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条件

用人单位基本条件:1.依法设立,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支付所聘用外国人的工资、薪金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行业主管

部门前置审批的,需经过批准。申请人基本条件:1.应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境内有确定的用人单位,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或相适应的知识水平。2.所从事的工作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国内急需紧缺的专业人员。3.法律法规对外国人来华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来源首都之窗、北京市政务服务网)

申请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或委托专门机构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登记注册账号。

2.在线提交许可申请,经批准后在线打印《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

申请办理渠道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有以下两种办理形式:

1.线上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办理;

2.线下办理:您可前往您附近的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地图嵌入形式)(北京市政务服务综合地图)。

相关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审改办关于整合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项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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