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备案操作步骤

日期:2024-08-15 09:16    来源: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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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市城镇职工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备案后,家人(配偶、父母、子女为本市参保人员)就可以使用共济账户余额,支付看病买药时个人自付的费用。

  参保人员线上可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lEnter/#/Index)、“京通”小程序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备案,线下可通过各区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操作步骤

  1.登录“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进入“医疗保障个人网厅”界面,点击左侧菜单栏的“我要办”模块,选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维护”功能。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备案操作步骤

  2.查看承诺书,勾选“本人承诺添加的共济对象身份真实有效!”,点击“确定”按钮。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备案操作步骤

  3.查看“操作提示”:参保人维护家庭共济关系信息后,共济对象于2022年12月01日起,可使用参保人的个人账户资金。点击“确定”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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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点击“添加共济对象”按钮添加新的共济对象。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备案操作步骤

  5.输入“共济对象信息”,点击“下一步”按钮。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备案操作步骤

  6.添加新共济对象成功后,列表会展示新添加共济对象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备案操作步骤

  7.查看业务反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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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通”小程序操作步骤

  1.在微信、支付宝手机APP客户端搜索“京通”小程序,进入“健康服务”-“医保服务中心”-“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模块。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备案操作步骤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备案操作步骤

  2.点击“添加共济对象”输入身份信息后点击“确定添加”,确认信息无误后请务必点击“提交”,共济对象即添加成功。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备案操作步骤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备案操作步骤

  注意名词区分

  1、亲情账户绑定后,您可以在陪同家人就医(办理挂号、买药等)时,帮助出示家人的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

  2、开通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家人(父母、配偶、子女为本市参保人员)就可以使用共济账户余额,支付看病买药时个人自付的费用。仅通过医保电子凭证绑定“亲情账户”并不能直接使用家庭共济资金,还需要完成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备案的操作。

  3、支付宝医保移动支付“亲情付”。本市参保人员通过支付宝App,搜索“京通”小程序,与父母、配偶、子女(本市参保人员)绑定“医保亲情账户”,可帮其进行挂号费和门诊费用的医保线上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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