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对象
四、六、八年级学生。
在每年各中小学校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的基础上,将四、六、八年级测试结果计入中考。
二、考核内容及时间
1.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为四、六、八年级第一学期,每次考核分值10分,共30分。考核内容如下: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指标与权重
2.体育与健康知识,10分,考核时间为八年级第二学期。
三、考核方式
1.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由各区负责统测。
2.体育与健康知识由各区按照全市统一要求通过机考方式组织考核(开卷)。
四、赋分标准
按照良好及以上、及格、不及格三类六档分值进行赋分,具体标准见下表:
五、分值构成
2014年修订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适用于全日制普通小学、初中、普通高中、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将学生按照年级划分为不同组别,从学生的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及运动能力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为120分。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满分为100分。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即对成绩超过100分的加分指标进行加分,满分为20分;小学的加分指标为1分钟跳绳,加分幅度为20分。
根据学生学年总分评定等级:90.0分及以上为优秀,80.0~89.9分为良好,60.0~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