待遇:
· 80周歲至89周歲的老年人,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00元;90周歲至99周歲的老年人,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500元;100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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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於80周歲以上京籍老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