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季 这份租房指南请查收

日期:2025-06-05 19:07    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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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起租房,对同学们来说,的确不是一件简单事儿,线上找房、线下看房、签约备案、租押金支付、实际租住、享受赋权等等,涉及多个环节和流程。正所谓“租住房屋学问多、找房看房要留神、签约备案不能忘、资金安全想在前、文明租住记心间、安心快乐享赋权”。

  一、如何找房

  可以通过哪些渠道找房

  1.通过正规的互联网交易平台或租房APP找房。你可以按自己的实际需求,在租房平台输入意向的租房区域、可以接受的租金水平以及偏好的房间朝向等信息,从平台中筛选合适的房源。

  2.直接到房地产经纪机构或者住房租赁企业的门店问询,也可以登录企业官方网站或APP通过输入你的目标地段、房型、租金区间等条件后进行筛选。

  3.在毕业季惠民租房活动期间(2025年6月6日至9月30日),你还可以登录“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网站(https://www.breaa.cn/)“惠民租房供需对接平台”查找,我市多家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提供了大量房源供毕业生们选择,同时企业还推出了多项专门针对毕业生的优惠措施。

  如何分辨房源是否靠谱

  1.房源信息重点看细节。查看房源信息时,各类信息要看全、看细,既要看租金、户型、朝向、楼层这些主要信息,更要看清家具家电、供暖方式、是否民水民电等这些细节信息,仔细查看、比对一下展示图片和文字描述是否一致,最后还要看一看房屋所在小区情况。

  2.警惕低租金“钓鱼”房源。筛选房源时,除了关注单套房源租金价格,还要详细了解一下周边同类房屋租金水平。不能只图便宜选择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所谓“便宜好房”。

  一些低价“钓鱼”房源看上去物美价廉,但其中可能埋伏着“高收低出(高价从房东手里收房、低价转租出去)”“长收短付(从租客手里按半年、年收取租金,按季、月向房东支付租金)”的套路。

  3.按照本市规定,互联网信息平台发布房源信息应当对信息发布者提供的证明房源信息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真实、准确标准的,方可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如果你在互联网信息平台上发现了虚假房源信息,可以向平台进行投诉、举报,经核实确为虚假房源信息的,平台要及时进行删除、屏蔽。

  弄清哪些房源不能租

  按照《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北京住房租赁条例》等规定,以下8类房屋不得出租:

  1.属于违法建筑的。如私自加建夹层、扩建阳台或在楼顶搭建阳光房。小贴士:可以留意一下房屋所有权或不动产权证书中相关附图。此外,通过正规中介机构租房可以降低租到此类房屋的风险,按照规定应对房屋合法性进行审核。

  2.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小贴士:如果一个房源既没有房屋所有权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材料,也没有经过相应的竣工验收,就可能存在此类风险。

  3.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比如房屋规划用途为办公但实际用于居住的。小贴士:实地看房时重点关注一下房屋所有权或不动产权证书所记载的“房屋用途”信息。

  4.不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的。小贴士:如房屋承重墙体、梁柱等关键部位存在开裂、倾斜或明显变形等安全隐患的,或房屋存在电路老化、逃生通道堵塞等直观隐患的。

  5.通过改变房屋内部结构等方式分割出租的,如客厅隔断房。小贴士:我市规定,要以原规划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打隔断改变房屋内部结构。

  6.不符合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的。如12平米的卧室居住3人。小贴士:我市规定,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

  7.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政策性住房,如城市公有房屋、共有产权住房、2008年以前的经济适用住房等。小贴士:可查看房屋所有权或不动产权证书附记栏中相关标注内容,确认是否为“经济适用住房”“共有产权房”等政策性住房。

  8.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小贴士:按《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规定,起居室即人们通常所说的客厅不得单独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储藏室以及其他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用于居住。 

  关于合租:与其他人共同合租住房,对于承租人,特别是刚毕业大学生,租金相对便宜,但要注意千万别群租,违法群租安全、消防隐患大,危害自己的人身安全,且容易引发邻里纠纷,一旦被邻里投诉,群租房就要被整治。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不要群租!不要群租!不要群租!

  二、如何看房

  甄别出租方式

  1.个人房东直租。确认带看人、出租人是否为房东本人,通过了解、查看房屋是否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2.机构“牵线搭桥”。一般分为经纪机构和住房租赁经营企业。其中,经纪机构提供带看、签约、备案等服务,通常收取一个月租金为佣金,承租人直接与房东签订租赁合同,并支付定、押、租“三金”。住房租赁企业则承担出租人责任,须确保出租住房符合出租条件,并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可收取服务费和租金差价。

  一是注意企业是否已在住建部门进行登记备案。查询企业备案信息:通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点击【房屋租赁服务】专栏后,【查询服务】中【查企业】。同时查看该企业是否有异常状态(如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异、被列入警示名单、被限制发布房源等)。二是留心从业人员是否实名。查询人员实名登记信息:通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点击【房屋租赁服务】专栏后,【查询服务】中【查人员】;也可以通过扫描从业人员信息卡上的二维码查询从业人员的相关信息,谨防不良中介或者虚假从业人员。

  查看房屋状况

  1.确认出租房屋是否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屋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并认真查看所载信息;查看房主或出租人的身份证件。确认房主和出租人的关系,确保出租人有权出租。出租房屋为转租的,要确认房主已书面同意该房屋可以转租,还要查看房主与出租人约定的租赁期间,确保你的租期在可转租的时间范围内。

  2.全面检查房屋使用状态。实地看房时,注意查看房屋是否存在隔断间、上下铺等情况,还要查验水、电、气、热以及家具家电是否存在年久失修等情况。

  最好试用一下各种家电、屋内设施等,确认房屋及配套设施的状况是否符合约定,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拍照记录并在合同中注明,不要轻信出租方口头承诺;同时还可以了解一下房屋是否有新装修或添置家具情况、提前考虑空气质量等方面问题,避免入住后各种“闹心”。

  三、如何网签备案

  鼓励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看好房子后,下一步就是签合同了。住房租赁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依法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住房租赁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出租人、承租人以及其他实际居住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住房坐落、面积、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期限和方式,押金数额一般不超过一个月租金;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租赁期限;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责任承担;物业服务、水、电、热、燃气等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解除合同的合理告知期限;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等。

  鼓励大家使用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制定的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可通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点击【房屋租赁服务】专栏查阅、下载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http://bjjs.zjw.beijing.gov.cn/bjjs/sy/fwgl32/bjsfwzlglfwpt/index.shtml)。

  记得进行签约备案

  按照《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要求,自合同订立之日起三十日内租赁当事人要完成住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一定要注意签订合同后按要求进行备案,因为如果不备案,租押金就无法纳入监管,资金安全无法得到保障;如果不备案,就会影响以后积分落户、公积金提取等各方面权益。

  通过经纪机构或住房租赁企业签订合同的,机构或企业应在【北京市房屋租赁服务平台】进行签约备案(http://fwzl.zjw.beijing.gov.cn/user/loginServer),这种情况不用自己去备案,督促企业按要求备案就行。目前,我市头部企业(如链家、自如、我爱我家、麦田、相寓等)已与房屋租赁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对接,租赁合同完成签约后同步就完成了合同备案。

  我市规定:住房租赁企业、以自有住房从事住房租赁业务的企业出租房屋的,通过【北京市房屋租赁服务平台】完成合同在线签约,自动提交登记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通过【北京市房屋租赁服务平台】完成其提供服务而签订的住房租赁合同,自动提交登记备案。

  住房租赁企业、以自有住房从事住房租赁业务的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未按规定提交登记备案的,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对企业和企业相关责任人处以罚款。

  房主与租客“手拉手”成交签订租赁合同的,可以通过手机端、电脑端、线下便民服务点和各区服务窗口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完成合同备案。

  住房租赁合同备案好处多多。目前我市已经有多种公共服务与住房租赁备案实现对接,如办理积分落户、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申请公积金和租房补贴等。同时,已办理住房租赁合同备案的,承租人依法申请办理公共服务事项时,无需再提交相对应的纸质材料。

  签约备案操作指南

  1.手机端办理。承租人进入微信、支付宝、百度APP,搜索“京通”,点击进入“京通”小程序,完成个人身份实名认证后,选择【房屋租赁】,点击【我是租户】,选择【我要签约备案】,按照指引即可完成。

  2.电脑端办理。承租人访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点击【房屋租赁服务】,登录【北京市房屋租赁服务平台】。完成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后,选择【承租人】,点击【网签备案】中【签约中心】【备案中心】,按照指引进行申请。

  3.线下窗口办理。为最大化方便百姓,租赁当事人也可以前往各区租赁登记备案服务窗口或我市设置的便民服务点办理登记备案。访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点击【房屋租赁服务】,找到【查询服务】,点击【查电话】,查询各区服务窗口和便民服务点的地址和电话。

  租赁合同一定要进行签约备案。尤其通过经纪机构签订合同的,或与租赁企业签订合同的,要督促经纪机构或租赁企业在【北京市房屋租赁服务平台】进行签约备案。如果没有在线签约或备案,可能会影响你后期享受积分落户、公积金提取、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等一系列公共权益。备案后,承租人可通过访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点击【房屋租赁服务】,找到【查询服务】,点击【查备案】,录入个人或企业信息查询名下备案合同信息。

  四、如何保障“租押金”安全

  为防范住房租赁企业经营风险,保障住房租赁押金、租金安全,维护住房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2024年7月,我市出台《北京市住房租赁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暂行办法》,对承租他人住房从事转租业务的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租金分别实施托管、监管措施。

  押金托管:企业收取的押金,按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存入押金托管专用账户。住房租赁合同期满或解除,经租赁双方确认后退还承租人。按照本市规定,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租金。

  租金监管:企业向承租人单次收取租金的数额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租金,单次收取租金金额超过三个月租金的,全部租金应当按合同约定时间、金额存入市资金中心监管账户。租金进入监管账户后,3个月租金部分在1日内划转至住房租赁企业账户,其余租金按月付给企业。

  示例:小王同学在转租类住房租赁企业处租住一处房屋,合同约定月租金4000元,交付方式为押一付六。小王需一次性支付半年房租与押金共计28000元。按照《北京市住房租赁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暂行办法》,这28000元应当在住房租赁企业完成合同备案后,缴纳至市资金中心监管账户。监管账户收到4000元押金和24000元租金后,将三个月的租金12000元在一日内划转至住房租赁企业账户,其余租金按月划转至住房租赁企业账户。

  【资金监管操作指南】

  1.如何存入监管账户。

  承租人直缴。承租人可通过【北京市房屋租赁服务平台】、“京通”小程序、北京住房公积金官网将押金和租金直接存入监管账户。

  住房租赁企业代缴。基于便民原则,承租人还可将押金、租金先交给住房租赁企业,由住房租赁企业在3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存入监管账户。

  2.如何查询余额。

  短信提醒:市资金中心用于押金托管、租金监管的账户收到承租人缴纳的押金租金后,将主动发送押金租金到账提醒。

  网上查:承租人可通过【北京市房屋租赁服务平台】、北京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根据住房租赁合同备案编号,查询本人名下存入用于押金托管、租金监管的账户押金租金明细及余额。

  掌上查:承租人通过京通小程序【房屋租赁】、【公积金服务】中【住房租赁押金、租金】查询本人名下存入用于押金托管、租金监管的账户押金租金余额。线下查:承租人可前往市资金中心各管理部、贷款中心、中标银行网点查询本人名下存入用于押金托管、租金监管的账户押金租金明细及余额。

  为确保租押金安全、避免退房时产生资金纠纷,如果你所租的房屋属于企业承租他人房屋转租的情形,请你主动关注、查询一下租押金是否进入了监管账户(切记不要私下通过微信、支付宝打入个人账户)。如果发现企业存在未按规定监管租押金的行为,可以向企业备案所在地管辖的住建房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五、从我做起提升租住安全和体验

  时刻牢记消防安全

  作为租客,特别是初入社会的毕业生们,应当合理、安全使用居住房屋及其附属消防设施、设备,自觉接受、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及出租人的监督检查,杜绝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发现设备老化或过期及时联系房主或中介进行维修更换。

  切记“水火无情”,不要在楼内(包括房间内、门厅、楼道等位置)存放电动车蓄电池或为电动车蓄电池充电,不要从楼内拉“飞线”为电动车充电;不要乱堆杂物堵塞疏散通道;也不要使用超荷载的高功率电器。

  规范日常租住行为

  配合出租人做好出租房屋的登记,服从行政管理部门和基层管理服务站的管理;不得擅自改变承租房屋的规划设计用途;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未按照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使用房屋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共同维护好居住环境

  积极学习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尽量减少生活垃圾产生,工作和生活中主动做好垃圾分类,为首都环境保护贡献一份力量。

  六、更好享受公共服务与租赁赋权

  如果住房租赁合同进行了签约备案,会给你带来好处多多、便利多多。比如,你可以根据登记备案的合同信息申请落户积分、提取公积金,申请租金补贴、未来有了孩子可以为孩子申请教育入学等,而且在享受上述公共服务时不需要再提交纸质材料。

  公积金提取

  按照公积金相关政策,本人及配偶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根据【北京市房屋租赁服务平台】备案的信息,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直付房租”试点工作。根据缴存人的授权和申请,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有效期内,按约定的周期将缴存人可提取的公积金从其公积金账户直接划转至试点住房出租机构指定账户,用于支付房租的提取方式。

  积分落户

  根据2020年7月北京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京人社开发发〔2020〕8号)第十五条积分指标解释中,明确了合法稳定住所的相关要求:“指标涉及住所的规划用途均应为住宅类,且自有住所、租赁住所、单位宿舍已取得本市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因此在【北京市房屋租赁服务平台】完成备案且符合合法稳定住所要求,居住累计每满1年,可加0.5分。

  子女教育入学

  依据市教委相关规定,符合本市户籍无房家庭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要求的,可根据【北京市房屋租赁服务平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办理其适龄子女在出租住房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手续。实际政策参考当年各区教育入学政策。

  租金补贴

  承租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补贴条件的,可根据【北京市房屋租赁服务平台】已备案信息,依法申请租金补贴。

  欢迎同学们访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进入【房屋租赁服务】专栏详细了解租房这些事儿。北京市即将启动毕业季租房系列活动,线上线下为毕业生们提供租房指导、适配房源和优惠措施,毕业生们可以持续关注“安居北京”或者“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获取活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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