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预警提示-2
暑假将至,未成年人自主活动增加,各类隐性风险隐患随之而来。西城区法院昨天联合区委政法委、区检察院和区公安分局发布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提醒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引导青少年远离危险和诱惑陷阱。
去年暑假,9岁的琳琳独自在游乐场体验攀爬墙项目,家人在游乐场的要求下未进入场地。游玩过程中,琳琳在未佩戴任何安全防护器具的情况下,不慎从3米高的攀爬墙顶部坠落,造成胸椎压缩性骨折,构成九级伤残。
经查,攀爬墙的防护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事发区域没有设置安全警示提示语;现场工作人员未对独自攀爬的琳琳进行保护,事发后也没有协助开展救治工作。基于此,法院认为,游乐场未尽到安全防护、风险提示义务,存在明显过错,判令其赔偿琳琳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30余万元。
西城区法院副院长吕江提示,家长平时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及时制止、纠正孩子追逐打闹等危险行为,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公共场所经营者和管理者应针对儿童特点,张贴醒目的安全提示,安排专人维持秩序。
在西城区检察院通报的典型案例中,两名未成年人没能抵住不良诱惑,步入犯罪歧途。去年国庆假期,17岁的孙某为赚零花钱,在网上找到一份到北京当“跑腿”的“高薪兼职”。孙某按照指示到指定地点从他人手中接过4根金条,明知物品来历不明,还帮忙转移至指定的公厕内。4根金条实为电信网络诈骗赃物,价值30余万元。最终,孙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刑罚。
另一起案例中,17岁的彭某因猎奇吸食“笑气”(一氧化二氮)并成瘾。为满足自身吸食需求、谋取不法收益,彭某走上了“以贩养吸”的道路,伙同他人借助网络渠道,非法售卖“笑气”,涉案金额达70余万元。最终,彭某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刑罚。
西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刘荣提醒家长,要持续关注孩子的消费情况、交友圈和情绪状态;引导孩子坚决远离来路不明的物品及各类危险违禁品,坚决不参与“轻松赚快钱”的诱惑陷阱。青少年也要明辨是非,切勿因贪图小利沦为电诈犯罪的帮凶。(孙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