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订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2〕62号)精神,符合下列各项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报考中等职业学校:
1.进城务工人员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居住登记卡或工作居住证;
2.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的住所;
3.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职业已满3年;
4.进城务工人员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或养老保险)已满3年(2022年9月至2024年9月连续,不含补缴,疫情期间缓缴的保险,按北京市缓缴政策执行。)
5.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初中3年学习年限。
高级中等学校在校学生(含休学生)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