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使用范围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一)用于住宅共用部位的维修和更新、改造
1.屋面防水层破损,顶层房间渗漏的;2.楼房外墙出现雨水渗漏,引起外墙内表面浸湿;3.地下室出现渗漏、积水的;4.楼房外墙外装饰层出现裂缝、脱落或空鼓率超过国家相应标准、规范的规定值;5.增加保温层、建筑保温层出现破损或脱落,或建筑保温不良引起外墙内表面出现潮湿、结露、结霜或霉变;6.外墙及楼梯间、公共走廊涂饰层出现开裂、锈渍、起泡、翘皮、脱落、污染的;7.公共区域窗台、门廊挑檐、楼梯踏步及扶手、维护墙、院门等出现破损的;8.公共区域门窗或窗纱普遍破损的;9.其他情况。
(二)用于住宅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
1.电梯主要部件需要进行维修或更换的;2.二次供水系统设备部件磨损、锈蚀严重的;3.避雷设施不满足安全要求的;4.配电设备部分电缆、电线、配电箱(柜)内元件损坏的;5.消防系统出现功能障碍,或部分设备、部件损坏严重的;6.楼内排水(排污)设备出现故障,给、排水管道漏水、锈蚀严重、排污泵锈蚀或其他设备损坏的;7.在其他规定情况时,可以办理申请使用维修资金。
二、使用流程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第一步:物业服务企业或房改售房单位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第二步:物业服务企业、房改售房单位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区住建房管部门申请列支。
第三步:区住建房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市住房资金管理部门区管理部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第四步:市住房资金管理部门区管理部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三、应急使用
(一)6种情况可采用应急使用方式
6种紧急情况发生时,可以通过简化程序使用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1.屋面防水损坏造成渗漏的;2.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3.高层住宅水泵损坏导致供水中断的;4.楼体单侧外立面五分之一以上有脱落危险的;5.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6.消防系统出现功能障碍,消防管理部门要求对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的。
(二)应急使用简化流程
当发生上述6种紧急情况时,可无需经相关业主同意,直接由您所在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向所在区住建房管部门提出申请;区住建房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区管理部发出支付通知;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区管理部在接到支付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照通知要求拨付资金。对特别紧急的情况,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区管理部将在接到支付通知后24小时内完成资金拨付。
四、持续发挥维修资金保障作用
2024年上半年,全市维修资金使用16.82万户,使用金额5.43亿元,同比增长27%。
1.全力配合本市老旧电梯相关工作
上半年办理使用维修资金用于电梯维修更新改造业务1200余笔,拨付金额1.98亿元。
2.确保汛期维修资金使用
上半年办理使用维修资金用于屋面防水维修业务500余笔,拨付金额1.7亿元。
3.破解多产权单位维修资金使用难题
解决朝阳区团结湖北五条小区、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0号院、丰台区蒲安西里小区维修资金使用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