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群
适用于无其他基本医疗保障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城乡老年人
学生儿童
劳动年龄内居民
国家和北京市规定的其他人群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中的上述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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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缴费及保障期
参保缴费时间:
1、参保人当月参保,月底医保主动为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缴费人员划扣保费,划扣不成功的,次月推送税务征收。
2、缴费时间为:
(1)医保个人账户:每月月底最后一天划扣。
(2)税务缴费:每月5日至20日。
银行批量扣款日为每月15日,遇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2025年1月银行批量扣款日为15日至17日)。参加批量扣款的缴费人在批量扣款期间不能使用其他渠道缴费。
保险待遇期:
1、参保
(1)在规定期内及时参保的人员,自参保缴费的当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年12月31日。其中,未满一周岁的新生儿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相应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年12月31日。
(2)在规定期内未及时参保的人员,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医疗保险费,在3个月等待期满后可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年的12月31日。
2、续保
参保人员在2025年度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期内完成缴费的,自2025年1月1日起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缴费标准:
学生儿童每人每年405元
劳动年龄内居民每人每年750元
城乡老年人每人每年430元
共有13个人群可以不用缴费
缴费方式
1、医保个人账户
由北京市医疗保障局主动对足额的医保个人账户发起划扣。请及时关注医保个人账户划扣情况。使用医保个人账户缴费的可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 https://ybfw.ybj.beijing.gov.cn/#/Index)查询。
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足额的情况下,除可为自己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外,还能为已建立共济关系的家庭成员缴纳保费。初次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为家庭成员缴纳保费时,需先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京通小程序或经办柜台办理共济备案。医保部门将于每月最后一天发起扣费工作。
提示:能建立共济关系的家庭成员应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包含参保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京通小程序
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百度客户端搜索“京通”小程序,进入“社会保障”栏目下的“社保费办理”功能,点击“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办理”缴费。也可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北京)”或微信“城市服务(北京)—社保”选择“社保缴费”进入。也可以使用微信、支付宝、百度客户端扫码进入“京通”小程序的北京税务社保缴费页面。
3、电子税务局
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官网(http://beijing.chinatax.gov.cn/)首页进入北京市电子税务局(Web端)办理缴费。
4、银行APP
可通过邮储、北京、农商、浦发银行APP办理缴费,详情可咨询相关银行。
5、银行批量扣款
参加批量扣款的缴费人在批量扣款期间不能使用其他渠道缴费。请及时关注缴费情况,如批扣未成功可通过其他渠道完成缴费。
6、银行柜台
缴费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代办人则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身份证,到本市邮储、北京、农商、交通、浦发、华夏、农业、建设、中信、招商、光大、民生银行办理缴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