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存人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3個月(含)以上;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住房;租住公積金中心試點範圍住房,且房屋租賃合同已登記備案;可在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有效期內辦理“直付房租”申請。
辦理途徑:北京公積金APP。
提供材料:
1.數據互聯校驗通過的,無需提供材料。
2.婚姻資訊核驗未通過的:
(1)已婚的需要提供結婚材料,離婚的需要提供離婚材料,喪偶的需要提供結婚材料、戶口登出等材料,未婚的不提供;
(2)房屋租賃合同備案資訊校驗未通過的,需與住房出租機構核實備案資訊後再申請辦理;
(3)出生醫學證明校驗未通過的,需要提供《出生醫學證明》原件或相關多子女材料(至少有一個未成年子女)。
辦理流程:
第一步,登錄系統。
第二步,核實提取資訊並提交。
(1)“租房類型”項下,【租房類型】由住房出租機構提供,反顯為“公租房”。“租房相關資訊”項下,租房資訊以住房出租機構提供的備案資訊反顯。
(2)其他步驟可點擊“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直付房租”查看。
注意事項:
1.公積金提取限額
(1)租金支付周期為月付的
對於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的,採取月租金和公積金月繳存額雙限規則:若月租金>月繳存額,按月繳存額提取;若月繳存額>月租金,按月租金提取。其中,對於多子女家庭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的,可按照實際月租金提取,不再採用雙限規則。
對於租住保租房提取、租住公租房提取的,可按照實際月租金提取。
(2)租金支付周期為季付的
對於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的,採取季度租金和公積金三個月繳存額(以公積金中心資金劃轉當月,繳存人月繳存額*3為準)雙限規則:若季度租金>三個月繳存額,按三個月繳存額提取;若三個月繳存額>季度租金,按季度租金提取。其中,對於多子女家庭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的,可按照季度租金提取,不再採用雙限規則。
對於租住保租房提取、租住公租房提取的,可按照季度租金提取。
2.餘額不足:繳存人公積金賬戶可用餘額不足的,提取金額為個人公積金賬戶餘額扣除10元。
3.中止提取:連續三次繳存人公積金賬戶無可提取金額的,或依照繳存人自主申請中止“直付房租”的,公積金中心將中止“直付房租”。
如需恢復,您可以通過“住房公積金個人網上業務平臺”、“北京公積金APP”、公積金中心任意管理部或銀行網點辦理開通,辦理流程詳見“提取住房公積金直付房租支付管理”。
4.終止事項:房屋租賃合同到期後,公積金租房提取事項自動終止。若房屋租賃合同提前終止,或繳存人申請終止“直付房租”的,公積金中心將終止提取事項。繳存人不滿足提取條件時,應主動在公積金中心平臺(含公積金個人網上業務平臺、北京公積金APP及櫃檯)辦理終止“直付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