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道路交通安全顺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决定自2024年6月1日起,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四海路(兴海二街至东合盛街段)、东合盛街(三海子东路至四合路段)、四合路(姜场街至兴海路段)、姜场街(四海路至四合路段)、千顷堂街(四海路至博兴八路段)、兴海路(四合路至博兴八路段)、博兴六路(泰河二街至泰河三街段)、泰河一街(博兴六路至博兴七路段)、泰河二街(博兴路至博兴七路段)、泰河三街(博兴路至博兴七路段)、凉水河二街(博兴六路至博兴八路段),每日7时至8时30分、16时至19时,禁止中重型载货汽车通行。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