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户籍中考生须5月10日前提交申请

日期:2024-04-23 09:50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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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籍和户籍不在同一区的本市户籍应届初三年级考生,可自愿选择在学籍或户籍所在区报考。北京教育考试院4月22日提示,考生在报考前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慎重选择,在规定时间内确定在学籍或户籍区报考。

  回户籍区报考的考生须在5月10日前填写《2024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回户籍区报考考生申请表》,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5月20日8时30分至12时,回户籍区报考的考生持本人户口簿和中考报名号,到户籍区中招办办理确认和报考手续。

  考试院提示,回户籍考生在学籍所在区报名,建立电子档案,参加英语听说计算机考试、招生体检、体育现场考试、普通高中登记入学、中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考生办理回户籍确认手续后,在户籍所在区参加文化课考试和录取。已被登记入学、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办理回户籍报考。回户籍报考的考生不能参加指标分配(校额到校和市级统筹)招生。(牛伟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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