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住保障性租賃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直付房租

日期:2025-07-25 10:31    來源: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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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繳存人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3個月(含)以上;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住房;租住公積金中心試點範圍住房,且房屋租賃合同已登記備案;可在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有效期內辦理“直付房租”申請。

  辦理途徑:北京公積金APP。

  提供材料:

  1.數據互聯校驗通過的,無需提供材料。

  2.婚姻資訊核驗未通過的:

  (1)已婚的需要提供結婚材料,離婚的需要提供離婚材料,喪偶的需要提供結婚材料、戶口登出等材料,未婚的不提供;

  (2)房屋租賃合同備案資訊校驗未通過的,需與住房出租機構核實備案資訊後再申請辦理;

  (3)出生醫學證明校驗未通過的,需要提供《出生醫學證明》原件或相關多子女材料(至少有一個未成年子女)。

  辦理流程:

  第一步,登錄系統。

  第二步,核實提取資訊並提交。

  (1)“租房類型”項下,【租房類型】由住房出租機構提供,反顯為“保租房”。

  (2)其他步驟可點擊“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直付房租”查看。

  注意事項:

  1.公積金提取限額

  (1)租金支付周期為月付的

  對於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的,採取月租金和公積金月繳存額雙限規則:若月租金>月繳存額,按月繳存額提取;若月繳存額>月租金,按月租金提取。其中,對於多子女家庭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的,可按照實際月租金提取,不再採用雙限規則。

  對於租住保租房提取、租住公租房提取的,可按照實際月租金提取。

  (2)租金支付周期為季付的

  對於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的,採取季度租金和公積金三個月繳存額(以公積金中心資金劃轉當月,繳存人月繳存額*3為準)雙限規則:若季度租金>三個月繳存額,按三個月繳存額提取;若三個月繳存額>季度租金,按季度租金提取。其中,對於多子女家庭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的,可按照季度租金提取,不再採用雙限規則。

  對於租住保租房提取、租住公租房提取的,可按照季度租金提取。

  2.餘額不足:繳存人公積金賬戶可用餘額不足的,提取金額為個人公積金賬戶餘額扣除10元。

  3.中止提取:連續三次繳存人公積金賬戶無可提取金額的,或依照繳存人自主申請中止“直付房租”的,公積金中心將中止“直付房租”。

  如需恢復,您可以通過“住房公積金個人網上業務平臺”、“北京公積金APP”、公積金中心任意管理部或銀行網點辦理開通,辦理流程詳見“提取住房公積金直付房租支付管理”。

  4.終止事項:房屋租賃合同到期後,公積金租房提取事項自動終止。若房屋租賃合同提前終止,或繳存人申請終止“直付房租”的,公積金中心將終止提取事項。繳存人不滿足提取條件時,應主動在公積金中心平臺(含公積金個人網上業務平臺、北京公積金APP及櫃檯)辦理終止“直付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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