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直付房租

日期:2025-05-26 15:40    來源: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分享:
字號:        

  “直付房租”是指公積金中心根據繳存人的授權和申請,按月將繳存人可提取的住房公積金從其住房公積金賬戶直接劃轉至試點住房出租機構指定賬戶,用於支付房租的提取方式。

  繳存人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3個月(含)以上;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住房;於2025年1月20日(含)後在京租住公積金中心試點項目住房,且房屋租賃合同已登記備案的,可在起租日(含)之前,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直付房租”(以下簡稱“直付房租”)業務。

  辦理途徑:北京公積金APP。

  提供材料:

  1.數據互聯校驗通過的,無需提供材料。

  2.數據互聯校驗未通過的:

  (1)婚姻資訊核驗未通過的:已婚的需要提供結婚材料,離婚的需要提供離婚材料,喪偶的需要提供結婚材料、戶口登出等材料,未婚的不提供;

  (2)房屋租賃合同備案資訊校驗未通過的,需與租賃機構核實備案資訊後再申請辦理;

  (3)出生醫學證明校驗未通過的,需要提供《出生醫學證明》原件或相關多子女材料(至少有一個未成年子女)。

  辦理流程:

  第一步,登錄系統。

  從租賃機構平臺打開“北京公積金”APP,通過“北京市統一身份認證平臺”登錄。

  注:如果未在“北京市統一身份認證平臺”註冊的繳存人,請您先完成註冊後再登錄。

  第二步,選擇提取事項,錄入提取資訊並提交。

  (1)閱讀《提取住房公積金直付房屋租金用戶服務協議》,勾選“我已認真閱讀上述內容,同意授權並遵守上述承諾。”,點擊【確認】,進入相應的事項申請頁面。

  (2)“基本資訊”項下,展示用戶基本資訊,請核對基本是否準確。如需變更“婚姻狀況”,應先完成個人資訊變更後,再申請此提取事項。操作步驟可點擊《住房公積金繳存人資訊變更》查看。

  (3)“租房類型”項下,選擇【租房類型】為“租住商品住房”,【是否直付房租】不可修改。“租房相關資訊”中,租房資訊根據租賃機構提供資訊並經數據互聯校驗反顯,公積金資訊根據繳存人公積金資訊反顯,不可修改。

  (4)“公積金賬戶資訊”項下,顯示繳存人公積金賬戶餘額;“直付租賃企業資訊”項下,顯示“直付房租”收款賬戶;“約定提取資訊”項下,顯示公積金中心每月支付日。以上資訊均不可修改。

  (5)核實提交資訊無誤後,可點擊【提交】。再次核對提取事項名稱、租房類型、租房支出總額、提取金額、企業收款賬戶,確認無誤後點擊【繼續提交】,提交成功,公積金中心在每月約定支付日將公積金支付到租賃機構指定賬戶。

  提示:

  1.對於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的,月提取金額採取月租金和月繳存額雙限規則:若月租金>月繳存額,按月繳存額提取;若月繳存額>月租金,按月租金提取。對於多子女家庭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租住保租房提取、租住公租房提取的,可按照實際月租金提取。

  2.繳存人公積金賬戶可用餘額不足以支付當月租金的,住房公積金部分按照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扣減10元支付,差額部分由繳存人採取其他支付方式補足,支付租賃機構。

  3.當提滿租賃期對應的時間長度後,事項自動終止。

  4.約定提取連續三次失敗的,約定提取自動終止,如需恢復,您可以通過“住房公積金個人網上業務平臺”、“北京公積金APP”、公積金中心任意管理部或銀行網點辦理啟用,辦理流程可點擊“停用、啟用住房公積金直付房租約定提取”查看。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

已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